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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瑞雄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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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莊委員瑞雄:(10時6分)謝謝主席,有請行政院卓榮泰院長,還有請法務部鄭部長。 |
1 | 主席:請卓院長備詢、請法務部長備詢。 |
2 | 莊委員瑞雄:院長好。 |
3 | 卓院長榮泰:莊委員好。 |
4 | 莊委員瑞雄:我想今天整個覆議案,在立法院整部法律審完以後進入這樣的程序,我個人有很大的一個感慨,這一次整個國會職權行使法,就是國會改革法案,衍生到最後,民眾認為這是一個國會擴權法案,我為什麼說覺得很感慨呢?民主進步黨不管是在野,或者是執政,其實國會改革民主進步黨都有提出方案,在野的時候我們也提出,我們執政了以後,在國會是多數,我們也提出,那為什麼到最後都沒有繼續審議下去呢?國會沒有共識、社會沒有共識。我舉在第9屆時,我就跟我們現在的國防部長顧立雄,當初他擔任立法委員的時候,我們就有共提過版本。而這一次通過的版本,我相信社會大眾的眼睛都很雪亮,在程序上,當然就不用講了,有很大的問題,充滿著重大瑕疵;在這個內容裡面,我相信從行政院所提出的覆議理由也感受到了,這違反了整個權力分立,確實你去翻閱整本憲法,你找不到、不是很難看到──總統對立法院負責這樣的條文。 |
5 | 剛剛院長被葉元之拐走了,你知不知道?葉元之葉委員,書讀得不通啦!我為什麼這樣講呢?他舉的叫作法國啊!他講的是第五共和,他沒有再往前去看第三共和、第四共和,其實就是在講內閣制。過去人類還沒進步的時候,哪有什麼叫憲政體制,接下來皇權時代,更別想有什麼憲政體制,是皇帝去迫害到人民、迫害貴族以後,老百姓起來反抗,然後就要求君主立憲,甚至到最後頒布憲法啦!過去在我們憲法的規定裡面,我相信院長你很清楚國會席次,你在擔任立委的時候有幾席?225席。 |
6 | 卓院長榮泰:是。 |
7 | 莊委員瑞雄:到了2004年第7次修憲的時候,從225席砍到113席。院長,誠實地講,你還記得是什麼原因嗎? |
8 | 卓院長榮泰:希望國會能更有效率。 |
9 | 莊委員瑞雄:沒有啦!你亂說,不是這樣,你不好意思說。這個叫形象太差,立法院牛鬼蛇神一大堆,才被社會憤怒啦!把我們砍成一半啦!院長,你光是一直笑,我怎麼會不知道。本來憲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確實是國會至上喔!憲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本來是立法院對於行政院重大政策有意見的時候,我們都可以移請你們來做變更,後來修憲砍掉了,停止適用了,因為總統選出來了;不然,我從小時候看到立法委員在質詢,每一個人站在這個地方都跟你說我代表民意,「你碗糕啦!」代表民意!這次民意就是反撲了,這次民意就反撲了,但是我要請教院長的就是說,接下來立法院很有可能在野黨這樣聯手國會的多數,會通過很多可怕的法案,院長,你可能會創下有史以來提覆議最多的一個院長,你怎樣看待立法跟行政兩院這樣的對立,你有沒有什麼仙丹?我問你啊。 |
10 | 卓院長榮泰:最重要的還是希望在大院裡面的討論能夠真的透過民主程序,大家好好地討論,很嚴謹地來審視所有的法案,這樣的話,出來的法案,大家依法行政,心裡都沒有任何的壓力,人民也會接受,這樣國家才能往前走。 |
11 | 莊委員瑞雄:院長,你說的這個沒效,怎麼說沒效你知不知道?今天在覆議案我們才在逐條。 |
12 | 卓院長榮泰:所以應該要透過民主程序好好地討論…… |
13 | 莊委員瑞雄:覆議案啊!部長,不是嗎?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我很清楚啊! |
14 | 鄭部長銘謙:還是要逐條來討論。 |
15 | 莊委員瑞雄:沒有一條逐條過啊!就只有大體討論,大體討論時我就提出來了,我說開什麼玩笑啊!本來按照在野黨的提案,藐視國會的部分,人民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官員是1年,還記得吧?那是我說的,他們是瘋了嗎?什麼老百姓把你選出來,你罰老百姓3年,要給他處罰3年,官員變1年,那邏輯在什麼地方?青鳥來了、抗議了、有壓力了,那一條趕快拿掉,人民的憤怒是有用的啦!但是我必須要請教的就是說,部長,你是檢察官出身的,叫證人來,不管是民事、不管是刑事,傳證人來,好啦,你傳我去,我不去,你了不起命拘提嘛!對不對? |
16 | 鄭部長銘謙:合法傳喚的拘提。 |
17 | 莊委員瑞雄:你傳我去我就不去,你就把我拘提去了,我到了法庭上,我還是拒絕證言,可以吧? |
18 | 鄭部長銘謙:可以,看有沒有拒絕證言的法律規定…… |
19 | 莊委員瑞雄:是啊!然後處罰是多少? |
20 | 鄭部長銘謙:罰鍰…… |
