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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11時46分)謝謝主席。我想先請交通部的陳次長、鐵道局副局長,還有高鐵的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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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次長、鐵道局呂副局長,還有高鐵的馮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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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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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次長好。我想先請教鐵道局,因為之前高鐵發生列車長規避了酒測還上車執行,我想請問一下,到目前為止有沒有任何的懲處?現在是總經理,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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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總經理光遠:是。跟委員報告,目前是有懲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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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好,怎麼樣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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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總經理光遠:關於違規的人,就是列車長跟督導都有做一些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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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這是你們內部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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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總經理光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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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請問鐵道局有做懲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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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副局長新喜:我們會依鐵路法做裁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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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還沒有做裁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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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副局長新喜:對。現在我們正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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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好,裁罰要怎麼樣裁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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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副局長新喜:就是按照鐵路法規定,他沒有依規定作酒測,會裁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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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到目前為止沒有做裁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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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講的是,大家可以看到,去年年底的時候,台鐵也一樣發生了一些相關的缺失,其中台鐵沒有落實酒測的部分,裁罰60萬元,這是鐵道局做的裁罰。但是高鐵的部分,到目前為止,鐵道局還沒有做裁罰。所以我要講的是,台鐵、高鐵的管理一樣重要,如果是同樣的狀況,不應該有兩套標準,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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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副局長新喜:是,適用標準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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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另外,請鄭總經理再多做說明一下,你們裡面的懲處是到什麼樣的層級?還是只有這個列車長,跟沒有幫他做酒測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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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總經理光遠:我們除了當事人有所懲處以外,督導的主管也做了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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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督導的主管也做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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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總經理光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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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時間暫停一下,我再請運安會的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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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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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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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同樣,次長也一起聽。之前包含我和游顥委員,我們都提到高鐵最近其實出現了一些重大的工安事件,最主要的就是應該依照規定作業,按照SOP必須要斷電沒有斷電,造成了比如行駛中的車輛跑到隧道裡突然因為停電而停駛;又或者因為沒有斷電,而造成施工中的人員受傷,還好沒有人命危險。這些是連續發生,從4月9日到5月11日,短短的一個多月之內連續發生兩件。我想請問,勞動部和地方的勞動局會介入調查,當然高鐵也應該做自己的行政調查,我想請問,這些工安事件同時會影響運輸安全的部分,運安會查不查、罰不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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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這個案子,他們是有通報啦,但是沒有達到立案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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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所以你們運安會沒有立案,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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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因為根據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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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不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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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不是不重要,因為它不在調查範圍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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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為什麼不在調查範圍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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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重大運輸事故調查範圍裡面有幾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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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一定要出事了才要調查,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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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它有一定的criteria,一定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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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我要特別提到,就是不要等到出事。其實我們一直在盯台灣高鐵相關的這些事件,我們會希望能夠未雨綢繆,而不要等到發生事故,然後大家才在做事後的追究、處罰。所以現在連續發生,就是應該要未雨綢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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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請教交通部次長,交通部是台灣高鐵的第一大股東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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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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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那你知不知道高鐵最近改了公司章程,對於董事長退職可以給予退職金。所以,如果按照現在江耀宗董事長他做8年,算起來他起碼可以拿到560萬元的退職金。在新舊政府即將交接之際,修改公司章程,請問交通部有掌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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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台高公司相關董事會的處理,交通部是有所了解的,但是原則上我們尊重它公司治理的相關程序。而且這件事情其實是沒有針對性的,是屬於公司組織章程的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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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沒有啊,這個做完,當然受惠的第一任董事長就是江耀宗啊!我問你,交通部事前知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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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我們有了解董事會裡要討論這樣的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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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所以你們事先知情、事後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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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我們尊重他們公司治理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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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很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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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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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很尊重,那其他公司是不是也可以同樣如法泡製?大家都改一下公司章程,因為新政府上來,這些相關的公營事業的董事長甚至總經理,可能都會有換人的狀況,趕快未雨綢繆。還是台灣高鐵比較聰明,趕快來為自己的董事長量身訂做,讓他可以領560萬元的退職金。通通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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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我想跟委員報告,每一家公司的營運情形也都不一樣,所以我剛才會說會做這樣的處理跟調整,是要經過公司董事會,而且是公司治理,在大家共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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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你左一句公司治理,右一句公司治理,你們就是最大股東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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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最大股東是要去監督、了解,但是在整個營運上,我覺得還是要尊重公司治理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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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我覺得這件事情,當然有關董事長、總經理,尤其董事長的退職金,不是不可以討論,但是在新舊政府交接的時候,去弄一個這樣的組織章程,難免瓜田李下,難免會被人家質疑說這是自肥條款!如果今天交通部可以放任這樣的話,其他的相關公司,可能經濟部下面的公司大家都趕快做啊!因為也不曉得哪一天我就會被換掉,所以就趕快來通過這些自肥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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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例一開,大家可能都這樣做,我覺得這是沒有體制的,交通部如果可以讓台灣高鐵這樣做,其實是並不合理的事情。而且你不能用左一句公司治理、右一句公司治理,今天交通部你們都同意,按照這樣講,你事先就同意,那麼交通部所有相關的事業單位大家都可以來做,我覺得這才合理啊!怎麼可以只有一家公司這樣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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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還是要跟委員報告,每一家公司的營運情形跟狀況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剛才會一再的強調,其實每一家公司都有獨立的公司人格,公司治理在每一家公司都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是不同看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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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反正你現在講半天,就是你同意它這樣子,所以我也建議大家全部都如法泡製,大家趕快來做一做。他不是按照什麼的規定,就是你只要做一年,就可以領兩個月,做半年也可以領一個月,用這種方式,真的是自肥條款,好不好?其實我覺得對社會觀感並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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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我想委員的意見可以留供台高公司參考,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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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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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請鄭天財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