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王委員鴻薇:(11時38分)好,謝謝主席,我請黃部長。 |
1 |
主席:請黃部長。 |
2 |
黃部長彥男:委員好。 |
3 |
王委員鴻薇:部長,因為我本人對你比較陌生,但我今天好像看到媒體有問你問題,你今天不回答媒體的問題,單純只是生理上喉嚨沙啞,還是你比較謹言慎行呢? |
4 |
黃部長彥男:喉嚨沙啞是主要原因,因為我這幾天講太多話,所以我現在聲音…… |
5 |
王委員鴻薇:因為我看到你也有接受很多媒體專訪,也不至於說是把媒體拒於千里之外…… |
6 |
黃部長彥男:沒有、沒有,我一上任第二天馬上跟媒體互動,當然媒體很重要,只是因為我剛剛講,為了能夠跟委員有更多…… |
7 |
王委員鴻薇:好,感謝,你可能想把你的聲音留給我們委員質詢。好,剛才大家都確實提到有關於打詐的部分,因為在你們上任之前,我們的經濟部長郭智輝就已經被冒名成為詐騙工具了,你知道這個事嗎? |
8 |
黃部長彥男:有,很清楚,而且郭部長一直在跟我LINE來LINE去,所以我都很清楚。 |
9 |
王委員鴻薇:對,他應該有跟你complain這件事情吧? |
10 |
黃部長彥男:有,那時候馬上即時處理,半夜都在處理,請我們呂署長說明一下。 |
11 |
王委員鴻薇:就趕快下架。 |
12 |
呂署長正華:跟委員報告,因為委員也有在新聞上面說這個,部長、次長就很關心,因為部長算名人啦,所以我們就請它去做下架,目前這兩則確實都已經下架,以上報告。 |
13 |
王委員鴻薇:可是,問題是還有很多的名人,我上次聽到一個企業主管,他的老闆跟他抱怨,他幾乎每個禮拜都在要求他們處理冒他的名做這種投資的平臺,這個問題仍然沒有辦法解決,到底是為什麼?另外,到底這個實名制,金管會說已經有上路了,但是為什麼還是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呢?郭部長還是會被冒名成為詐騙工具呢? |
14 |
黃部長彥男:那個網路廣告平臺就是我們現在的打詐專法要去處理的,我們如果通過之後…… |
15 |
王委員鴻薇:要強力打詐…… |
16 |
黃部長彥男:希望委員支持,這個法很重要,因為這個通過之後,我們就可以對像Meta、Facebook…… |
17 |
王委員鴻薇:但是我們在通過之前,能不能跟這些Google、Meta請他們必須要予以配合呢? |
18 |
黃部長彥男:有、有,剛剛就講過…… |
19 |
王委員鴻薇:因為其實在上一屆,我們不停地質詢,後來林右昌部長才去拜會包含Google跟Meta,讓他們說可以24小時內下架,以前連下架都非常困難,可是這樣子大家疲於奔命,到底一定要等到我們打詐專法通過之後,才能夠根除這些問題嗎? |
20 |
黃部長彥男:我們現在先成立一個叫打詐通報查詢網,這個目的就是希望能夠縮短,基本上如果我們看到,我們自己會主動去向Facebook scan,如果看到這樣一個廣告,我們馬上就通報Facebook,希望縮短到像剛剛講說半天或一天的時間,現在我們是希望馬上下架,所以這一點,我們時間上可以用技術把它縮短。第二點,剛剛委員講的沒錯,我們會跟這幾個平臺公司常常溝通聯絡,然後希望他們完全配合我們的政策,目前有逐漸地看到一些效果,但最後如果要用強制方法,還是要靠打詐專法通過,我們有棍子可以敲他們…… |
21 |
王委員鴻薇:現在是要求他們在臺灣必須要設立代表人,對不對? |
22 |
黃部長彥男:對,代理人。 |
23 |
王委員鴻薇:至少要有法遵的代表,對不對? |
24 |
黃部長彥男:對。 |
25 |
王委員鴻薇:在這之前,在法之前的話,我們難道就完全沒有任何的工具嗎?還有,未來這個打詐專法是不是對他們會有罰則呢? |
26 |
黃部長彥男:也會有罰則,如果打詐專法通過的話,基本上可以罰,罰到一個地步如果他們不配合,我們甚至…… |
27 |
王委員鴻薇:你們準備怎麼罰法? |
28 |
黃部長彥男:這個罰的細節,就是說看他每次最多可以罰到…… |
29 |
王委員鴻薇:怎麼樣?你們現在準備要怎麼罰?對於這些境外的平臺,然後他們沒有在臺灣設代表人,或者沒有配合我們打詐相關的這些程序,要怎麼罰法呢? |
30 |
呂署長正華:跟委員報告,我們在打詐專法第三章數位經濟專章,從第二十七條開始就是針對剛剛提到的這些包括大型的平臺,我們叫做網路廣告平臺業者,我們會根據每一個條文設計罰則,這個罰則最高可以處罰到兩千五百萬,中間當然有一些通知的期限等等,這個在行政院在打詐四法討論的時候,有關打詐專法第三章,其實政委有做跨部會的一個衡平性,這個要拜託委員,如果這部法律在審查的時候,委員早一點讓法律通過,我們能夠有一個法遵的部分…… |
31 |
王委員鴻薇:這個我們當然一定會支持,你說最高的話是兩千五百萬,有連續罰嗎? |
32 |
呂署長正華:當然,因為甚至有些如果經專家會議審議,可以有時候限制流量或是阻擋連結,這些我們都在條文裡頭有一些規範,我想其實大家對於打詐都非常的重視,也要拜託委員來給我們做協助,以上報告。 |
33 |
王委員鴻薇:OK!我希望我們能夠成功,不要再有像郭部長一樣,其實好多的名人、還有一些企業主都有這樣的困擾,謝謝。 |
34 |
黃部長彥男:謝謝。 |
35 |
主席:好,謝謝王鴻薇委員發言完畢。 |
36 |
現在請葛如鈞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