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3157

賴瑞隆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Start Time End Time Text
00:00:14,985 00:00:31,599 各位國人同胞、立法院外的朋友們這一次有非常多條文非常的誇張我再唸一次給大家聽第140條之一與立法院接受質詢時無故缺席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
00:00:32,098 00:00:57,532 為虛而不實的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再講一次公務員拒絕答覆或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都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這樣的案子傅坤琦委員提出來翁曉玲委員提出來到了委員會審查之後沒有經過充分的討論出了委會一樣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然後
00:00:58,172 00:01:19,529 副坤祺跟黃國昌簽署的修正動議的更正版裡面一樣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直到了人民站出來之後他們終於把這些條文全部刪除了只留下了公務員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你有西委陳述的時候你會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00:01:20,109 00:01:47,662 但是我們認為這個還是違憲的我們會確保所有公務員的權益你不會因為來到立法院的背景就不明不覺的被這個判了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立法院沒有這麼大不可以恐嚇人民也不可以恐嚇官員所以我們會立即的提出釋憲來要求這樣的條文是無效違憲的條文是無效的我們要在這物語
00:01:48,963 00:02:04,697 這樣違法的條文違憲的條文未來還會持續產生請所有的國人一起站出來支持立法院改變藍白這樣惡劣的行為來守護台灣的民主守護台灣的未來拜託大家謝謝大家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