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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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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吳委員思瑤:(11時8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
1 主席:請鄭部長。
2 鄭部長銘謙:委員早。
3 吳委員思瑤:部長早。今天我們針對要落實打詐的配套洗錢防制法要做部分條文的修正,我想藉這個機會跟您快速地討論一下,我想這是一個觀念的分享,是一個思維的再精進。我過去長期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我是臺灣藝術文化界在國會的代言人,所以我協助藝術文化界,當香港發生反送中事件,臺灣是一個最好的歷史契機,讓20年前臺灣作為亞洲藝術品拍賣中心的重要舞臺,能夠藉由此時此刻臺灣的經濟發展、臺灣的民主、社會秩序的穩定等等,現在是讓臺灣恢復亞洲藝術品拍賣中心關鍵的時刻。所以行政院也召開了多次的文化會報,定下了這一個政策方針,但法務部是有角色的,也許您會覺得很好奇,您跟藝術品有什麼關係?您有沒有去參加過藝博、藝術博覽會,有沒有收藏、購買藝術品的經驗,或是生活上的喜好?
4 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我對這個很有興趣,但是我沒有去參加過博覽會。
5 吳委員思瑤:下次我會邀請您來看。
6 鄭部長銘謙:好,謝謝。
7 吳委員思瑤:這跟法務部大有關係。就在5月10號到12號剛剛舉辦的「台北當代」,今年有19個國家地區78間藝廊來參展,短短3天3.5萬人進場,有非常多的藝術品的交易買賣,國內外都非常蓬勃地在臺灣精進、發生,這幾年的藝博會是非常hot,讓大家非常期待臺灣真的能夠重回亞洲藝術品拍賣中心的龍頭。
8 藝術品的拍賣是洗錢嗎?我要跟您分享的就是這個觀念,當我在協助很多的拍賣公司、拍賣產業或是藝術創作者,在修法的階段,或者是我現在秀出來的例子,當這些拍賣公司要更有國際競爭力,要IPO,不管是上市、上櫃,各種作為總會卡在法務部的立場,因為不管是證期局、證交所或是櫃買中心,在收受、受理這些拍賣公司要IPO的所有文件作業的審核過程就會被卡住,卡在一個藝術品拍賣就是洗錢、很容易洗錢,所以對於這樣子的行業設下了層層的關卡跟不友善,這是我要跟您分享的,這是藝文、藝術產業碰到的問題。這裡秀出來的是在IPO的審查作業當中,法務部門的法律解釋過於防弊大於興利,對於藝術拍賣產業污名化。
9 就本人在推動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修法,那個過程也是非常地辛苦,我們要擴大讓藝術品交易更進步,讓臺灣更有稅制競爭力,所以採分離課稅,而且稅制定為1.2%,2021年這一次的修法,我實在歷經千辛萬苦,因為財政部很保留,財政部很保留就來自於法務部的意見,因為買賣藝術品就可能洗錢,甚至它不是問號,幾乎是驚嘆號,讓我們在修法的過程,我們有一個很好的歷史契機能夠讓臺灣取代香港,活化臺灣的藝術品交易市場,在修法的過程也卡在法務部的法律解釋,那是觀念的問題。
10 所以藝術品拍賣到底是不是涉及洗錢?洗防辦跟法務部其實很清楚說目前沒有適用,因為在所有的交易相關作業裡頭都很清楚,清清楚楚、乾乾淨淨,金流買賣該登載的,所有的法制管控都做得非常完備。甚至在我們修了文獎條例之後,文化部在2020年召開的文化會報再次定調拍賣市場原則上不適用洗錢防制法之後,文化部也進一步訂定了一個子法,很明確地規定藝術品交易的金額超過50萬元就要在拍賣前1個月向文化部提出申請,而且主辦單位需要留存買賣雙方的資料達7年。
11 所以部長,我分享到這裡,我需要您政策上的宣示,法務部門對於洗錢防制、打詐、防詐都要做,但是對於正向地推動臺灣藝術文化的交易,這個國家軟實力,尤其要重回亞洲藝術品拍賣中心這個重要的文化政策,法務部的立場要清楚、要堅定,支持藝文產業,yes or no?
