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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9時32分)謝謝主席。我們請曾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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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曾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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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主委好。主委,沒關係啦!不用緊張,我們其實就是就事情討論,大家都是想要解決問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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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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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我想是這樣子,因為今天第一次聽到主委的口頭報告,其實跟您的業務報告書面這一本的範圍和內容都有一點不太一樣,如果以業務報告內容來講的話,我相信這一屆的原住民,尤其是您擔任主委,應該是有非常非常多,而且是大項的、超級困難的事情等著您要完成,所以不曉得你對這些……,像第一大件,你剛剛已經說了要完成平埔族取得原住民身分;再來是培力部落,「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和「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的立法,現在都在進度上嗎?因為都寫成業務報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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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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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所以都會有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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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對,我們都會提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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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什麼時候會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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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內部討論,因為很快的時間,至少在3個月內我們會慢慢提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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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3個月內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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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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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好喔!主委,這真的都是滿大的事情,我是希望能夠有比較綜合,各個面向都能夠考慮完整之後再提出來,因為像我們今天這一部法律,其實我必須說,過去我對原民會的印象就是原民會很辛苦,因為原民會就有點像小的行政院,說實在的,因為它是用身分別做為一個區隔,但是所有這些有身分的人,他還是人,所以他會有教育、文化、交通,甚至是經濟、工作等等,所有的事情,包括健康,統統都會有。所以你看一個小小的原民會裡面分這麼多處,以這樣的人力跟這樣的資源,要處理這麼多事務,同仁實在都很辛苦喔!所以原民會的事情我們通常都會大力地支持。可是今天看到這一部法律案,如果我們把這部法來細究的話,其實這一部法又包含了所有的面向喔!剛剛所有點到的教育、醫療、工作、健康等等,通通都有包括,所以剛剛在說,我們這件事情是橫跨了,如果以橫軸來講的話,是橫跨各部會;以縱軸來講的話,從地方到中央,通通都會包含,要徵詢的意見實在是非常地多。主委,請問你有算過,幕僚單位有給您資料,大概會牽涉多少單位嗎?現在徵詢討論的意見已經完成了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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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抱歉!主席這邊提醒主委,你在這邊的發言是會在公報上刊登的,所以在回答委員質詢的時候,請你注意小心喔,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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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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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對,因為這邊真的很多單位,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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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好,謝謝!這個很多會涉及到教育部也有啦,勞動部也有,還有農業部也有,甚至於衛福部也有,所以很多的單位,所以這個必須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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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對,所以我的問題就是,主委,你知道有多少的單位嗎?是多到說不完呢,還是是一個你已經掌握瞭解很多了?那我更具體的問題是,這一些部會你都溝通到什麼程度了?因為今天如果一切順利進行的話,我們詢答完就要開始進入審查了,所以各部會的意見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想要瞭解一下,你跟多少部會已經溝通過了,這些部會的態度如何?這是很重要的事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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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至少是跟八個部會都有做說明、做溝通,但是我想因為我們持續還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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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那他們都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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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基本上,院版他們都有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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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院版還沒有送進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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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也就是我們的這個草案啦,我們自己會裡面的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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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可是我們沒有看到你這個草案啊,你的草案什麼時候要送來?所以你們有草案,所以你們是贊成制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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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還在……我來之後還要跟部落、還要跟地方政府,因為這個我直覺認為是很衝擊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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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當然啊、非常啊!非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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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如果縣市政府他們,就是說執行上有困難的話,制定了這個法,他們沒有辦法做,或者是根本他們就不是那麼願意配合的話,這個法就推不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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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好,主委,其實我今天準備的稿子是滿複雜的啦!我先是這樣講,我們今天要定的這個法,其實會跟現在非常多的法律是相關的,包括原住民族的基本法,我們根據第二十八條,所以有這麼多的項目,我們希望都能夠再有進一步的法制規劃,那可是你來看喔!如果本條例裡面跟健康促進相關的,本條例4個版本都有說要提供都會原住民健康促進及衛生保健服務,可是我們在原住民族的健康法也有規定啊,那麼這一些項目到底是應該用原住民族健康法作為依歸,還是要用現在要制定的這一部法案來做依歸呢?這兩者到底是誰先誰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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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再來第二個給你看語言發展法,語言發展法裡面也一樣啊!語言發展法裡面甚至規定得更詳細,從國民教育到主管機關跟地方的相關,它要怎麼去設立科、系、所、學程、學位,甚至是縣市主管機關應開設原住民族語言學習課程,供民眾修習等等,它規定得這麼細了,現在多制定一個都會原住民族相關條例的話,那到底是要用哪一個做依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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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第三個,我舉第三個,第三個的話,我們在工作權益促進的部分也是一樣,所以我們有這麼多的法規,它到底是互相扞格?還是是有重複,不需要另定?還是我們必須把它綜整起來,變成一部跟都市原住民相關的法律,這個態度當然要能夠清楚嘛!所以第一個,有沒有相關的法條的整理、配套,這是我認為應該要執行的;第二個就是您剛剛說的,跟各部會、相關部會以及地方縣市政府,都應該要有他們明確、具體的態度,以及會發生的影響要怎麼處理?這也是應該要有的資料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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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主委,我這樣講合理嘛,對不對?更何況我現在還沒有進入更深一層的部分喔!到底都市原住民在這一部法律案的認定,是要用什麼樣的態度,用什麼樣的範圍來界定?是設籍嘛,設籍在原鄉,但是實際上居住在非原鄉的地方,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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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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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是這樣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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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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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有沒有期限的限制?他有沒有住滿多久?有這個需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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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目前沒有這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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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目前當然是沒有,我是問你接下來有沒有?因為你要保障的東西很多,你要給的權益很多,所以你有沒有要這個限制?你可能也要告訴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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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其實更想知道的是說,那你定了這部專法之後,是可以解決什麼問題嗎?比如說像我自己這邊,我的選區在土、樹、三、鶯,那我們要的聚會所一直沒有辦法設置起來啊!所以有了這部法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嗎?就這部法到底要解決哪些問題?不是應該先講一下嗎?是不是可以在正式進入法條審查之前,貴會可以提供我們委員,你定了這部法,尤其是你剛剛說你有期待要定專法嘛!對不對?你要解決哪一些問題?哪一些法條因為設計了、設置了就可以解決,這個資料可以送一份送到辦公室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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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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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好,那麼還有前面,我剛剛那樣洋洋灑灑唸了這麼多,我們如果今天下午就開始審查,你有辦法提供給我們嗎?各部會的態度、各縣市政府的態度、各相關法律案的扞格與衝突,還有,到底要解決哪些問題?我這樣講就四種了耶!我看還是開個公聽會好了,不然的話……本席是支持再多一點時間,並且等院版進來,可能會比較完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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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非常謝謝蘇巧慧委員的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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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您看過今天其他委員的版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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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有,4個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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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4個版本都看了,可是剛剛巧慧委員的質詢,你好像在狀況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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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對,他講的就是有一些,比如像那個集會所的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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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沒關係,我們待會兒有很多委員會就教您,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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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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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繼續我們請張宏陸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