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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郡 @ 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張委員嘉郡:(9時38分)主席,我想請李主委。
1 主席:請李主委。
2 張委員嘉郡:李主委,首先我想問你有使用過foodpanda或是Uber Eats嗎?
3 李主任委員鎂:foodpanda有用過。
4 張委員嘉郡:你覺得好用嗎?方便嗎?
5 李主任委員鎂:還OK。
6 張委員嘉郡:還不錯吧!根據資策會MIC調查報告,全臺未使用過外送平台的比例是21%,換句話說,全臺有79% 的人使用過外送平台,這個數字代表什麼意思呢?就是代表Uber Eats、foodpanda的合併案是會影響全臺上千萬人的案件,其中包括上千萬人的消費市場,十五萬人左右的勞動市場,以及全臺超過六成的餐飲業者都會受到影響。針對這個合併案,你們的裁決就是攸關上千萬人權益的裁決,請問主委,你會不會覺得有壓力呢?
7 李主任委員鎂:這個案子會明顯的改變市場結構,我們在評估這個案件的時候會審慎評估。
8 張委員嘉郡:本席要問公平會自創會至今,有禁止過哪些案件結合?
9 李主任委員鎂:譬如說我們禁止過統一跟維力的結合,還有錢櫃、好樂迪,還有一些有線電視系統的結合。
10 張委員嘉郡:之前為什麼會禁止這些事業的結合呢?
11 李主任委員鎂:我想當時禁止結合的理由應該有它根據法令的規定做出的判斷。
12 張委員嘉郡:對於這次跟之前這幾個合併案,本席認為其關鍵在於市占率的界定,這也是過去公平會禁止結合的主要原因,主委認同嗎?
13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在審查的時候先界定市場,所以當時這些案子的審查應該是根據當時的內容……
14 張委員嘉郡:重點就是界定市場,但是公平會在這個月14號表示兩大外送平台合併會有八成的市占率,本席想請教這八成是如何推估而來?
15 李主任委員鎂:八成是我們在之前有一個前案當時所做的分析。
16 張委員嘉郡:如果公平會沒有實質調查就對外宣布其市占率有八成,我覺得這就是公平會做錯的第一步,你們可能根本錯估了市占率,這樣的錯誤會影響到你們後續審查的依據。據本席推估,公平會應該也是依據現在市面上唯一較有公信力的資策會MIC的調查報告,但是請注意,這份民調並非調查市占率,而是調查消費者使用率,而且它的選項是複選,並且摻雜熟食跟生食市場。因此,如果單看議價能力最弱的熟食市場,foodpanda跟Uber Eats其市占率絕對不只八成,甚至有可能超過九成以上,所以本席的第一個建議就是請公平會要注意,日後調查必須區分熟食市場跟生鮮市場,甚至南北各區的市占率也必須納入考量,請問主委認同嗎?
17 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說明一下,您提到的八成是當時我們在109年的時候有一個個案所做的……
18 張委員嘉郡:那也是4年前了……
19 李主任委員鎂:所以現在在審核的結合案……
20 張委員嘉郡:你覺得4年前,在疫情之前……
21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會重新做調查。
22 張委員嘉郡:在疫情之前的市占率就有八成,那疫情之後可不得了了,所以4年前的數據你拿出來用就是第一個錯誤,本席在這裡要求公平會的裁決必須保障餐飲業者、勞工及消費者,根據公交法規定,兩大平台結合之後絕對是獨占事業,但我們都知道,獨占本身並非構成禁止結合的要件,對吧?
23 李主任委員鎂:獨占本身是一個事實,我們再進一步判斷該獨占事業有什麼樣的行為、是不是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規定。
24 張委員嘉郡:我們都知道說Uber Eats跟foodpanda彼此就是最大的競爭者,目前假設它們結合的話,餐飲業者會擔心被漲價,外送員會擔心被砍薪,而且結合之後,消費者是毫無議價能力,那這兩大平台的結合將會造成臺灣餐飲業上下游的浩劫。以前有一個廣告臺詞是「一家烤肉萬家香」,現在這兩大平台的結合,可能會變成「一家烤肉萬家哭」,因此本席認為公平會的裁決必須審慎考慮幾個面向,第一,要保障餐飲業者不會因為結合而必須付出更高的經營成本,兩個外送平台現在的抽成大概是多少,你知道嗎?
25 李主任委員鎂:30%到40%不等。
26 張委員嘉郡:沒錯,差不多32%到38%之間,一般的餐飲業者扣除食材成本、人事成本、店租等等,中間店家的獲利大概是25%,但是被外送平台抽了32%至38%之後,店家幾乎是毫無利潤,其實餐飲業者也都是經營得非常辛苦,尤其現在又漲電價,不得已的話,他也只好漲價,吃虧的終歸是消費者。所以第二,本席也希望要要求保障這15萬名外送員的勞工所得,過去外送員假設foodpanda的薪資比較差,他就去Uber Eats;Uber Eats薪資比較差,他就去foodpanda,可以轉換到另外一家,但是合併之後,他就失去了選擇,如何保障外送員的權益,這也是公平會需要考量的,主委同意嗎?
27 李主任委員鎂:是,我同意,就是說將來併購方的交易相對人,您提到的外送員、餐廳或是消費者他們的議價能力,這些我們都會考量在裡面。
28 張委員嘉郡:好,這一點要拜託主委一定要審慎地來協助這些餐飲業者,還有外送員的權益。
29 那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包括現在兩大平台是處於競爭關係,但是消費者有選擇權,如果合併之後,消費者幾乎沒有選擇權,這一點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可能也要請公平會好好想一想。
30 我對未來的建議,應該要明定外送平台的抽成上限,目前國際上有很多先例,包括紐約、舊金山、芝加哥等城市,都已經限定每筆上限15%,並將之法制化,臺灣是不是也可以思考將之法制化呢?主委,你認同嗎?
31 李主任委員鎂:我想是不是專案立法這個要很多面向去考量。
32 張委員嘉郡:我不是問你個人,我是問你公平會的立場,你覺得這樣適合嗎?好,或許這不是公平會的主管業務,但藉這個機會也呼籲相關單位應該著手去研究國際案例,並思考未來如何更有效地保障消費者。我們期許公平會的裁決會達到多贏的結果,就是店家有生意、消費者權益有保護、外送員薪水有保障,平台能夠維持營運,本案的審議進度請公平會須定時公告,並以書面回復本席,謝謝。
33 李主任委員鎂:謝謝。
34 主席:謝謝張嘉郡委員。
35 接下來請張啓楷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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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19-13
speakers ["邱議瑩","楊瓊瓔","陳亭妃","鄭正鈐","張嘉郡","張啓楷","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謝衣鳯","賴瑞隆","邱志偉","李坤城","羅智強","黃珊珊","洪孟楷","黃捷","蔡易餘","林岱樺","陳冠廷","陳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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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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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就「外送平台併購是否涉及限制競爭之調查程序、認定原則及 對消費者權益影響之配套措施」進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一)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 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具「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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