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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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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2,349 | 00:00:05,610 | 謝謝主席我請黃部長請黃部長因為我本人對你比較陌生那我今天看到好像今天媒體有問你問題你今天不回答媒體的問題單純只是生理上喉嚨沙啞還是你比較謹言慎行 |
00:00:28,918 | 00:00:30,099 | 剛才確實大家都是提到有關於法詐的 |
00:00:58,114 | 00:00:58,835 | 對,他應該有跟你那個complain這件事情吧? |
00:01:18,720 | 00:01:42,245 | 有那我也請那個那時候馬上計時處理半月都在處理那時候我們那個那個呂書長有在書長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就趕快下架委員報告那因為這個委員也有在新聞上面說這個那副市長就很關心所以我們就因為算名人嘛因為這個部長嘛所以我們就請他去做下架那目前他這兩則的確實都已經下架所以這個以上報告謝謝 |
00:01:43,745 | 00:02:08,467 | 可是問題是還有很多的名人我上次聽到一個企業主管他是他的老闆跟他抱怨他幾乎每個禮拜都在處理要求他們處理就是冒他的名做這種投資的這種平台這個問題仍然沒有辦法解決那到底是為什麼那另外我們到底這個實名制那個儘管會說已經有上路了但是為什麼還是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呢 |
00:02:11,649 | 00:02:19,532 | 還像這個郭部長還是會變成冒名成為詐騙工具呢?但是我們在通過之前能不能跟這些Google Meta請他們要必須予以配合呢? |
00:02:34,877 | 00:03:00,760 | 經過我們其實在上一屆我們不停的質詢然後我們後來林佑昌部長後來才去代會了包含Google跟Meta那讓他們可以說24小時內下架以前連下架都非常困難可是這樣子大家疲於奔命到底我們一定要等到我們打詐在專訪通過之後才能夠根除這些問題嗎 |
00:03:01,841 | 00:03:24,348 | 我們現在先成立一個叫打炸通報查詢網那這個目的就是說希望能夠縮短就是說基本上如果我們看到我們自己會主動去去這個像Facebook去scan如果看到這樣的一個廣告我們馬上就通報Facebook希望縮短剛剛講說半天或一天的時間現在我們是希望馬上下架所以這一點我們時間上可以用技術把它縮短第二點就是說剛剛講委員講的沒錯我們會跟 |
00:03:26,989 | 00:03:27,069 | 韓國瑜委員 |
00:03:42,811 | 00:04:09,594 | 現在是說要求他們要在臺灣必須也要設立這個代表人嗎對不對至少要有法尊的代表對不對那在這之前在法之前的話我們難道就完全沒有任何的工具嗎那還有未來這個打砸磚法是不是對他們會有這個罰則呢有會罰則那如果打砸磚通過的話基本上就可以罰那罰到一個地步如果他們不配合我們甚至你們準備怎麼罰法 |
00:04:11,161 | 00:04:17,007 | 對於這些近外的平台然後他們沒有設這個在台灣設代表人或者沒有配合我們這些打詐相關的這些程序要怎麼罰法呢? |
00:04:28,422 | 00:04:42,289 | 委員報告我們在打造專法的第三章就是數位經濟專章從27條開始就是針對於剛剛提到的這些包括這個大型的平台我們叫網路廣告平台業者那我們會爭據他這個 |
00:04:45,010 | 00:05:11,068 | 這個每一條文的這個設計法則那這個法則最高可以處罰到這個2500萬那中間當然有一些通知的期限啊等等那這個在行政院在打詐司法討論的時候我們這個打詐專法的第三章其實政委有做跨部會的一個橫平性那這個要拜託委員如果我們這個法律在審查的時候那委員早一點讓法律通過我們能夠有一個法尊的部分這個我們當然一定會支持 |
00:05:13,450 | 00:05:35,459 | 你說最高的話是2500萬有連續罰嗎?當然因為他這個甚至有些如果還經專家會議審議可以有時候限制流量或是阻擋連結這些我們都在條文裡頭有一些規範那我想這個其實大家對於打詐都非常的重視也拜託大家委員來給我們做協助以上報告 |
00:05:36,380 | 00:05:42,775 | 我希望我們能夠成功不要再有像郭部長其實好多的名人還有一些企業主都有這樣的困擾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