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4010
黃國昌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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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黃委員國昌:(12時36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次長以及體育署副署長。 |
1 | 主席:是,請次長跟體育署副署長,謝謝。 |
2 | 葉次長丙成:委員好。 |
3 | 黃委員國昌:次長好,副署長好。因為丙成兄剛接次長,接下來的事情如果不是在你業務範圍之中,請副署長回答,您要補充的話可隨時補充,不要客氣。 |
4 | 葉次長丙成:好、是,謝謝委員。 |
5 | 黃委員國昌:關於迷你足協,我們國家支持迷你足協,我也支持。我們給它非常多的錢,希望把錢用在刀口上,讓這些小朋友可以有健康的身心去踢足球,我們都樂觀其成。但問題是什麼?問題是這些錢撒下去,不可以胡搞瞎搞,我相信這是大家全民的共識。 |
6 | 我在4月10日的時候問了副署長,這些問題你們什麼時候要查出來?你們跟我說兩個禮拜徹查清楚。結果我等到4月29日再質詢,那個時候換署長鄭世忠上來說他們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在那次質詢的時候,我就覺得很誇張,查一個簡單的帳,要花半年以上的時間? |
7 | 我請教一下,因為我到財政委員會另外要求審計部針對這件事情要做專案的審計。審計部的審計報告,請問體育署收到沒有? |
8 | 葉次長丙成:我請副署長說明。 |
9 | 洪副署長志昌:報告委員,昨天收到審計單位的報告。 |
10 | 黃委員國昌:人家早就做出來了,你們還要開一個標案,再去找外面的人來查,現在審計部都幫你們查完了!來,我們來看一下,審計部是怎麼講的。 |
11 | 我當初就跟你們講,一查,全部都是自己人。那些單據,我初步一整理,裡面偽造、變造的痕跡就很明確!結果你們持續的拖延、持續的打太極,說查要半年以上,想要用時間換取空間,看這件事情可不可以混過去。 |
12 | 來,我們來看一下,審計部的報告第一點指出來,單據開立的時間點,廠商已經解散或歇業。解散或歇業可以再開發票出來請款嗎?來,請教一下副署長。 |
13 | 洪副署長志昌:報告委員,應該是不可以的吧? |
14 | 黃委員國昌:應該是不可以嘛?所以你看審計部用的詞多重?已經涉及到刑事責任,依照審計法,移送法務部所屬調查機關查辦。這已經是刑事犯罪行為了,歇業、解散的公司還可以開發票,然後拿去跟你們體育署報帳?這會不會太離譜啊?我們2017年在做體育改革的時候,就是要防止這一種不肖的協會吸納稅人的血!結果到2024年的時候怎麼樣?迷你足協是政治後臺比較硬,敢這樣胡搞瞎搞喔! |
15 | 再來看,依照政府採購法應該要辦理公開招標的,他卻沒有依法辦理,自己去選特定的廠商,選哪些特定的廠商?我之前整理給體育署看過了,全部都是一家人啦!還有自己協會的人出去開的公司,什麼都賣,結果審計部的調查報告說了什麼?違法,沒有按照政府採購程序,而且高於類似商品的採購價格或市場行情,一併依照審計法移送法務部所屬調查機關查辦。個別的協會胡搞瞎搞,所有涉案的人要負責、追究法律責任,沒有問題,但問題是什麼?問題是請問體育署在做什麼?為什麼我說體育署在做什麼,來看一下審計報告,體育署補助項目的檢核機制闕如,你們完全沒有設審核機制啊!或者是雖然訂有自行檢核表,但也沒有落實審核,對於審計部針對體育署檢核機制闕如,就是沒有啦,體育署有什麼要說的? |
16 | 洪副署長志昌:跟委員報告,我想我們會再檢視審計部的一些審查意見,我們來做一個檢討,再做一個改進。 |
17 | 黃委員國昌:他說的對不對?他說你沒有檢核機制,應該要設檢核機制,根本沒有檢核機制,放縱這些個別的不肖協會胡搞瞎搞,審計部有沒有說錯? |
18 | 洪副署長志昌:跟委員報告,應該是說我們在落實方面應該再加強啦! |
19 | 黃委員國昌:人家說你檢核機制闕如,「闕如」的中文字義很難理解嗎?來,請一下次長,這件事情的責任要不要追究? |
20 | 葉次長丙成:我想我們後續應該在這個事情上要再…… |
21 | 黃委員國昌:因為丙成兄來自學界,我們之前也是好朋友,我對你有很高的期待。在行政機關當中出現這樣的狀況,能夠不追究責任嗎?來,請教次長。 |
22 | 葉次長丙成:我想我們應該要回去好好檢討這到底是哪邊出了問題。 |
23 | 黃委員國昌:這不是哪邊出了問題,我跟次長報告,這是該做的事情根本沒有做、這是該做的事情根本沒有做!最後一樣,因為主席站起來了,不好意思,再跟主席借1分鐘就好了,先跟柯委員致歉,再1分鐘就好了。他說你們應該要派員實地訪查,結果你們根本沒有落實派員實地訪查,過去這兩年只有書面審核,然後你們書面審核大概是閉著眼睛審啦!審計部短短的時間抓了這麼多問題出來,你們沒有派員實地查核,用書面審查,結果書面審查了以後,你們也沒有發現受補助的體育團體有問題。人家一專案審計下去,問題全部都跑出來啊!這件事情一定要澈底的檢討,怎麼發生的?為什麼國民體育法修正通過以後,還會出現我們以前所詬病、沒有辦法容忍的狀態?這件事情我希望教育部要確實督導體育署,不要放任體育署這樣胡搞瞎搞!教育部作為上級的機關,絕對有責任要求體育署澈底的檢討責任。次長,可不可以承諾? |
24 | 葉次長丙成:好,這個我們帶回去來做檢討。 |
25 | 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不要跟我說要半年喔!人家審計報告都提出來了。 |
26 | 葉次長丙成:報告委員,副署長這邊說1個月。 |
27 | 黃委員國昌:1個月之內回復書面報告的時候順便解釋一下,審計部的人跟我講,去年的經費他們是不會容許核銷的,因為已經查到造假違法了!審計部有審計部的職責,查到違法不可能閉上眼睛!他們已經明確地表態了,2023年的經費絕對不會核銷;2022年的經費還要追回來!你們1個月以後的檢討報告順便針對這兩件事情,2023年的經費、2022年的經費,發出去的錢怎麼處理,一併說明清楚可以嗎? |
28 | 葉次長丙成:副署長說可以。 |
29 | 黃委員國昌:可以嘛!好,謝謝。 |
30 | 主席:謝謝黃國昌委員。 |
31 | 接下來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不在。 |
32 | 謝衣鳯委員、謝衣鳯委員、謝衣鳯委員不在。 |
33 | 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
34 | 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
35 | 我們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另外有吳春城委員提出書面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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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22-16 |
speakers | ["柯志恩","萬美玲","林倩綺","葛如鈞","葉元之","陳秀寳","吳沛憶","林宜瑾","羅廷瑋","郭昱晴","洪孟楷","陳培瑜","張雅琳","賴士葆","林思銘","陳亭妃","翁曉玲","范雲","羅智強","邱志偉","楊瓊瓔","黃國昌","吳春城"] |
page_start | 273 |
meetingDate | ["2024-06-13"] |
gazette_id | 1136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62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列席就「少子化趨勢下高教應如何經營、創新及提升競爭力」進行專 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62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