21 | 莊委員瑞雄:3萬,立法院說變多少?10萬,那就怪了,這個邏輯我到現在都想不通,法院罰人民3萬,我們立法院叫來,你給我裝傻,10萬,這哪通?如果你找我去傳喚證人,我給你虛偽陳述、我給你亂講一通、我給你講顛倒,你要處罰我對不對?到時候我的律師提出來跟你講,你忘記具結,無效。 |
22 | 鄭部長銘謙:那個拒絕的話就不成立偽證罪。 |
23 | 莊委員瑞雄:是啊!我們立法院這個完全都不用具結,這就怪,所以這個過程裡面,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連一條都沒有逐條,到了朝野協商,我們韓院長在主持的時候,4條,所以這是萬惡的罪魁,韓國瑜院長逃不了責任,這樣哪對啊?「食緊挵破碗」。所以我這個地方非常誠懇地要來請教院長,明天這覆議案很有可能輸、不會過,你知不知道?你們準備釋憲了沒有? |
24 | 卓院長榮泰:今天繼續努力,明天如果覆議案結果出來之後,有必要尋求憲法上另外途徑的救濟,我們會再經過思考。 |
25 | 莊委員瑞雄:這個條文的設計,草率啦!我看到在野黨的朋友一直在講說,我們整個調查權的行使,就跟人家德國的調查委員會法很類似。是啊!但是人家調查委員會法裡面對證人的整個裡面的規定有整本、整套,我們現在是把辛辛苦苦來協助國會調查的人,我們現在認為說武器好用,弄了一大堆處罰的規定,這個對於人權的保障太過於草率了。剛剛葉元之還有講,你知不知道我們中華民國什麼體制?我們真的是亂七八糟體制,我也不知道,我也算熟讀憲法,院長,如果是內閣制,你根本就沒有機會當院長啊,不是這樣講嗎? |
26 | 卓院長榮泰:是。 |
27 | 莊委員瑞雄:今天如果是內閣制,今天就應該你們國民黨跟民眾黨推一個來當行政院院長,現在就是不是內閣制,才卓榮泰院長來當行政院長,不需要國會的同意嘛!那好啦,總統也選出來啦!總統當然具備民意,但是我們看到這麼多的條文設計裡面荒腔走板,昨天傅崐萁還特別講,第四十六條之二我們全部是照民主進步黨的條文通過的,是啊!他的再修正案通過以後還講是三黨共識,你看到鬼啊?在偵查跟審判裁判確定前,確實不能侵害司法權,這一條就用我們的條文,可是接下來的第四十七條,部長要怎麼辦?他跟你說可以調副本,這個條文通過以後,法務部怎麼辦?你怎麼辦?你給還是不給?你給副本還是不給副本? |
28 | 鄭部長銘謙:就只好配合辦理。 |
29 | 莊委員瑞雄:你說什麼? |
30 | 鄭部長銘謙:這個法律如果三讀通過,總統公布的話,這就是有效法律文,只好依法律來處理了。但這是很不合理的一個規定,而且這不是只有對公務員,這個還對民眾、社會人士,不提供的話還有處罰規定,我想國會改革法案就處罰人民這部分是我們感覺比較遺憾的。 |
31 | 卓院長榮泰:這個就侵犯司法權了。 |
32 | 莊委員瑞雄:是,所以你看,覆議案大家開始在逐條,笑死人了!我不知道院長跟部長你們有沒有看過一部電影「讓子彈飛」,裡面提到「他要是體面,你就讓他體面,他要是不體面,你就幫他體面。」委員三分之一連署就可以了,既然這麼討厭你,你給他建議,等一下國民黨上來,你給他建議啦!倒閣,就這麼簡單,可以這樣講、可以解決啊! |
33 | 卓院長榮泰:很好,謝謝委員。 |
34 | 主席:謝謝。 |
35 | 莊委員瑞雄:倒閣沒有過之後,你就坐在那邊一年,這樣多好,可以穩定、可以幫國人擘劃整個國家的施政,這一帖就是我剛剛跟你說的有效仙丹,大膽地告訴他,就攤開來,好不好? |
36 |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 |
37 | 莊委員瑞雄:謝謝。 |
38 | 主席:謝謝莊委員,謝謝卓院長。 |
39 | 下一位我們請林德福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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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全院委員會-11-1-1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陳昭姿","王定宇","徐巧芯","黃珊珊","賴惠員","葉元之","莊瑞雄","林德福","黃捷","王育敏","郭國文","柯志恩","李坤城","李彥秀","蘇巧慧","黃健豪","吳沛憶","牛煦庭","王世堅","吳宗憲","陳俊宇","謝衣鳯","沈伯洋","翁曉玲"] |
page_start | 301 |
meetingDate | ["2024-06-20"] |
gazette_id | 1136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6001_00007","11360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部分條文、「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 一條之一條文等覆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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