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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12時22分)主席,有請國安局、海委會、海巡署、法務部、NCC及中華電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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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以上單位就備詢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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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謝謝主席,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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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局長,我最近有一個感慨,突然發現我們的國安戰略叫做對內天眼、對外無眼,局長應該是不認同這個國安戰略吧!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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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沒有,委員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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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好,說明一下。對外就是無眼啦!無眼之國啦!海巡竟然發生以前的陸艇艇長可以開著快艇長驅直入,猶如不設防一樣的衝到了我們的淡水碼頭,請問我們國安、國防及海巡的眼睛長在哪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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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關於這個部分,剛剛海巡已經說明過,事實上,該艘快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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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講一個結果,衝上來了沒有?進來了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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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在6浬就已經掌控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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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掌控他?更嚴重!眼睜睜的看著他進來。我問局長,馬政府的時候中共軍機有越過海峽中線嗎?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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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時空環境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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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謝謝啦!你們無能啦!時空環境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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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沒有,時空環境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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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有逼近24浬鄰接區嗎?有沒有?也是時空環境不一樣,我幫你講啦!有到12浬臨海線嗎?有沒有?時空環境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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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而且中共軍事擴張也越來越激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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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現在非常厲害,今天在我們國安系統及海巡眼皮底下,直接就衝到岸防來了、到岸上來了!海巡署,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你們的說法可不可以一致一點啊?3種版本,海巡署在記者會上說6浬發現陸艇未即時攔截登檢,但岸巡人員快速掌握、嚴陣以待,快艇靠岸時逮人。海巡署北部分署的新聞稿,淡水渡船碼頭交通船擦撞,業者報案,安檢所前往察看後逮人。阮姓嫌犯的說法是他把快艇靠岸之後,自己走到岸上,請路過民眾打電話報案。署長,光你們自己的單位就有二個不一樣的版本,到底哪一個版本是真的?A、B、C哪一個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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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副署長慶欽:跟委員報告,我們北部分署跟海巡署發布的版本是一致的,只不過是民眾在10點54分報案,第一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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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對啦!現行犯的說法是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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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副署長慶欽:第二次我們沒有寫上去。跟委員報告,時間是這樣,我們9點44分雷達監控到之後,第一時間要通報艦艇攔截,他沒有通報;接下來跟委員報告,10點20分我們守望哨就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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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有沒有業者報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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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副署長慶欽:業者報案是10點5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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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有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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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副署長慶欽:我們在10點20分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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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好啦!我告訴你,基本上我也很欣賞你們啦!反正已經全盤掌握就放人上岸,就這樣,就這麼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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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副署長慶欽:報告委員,這個是我們疏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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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沒關係,今天不要說海巡,前陣子發生無人機到哨所上面去丟放傳單,結果說因為是岡哨不是營區,這也是我們政府的說法。剛剛張啓楷說不要再對內找敵人,我們國安戰略是對外放敵人啦,今天喊了這麼多的國防、國安措施,對外就是「無能」兩個字來形容。但是對內,我非常欣賞我們的國安戰略,我就要問一下中華電信,中華電信,請問一下,是方今天到底掌握了什麼資料,它的伺服器裡面有民眾什麼樣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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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總經理文智:跟委員報告,如同我之前的說明,是方它本身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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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告訴你,它可以拿去做輿情監控,它的資料來源是哪裡?中華電信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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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總經理文智:報告委員,中華電信的資料一定是留在中華電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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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一定留在中華電信公司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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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總經理文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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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請國安局長,我們今天看到從王義川開始,他能夠精確的掌握資料,雖然中華電信否認,是方竟然也否認,可是昭昭然的事實就是有一筆資料可以拿去做分析,分析人流、分析不同場域的政黨傾向重疊度。請問這樣的科偵工具,我不知道我們國安局有沒有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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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有,這部分檢方已經在查辦了,我想還是尊重司法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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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好,我要問一下,依照現行通保法規定,避免國家安全遭受危害,國安局、移民署可以對幫助境外敵對勢力進行通訊偵查,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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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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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沈伯洋說,中共可能威脅在中國做生意或妻小在中國的人,希望這些人在開戰時進行一些任務,他認為高風險群有幾十萬人,所以要管好,然後主張對這第五縱隊的高風險群控管、偵防,你認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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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這部分我們要看司法警察機關,只要他們有相關的證據,跟國安局提請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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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你有沒有收到高層指示來監控這些高風險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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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們剛剛在報告當中都說明了,要進行相關監察的話,必須遵行相關的法律和行政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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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們現在針對高風險群的監控是什麼樣的作為?我們對陸生、陸配、台商會不會視為高風險群進行偵防?現在有沒有視為高風險群進行偵防?會不會將其特別區隔出來視為高風險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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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這個部分我剛剛一直在強調的是,要由司法警察機關,再由偵辦的國安單位在過程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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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不是講個案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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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假如有需要的話再報請國安局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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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局長,停!我不是講個案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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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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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講的是有沒有把這群人區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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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在講的是法律程序,我講的是法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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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跟你講,有沒有?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當然今天抓到蔡某某通匪、通敵,我當然個案就要查你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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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所以我們看的是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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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不查就失職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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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所以我們在審核過程看的是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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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可是你有沒有針對36萬名陸配列為高風險群特別監控,有沒有?目前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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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假如委員提到了這些身分的民眾,他有涉入或是有涉及到中共滲透的話,我們才會啟動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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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有沒有普遍性,36萬有沒有?你到現在連這個問題都不敢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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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沒有,我們就依法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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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那我就嚴重懷疑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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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依法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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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你就是有監控36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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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依法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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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這樣子講你,你接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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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依法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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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你有沒有監控36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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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們沒有監控那麼多人,沒有36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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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謝謝你!直接回答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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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們監控的是依照案情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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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告訴你為什麼不行,因為這叫做無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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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法律本來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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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對,就法律不許可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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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是,我跟委員講,因為貴院通過的通保法,強調的一種概念是在於最小侵害的原則,這是我們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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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廢話,我也知道,我還需要你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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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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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講的就是今天有沒有通案?