12 鄭部長銘謙:是,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是會支持文化產業,文化的這些藝術品的拍賣,當然是不適用洗防法,這大概……
13 吳委員思瑤:這要很清楚。
14 鄭部長銘謙:很清楚的。在個案上如果說有這種情況,那當然要有證據,有透過任何這種合法的方式來掩蓋非法,那是我們個案來處理。
15 吳委員思瑤:好,所以在個案上,如果真的有涉及洗錢,當然該辦就辦,但是在通案跟制度上,是本席今天在這裡質詢您很重要的部分,也就是在協助藝術拍賣公司或是相關產業或是藝術團隊,都要用更友善、更進步、更跟國際接軌的觀念來面對藝術品的交易市場,好嗎?
16 鄭部長銘謙:是。
17 吳委員思瑤:好,謝謝,您請回。
18 有請周萬來秘書長。
19 主席:請周秘書長。
20 周秘書長萬來:吳委員好。
21 吳委員思瑤:秘書長,您在國會這麼多年,但我要說,您輔佐襄贊之下的韓院長上任3個月,就創下了過去立法院30年都沒有的國會惡例!第一個,黑箱喬條文,透明公開在哪裡?第二個,程序不正義,民主審查全都失靈;第三個,議事不中立,議事規則會轉彎,這跟您大有關係;第四個,表決不公平,一路做票做到贏,這也跟您大大相關!很抱歉,這是我必須對於這幾天審議國會擴權法案所呈現國會過去30年都沒有出現的國會惡例,我要提出強烈的批判!立法院不能黑箱喬條文、立法院不能夠程序不正義、立法院不能議事不中立、更不能表決不公平!跟您大有關係!
22 我看到國民黨的委員說,為什麼要用舉手表決呢?因為表決卡不見了,所以被迫要改成舉手表決,這是國民黨的委員在網路上錄製這種抹黑、造謠、栽贓的言論,他甚至說,表決卡不見了就是民進黨的委員偷走的!我問一下秘書長,我們立法院有這麼落後嗎?委員的表決卡不見了,你沒有其他的卡、空卡可以來做因應防範嗎?秘書長,請回答。
23 周秘書長萬來:因為卡在當時是被……因為某種因素被抽出、掉了。
24 吳委員思瑤:然後呢,你們都沒有備卡嗎?
25 周秘書長萬來:因為……
26 吳委員思瑤:如果這樣,任何人要癱瘓立法院的議事,只要去幹走幾張卡、A走幾張卡就癱瘓議事了嗎?
27 周秘書長萬來:因為這一個當場立即的處理上……
28 吳委員思瑤:這不通嘛!如果這樣,是不是你要用一個金庫,每天下班之後立法院的表決卡要收好、層層防護,要有保全保護表決卡,沒有任何的備案嗎?這是什麼理由?更何況國民黨委員的指控是胡說八道、胡扯栽贓!
29 我們來看影片,誰手上拿著一疊表決卡?誰去搶表決卡?誰可以取代議事人員幫忙收卡?而且把卡插到表決委員的座位前面,而且沒有一個委員在座位上,是誰?是國民黨的徐欣瑩委員!我們來看一下影片,秘書長,你注意看一下這個影片,大家注意看一下這個影片!有沒有辦法傳?沒有辦法傳,是不是?好,也節省時間。我告訴秘書長,是該查!如果有表決卡不見了,該查是誰偷走、是誰蓄意地破壞議事秩序,但是就我們所搜證的結果,拿走一疊表決卡而且違反韓院長說的,唯有議事人員可以幫委員插卡,而且插卡的前提是委員坐在座位上。國民黨的徐欣瑩委員為什麼手上有一疊表決卡?他為什麼可以替沒有坐在座位上的國民黨委員插上表決卡?查清楚!查清楚!
