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3504

鍾佳濱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

Start Time End Time Text
00:00:07,998 00:00:28,703 主席、在場委員憲進今天我們審議的是原住民保留地禁法補助條例根據憲法第63條立法院有立法權、預算權等權所以從今天第6條來看第三項它明文規定必須根據物價指數每兩年物調一次
00:00:29,763 00:00:45,979 這符合了法律案普遍性反復性的原則尤其是在我們多項的立法例當中對於國民的法定授意都有如此的規定更何況這是針對原住民族他在特別犧牲的一種補償但是我們看這第6條的第1項他將金額從3萬
00:00:50,017 00:01:17,968 到5萬、6萬不等實質上它的執行結果就已經造成了政府支出的增加。憲法第70條規定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這是個法律案那難道我們只要不是預算案就可以這樣做嗎?不行1990年立法院通過一個決議要求政府加發公教人員半個月的年終獎金以最佳預算為之根據大法官4-264號的
00:01:20,272 00:01:36,558 決定這是違反憲法第70條要求政府為增加支出的提議好 那如果不限定是在預算案那我們在預算案當中比照法律案的方式逐條逐句修改可以嗎
00:01:37,714 00:02:04,785 去調整政府的行政院的預算當中的計劃內容我們進行預算項目的增減而不增加預算支出可以嗎?一樣不行。事至第39要決定規定行政權有編制預算的權利立法權不得去變更它的計劃內容而事實上從而造成的成敗歸屬不明責任政治無法建立
00:02:05,572 00:02:14,742 好了,既然比照法律案去修改我們的預算不可以,那麼用法律案直接來達成預算的效果可以嗎?
00:02:16,493 00:02:39,933 剛剛我們務政委員舉的例子根據我們2019年的財政紀律法為了匡正立法院透過立法權去造成破壞行政權的預算編制的決定所以我們財政紀律法做了以後的規定至此之後我們立法院的立法就受到這樣的限制所以這個進法補償條例我們要再特別的提出
00:02:40,794 00:02:59,230 由於它破壞了我們憲法當中的權力分立原則根據釋字第419號立法院的決議如果逾越了憲法所定的職權純屬建議這麼一個經法補償的良法美意我們希望能夠實現也不希望大家做的一決變成了建議
00:03:00,070 00:03:10,980 因此在這裡既然不是行政院提案無從退回行政院重審因此本院在這裡建議本院已請行政院重新提出再為審議方式上策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