你已經告訴我答案就好啦!我要這個答案,你沒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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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啊!依照案情來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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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謝謝你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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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依照案情審核,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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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但你可以停下,我沒有要問你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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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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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謝謝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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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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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那很簡單,沈伯洋就是廢話!他要求針對高風險群,就是針對群別來進行監控,我謝謝你今天蔡明彥說沒有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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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們尊重委員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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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接下來我要講,自由時報說,這也是沈伯洋講的,如果沒有針對這些高風險群進行控管、人別控管,臺灣就會完蛋!完蛋了沒?你們也沒有針對高風險群進行群別的控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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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依照證據,偵辦相關案件依照相關的法律條件來進行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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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你不要問A答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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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事實上就是這樣,事實上就是這樣,每個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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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那你要推翻你前面說沒有針對群別做所謂的政治偵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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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們不會針對群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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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謝謝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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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們依照的是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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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那臺灣完蛋了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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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依照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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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臺灣完蛋了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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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尊重委員相關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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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臺灣完蛋了沒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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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這是言論自由,我們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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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臺灣完蛋了沒?臺灣完蛋了沒?答不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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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沒有,就尊重相關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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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你不敢得罪沈伯洋,這麼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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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尊重相關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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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接下來我要講,事實上我們會發現,我們的科技偵查法裡面也有規範,為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制定本法。我想請問局長,GPS定位追蹤、M化汽車定位、使用熱顯像儀等科技偵查手段,是不是未來就會使用在國安方面偵防,還是現在已經在使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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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就相關的偵防手段來講,我們並不是偵查單位,必須要看相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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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你會不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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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有司法警察權的單位來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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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你會不會用?以後會不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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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們沒有司法警察權、我們沒有司法警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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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沒有用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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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國安局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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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好,謝謝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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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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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在通訊監察方面,針對通保法,監聽結束之後,換言之,我們國安局相關的國家安全單位都不用做監聽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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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委員指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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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監聽,我講通保法的監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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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我們剛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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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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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們剛剛講到的是,只要司法警察機關有這個需要,送到國安局來審查通訊偵查的必要性的話,我們進行審查,再送請高等法院法官同意,我們來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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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對啊!沒錯啊!所以你們也會執行監聽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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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們不是執行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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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只是要有一個法律程序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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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委員,國安局是審核機關,我們不是執行監聽的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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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好,我要問一下,就算你是審核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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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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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相關為執行國安業務進行的監聽,事後會不會通知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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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這個要看案情狀況,依照法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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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案情?法律規定要通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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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沒有,要看案情的狀況,三個月評估一次,法律規定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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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法律規定事後要通知,這法律規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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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要由法院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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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法律你還是要理解,釐清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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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沒有,釐清了。委員,也請看清楚法律,這要由法院在結案之後針對案情進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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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廢話,當然是結案之後啊!偵辦中不會通知,我也知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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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是,沒有錯,法律是這樣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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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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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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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那你前面跟我拗半天是在拗什麼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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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沒有啊!就是遵照法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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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好啦!最後一件事情,我要跟你講,今天授予國安單位為我們國家做一些安全偵查是有必要的,我支持啊!但是不能濫用是最基本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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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沒有濫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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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所以我反對的是什麼?對外無眼,對內天眼!搞這種事情,你有本事去政治偵防臺灣人民的話,先把這些陸艇、陸艦直衝淡水碼頭的事情管好啦!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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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我們依法行政,也會加強相關的國安體制,因應相關的問題,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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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接下來請邱志偉委員、邱志偉、邱志偉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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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鄭天財、鄭天財、鄭天財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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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楊瓊瓔、楊瓊瓔、楊瓊瓔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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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本日會議有林憶君委員、楊瓊瓔委員提出書面質詢,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請相關機關以書面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兩週內提供,委員另約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