30 第二個,表決卡如果不見,表決就不能進行了,就要改舉手表決,這立法院實在太落伍了吧!基本上我覺得是胡說八道啦,不會因為沒有表決卡就不能表決啦,你都有備卡、空卡可以來因應,舉手表決是為了什麼?舉手表決是為了一路做票做到底!這就是鐵證,在場只有108人,是清點人數之後報給韓院長的宣告,在場人數108人,贊成60人,否定50人。請問秘書長,60加50是多少?請回答!
31 周秘書長萬來:也可能是……
32 吳委員思瑤:請回答!60加50是?注意,有藐視國會罪喔!我直接問您60加50等於多少,秘書長?
33 周秘書長萬來:因為110裡面……
34 吳委員思瑤:我不希望秘書長是第一個吃上反質詢的官員喔,秘書長就回答我這個問題,60加50是多少?
35 周秘書長萬來:因為……
36 吳委員思瑤:簡單的數學問題,請回答。請回答,秘書長。主席,對不起,我要占用一點時間,因為這個數學問題秘書長沒有回答欸!
37 周秘書長萬來:這邊是寫110……
38 吳委員思瑤:好,60加50就是110人,可是在場人數韓院長的宣告是108人。舉手表決就是會出現這種混亂狀況,這是為什麼吳思瑤我作為黨團幹部,每一次表決我都要去遞一張重新清點人數、重新清點人數,這就是必要!我不要說是不是有作票的意圖,至少為了避免舉手表決可能產生的人數計算錯誤,就應當嚴謹地好好把每一次的表決人數算到底!
39 讓我們看一下楊瓊瓔委員的這個影片,瓊瓔委員您在場,看一下,好嗎?也沒有辦法看影片,是不是?就是當韓院長在宣告某一案表決的時候,民進黨只有51席,可是韓院長的宣告是,贊成民進黨要改記名表決的是53人,然後楊瓊瓔委員在場就說好幾次:民進黨怎麼可能53人、民進黨怎麼可能53人!楊瓊瓔委員是反應快,真的反應快,這要嘉獎,他都發現了韓院長沒有發現的問題,他也發現了秘書長沒有糾正的問題!
40 楊委員瓊瓔:民眾黨……
41 吳委員思瑤:所以舉手表決的重大……
42 好,楊瓊瓔委員現在改口說民進黨53人,他當天不是問號,他是驚嘆號,好棒喔,誰加入支持民進黨。那誰加入支持民進黨?用舉手表決算得出來、看得出來嗎?必須要記名表決、清清楚楚地對歷史負責,如果就楊瓊瓔委員說的,民進黨這個議案支持的是53票,那來看看是民眾黨的哪兩位支持民進黨,唯一的方式就是按鈕表決、記名對歷史負責,不是嗎?
43 我後面還有很多,我今天時間不夠。秘書長,明天又是一次的院會,這些失序、失靈還要再發生嗎?這些失序、失靈還要再發生嗎?唯一的解方您非常清楚,就是韓院長循正辦在3樓的協商會議室透過直播透明公開、回到協商場域,繼續針對沒有逐條討論的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國會擴權法案逐條協商、逐條討論,這才是正辦,好嗎?
44 主席:時間關係,謝謝……
45 吳委員思瑤: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46 周秘書長萬來:謝謝!
47 吳委員思瑤:沒有討論,不是民主!秘書長,您是非常重要襄贊院長主持要中立、公平的人!
48 周秘書長萬來:謝謝!
49 吳委員思瑤:好,謝謝。不好意思,佔用時間。
50 主席:謝謝吳委員、謝謝周秘書長。
51 接下來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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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36-25
speakers ["鍾佳濱","黃珊珊","沈發惠","謝龍介","莊瑞雄","羅智強","林思銘","陳俊宇","吳思瑤","楊瓊瓔","郭國文","黃國昌","翁曉玲","傅崐萁","吳宗憲","葉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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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3"]
gazette_id 1135001
agenda_lcidc_ids ["11350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立法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 4案;二、處理113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1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 「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 正草案」案、(三)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350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