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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 @ 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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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葛委員如鈞:(11時56分)謝謝主席,有請金管會彭金隆主委。
1 主席:有請彭主委。
2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3 葛委員如鈞:主委好。雖然今天的題目是說VASP淪為詐騙工具,但我們認為這有一點污名的感覺啦!本席相信官員也不是這樣想的,就像汽車可以拿來作案,也可能淪為詐騙工具,所有東西都有可能被惡意使用啦!其實虛擬貨幣就技術而言都是中立的,本席必須幫科學、技術說話。
4 當然,剛才的印象也非常深刻,本席相信您我都同意防制洗錢和詐欺犯罪的重要性,但是針對虛擬資產以及交易事業VASP的規範,我們也必須擔心是不是過於嚴苛對這個新興產業造成不必要的壓力。但是剛才您有提到,非常尊重明天會正式成立的公會,本席也予以讚賞和贊同,是不是給您一點時間分享一下,公會加上主管機關,怎麼樣做一個平衡?是不是一個好的作法?也請您說明一下為什麼公會非常重要?
5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金管會過去對市場的監理就有一套模式,我先舉例,像銀行,我們有完善的法令,但是也有公會在運作,當然前提是它必須是納管的單位……
6 葛委員如鈞:對。
7 彭主任委員金隆:所以我們剛才也向委員會報告,我們初步是先用洗錢防制法切入,再來我們希望它籌組公會,公會是一個自律組織,它不是一個法律約束,但是我們身為主管機關會強力監督。再來第三階段是輔以洗錢防制法,課以刑責、加重管理,最後我們會有專法來處理這件事情。
8 葛委員如鈞:是,很好,剛好這也是本席要問的。根據報告內容,金管會已經要求VASP業者制定自律規範,而且相關規範要經金管會核准,表示業者已經尋求並且也自我約束,積極自我管理,有相關的機制保護消費者。您剛才也提到,第三階段之後有登記制,也要符合洗錢防制法,而且洗錢防制法又有刑罰的標準。所以本席想請教一下主委,既然已經有自律規範,明天開始也有公會,那麼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為何不給這些自律規範更多的時間驗證它的可能性,而要急於推動專法進行管控呢?是不是可以稍微回應一下?
9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其實剛才委員說的專法應該是第四階段,按照時程,最快大概是明年上半年才會報院,接下來還要經過行政院審查,然後送到立法院審查,凝聚共識,我覺得會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在這個期間,我們不能不管打詐,所以我們先用洗錢防制法第二條修正案去做,但是我們也希望自律規範能趕快上路,用多方的方式彌補這段時間的空窗。
10 葛委員如鈞:很好,謝謝主委。我們一樣也是有共識啦!公私協作可以有效平衡防弊與興利的目標,這一點本席相信我們都是非常重視的。您今天的報告也提到聯防通報、快速返還遭詐欺款項等等機制,這樣確實能夠提高防詐的效果,但是需要各方的高度協同。
11 請教一下主委,你們在實施時,如何確保相關單位能夠無縫合作?例如警察機關、司法機關、金融機構和VASP之間。對此,金管會有沒有關於內部教育或者技術、金流分析的工具?尤其是虛擬的金流,有沒有掌握一些具體的技術、工具?實施的方案和時間表如何?您是否認同本席的說法?
12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這個監管對我們來說是很大的挑戰。我也不諱言,金管會的資源,從過去傳統的金融監理走到數位的監理,確實需要一段時間的調整,但是我們過去長期在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的時候也累積了一些資源,未來我們會朝這個方向發展。至於剛才說的,我們需要補強的地方,我們也會加強補強,畢竟這已經是確定的趨勢,我們就要勇於面對。
13 葛委員如鈞:是。各國關於虛擬金流的分析,還有防詐的工具、技術,其實都有很深的著力,臺灣業者的能力也非常強,希望能夠持續做到公私協力。
14 最後,本席再次強調,虛擬資產作為一種新興科技,其實具備極大的發展潛力,因為它不需要圈地,不需要過多的水、電,現在已經有新的技術,所以政府應該鼓勵並支持產業的發展,不要一味強化監管。這個部分本席有看到您的精神,本席予以支持,請金管會持續平衡防弊與興利,給予自律組織和自律規範更多的時間與空間。
15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謝謝指正。
16 葛委員如鈞:謝謝。
17 主席:謝謝葛如鈞委員的質詢。
18 現在請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不在。
19 接著請王世堅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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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0-17
speakers ["郭國文","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賴惠員","李彥秀","王鴻薇","顏寬恒","陳玉珍","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楚茵","李坤城","葛如鈞","王世堅","羅明才","黃秀芳","邱志偉","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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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6-12"]
gazette_id 113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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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主任委員金隆、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 與《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制定對於防制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 VASP )淪為詐騙工 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虛擬資產專法制定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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