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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11時59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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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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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部長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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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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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部長,午安。首先要恭喜部長,承擔起法務部的重責大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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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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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我看到部長過去的經歷,在廉政及檢察體系都有豐富的資歷及經驗,對於法務部的相關業務應該可以馬上上手,有鑑於現在社會大眾對於司法的信任度及滿意度不夠理想,本席也期待你上任之後的法務部能夠儘快做出讓民眾有感的司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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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裡想先請教部長並與你聊聊,在你上任後的100天,最希望能夠完成什麼樣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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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誠如總統所言,民眾最痛恨的就是黑金槍毒詐,我們希望在百日內能交出第一次的成績單。另外在法案的推動方面,我們希望在立法院能夠趕緊進入法案的審查,這是我最期待的打詐四法,這個是給現在人民最痛恨的詐團、詐術的不法犯行能夠給予遏止,甚至把它消滅,我想這是我最初期的政策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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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就剛剛部長回答的,520就職典禮上賴清德總統以及之前接任的卓榮泰院長都已經公開宣示過了,新政府要積極打擊黑金、槍毒和詐騙,這是施政的重點,所以也請部長一定要去落實,能夠在100天有個好的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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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我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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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從近期媒體所公布的民調結果,民眾最關心的就是詐騙防制的問題,部長先前在臺北地檢署,相信最了解基層被海量的詐騙案、詐欺案所淹沒的情況,部長你認為我們除了人力員額增補之外,我們應該要怎樣來協助檢察官在合理的工作量下也兼顧打詐的量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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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其實以我當檢察長的經驗,的確我們的案件每年逐步成長,不過現在在打詐制度的整合,我們可以看到詐團的案件現在雖然還在高原期,現在有穩下來、有下降的趨勢,因為我們有一個全國人頭帳戶的總歸戶制度,這些詐欺案件不會散落到各個地檢署,我們就是以被告戶籍所在地分局,我們集中,在一段時間,我們再整個移送偵辦,我想這已經發生很好的效果,可以把案件降低,而且可以勾稽各個被害人跟詐團之間的被騙過程,可以讓案件有更好、更有效的偵辦。另外,我們有落實立案審查,以北檢為例,可以消化兩成多的案件,所以北檢檢察官可以集中心力、能量去辦更大的犯罪,這部分有做比較有效的改進,當然,還有很多的制度,包括AI智慧輔助系統,我想都可以幫助檢察官減少案件。另外還有檢察官助理、檢事官的人員增補,我想可以分攤一些工作。我想可以做的很多,包括管考等等,可以再來努力,謝謝委員關心,我想檢察官和我們檢察機關都很高興這些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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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謝謝部長,我也希望部長能以一個過來人的身分來體恤檢察官,有部長的帶領之下,重新讓法務部有一番不同的氣息。我們現在有許多機關首長都會在社群媒體上和民眾直接互動,除了重大的政令宣導之外,也能夠讓民眾了解部會的日常業務,我看到內閣大部分成員都在臉書上開粉絲專頁,可是法務部好像只有經營IG,民眾很多的資訊來源還是來自臉書,司法院也常常在粉專上分享時事和普及法學知識,我想請教部長,是不是也考慮在臉書上面開一個法務部或你的粉絲專頁,能夠讓民眾來知道法務部在做什麼,也能夠將我們的政策迅速傳達給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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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回去看看這部分有沒有辦法做個粉絲專頁,我想可以把我們檢察官、法務部同仁的各項政策亮點及執行成效,包括保護被害人這部分、司法保護這部分,我們把這些亮點用委員所提到的方式呈現,我們再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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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另外我們最近在網路上有個新型態的詐騙手法,我想跟部長來討論,就是有不肖份子假冒宜蘭國際童玩節的名義開設粉專,並且利用提前報名獲得禮券的優惠或抽百萬好禮等字眼,甚至還有模仿活動官方發布一模一樣的工讀生招募訊息,誘導民眾加入LINE群組來騙取個資。童玩節是宜蘭年度大型活動,活動期程也都在暑假期間,所以被詐騙的對象很可能都是年輕的學子,對於這樣假冒縣府活動行騙個資的行為,通常會希望要求平臺業者儘速協助下架詐騙的廣告,相信主要的平臺也都負有社會責任,一起來打詐,可是我想請教部長,有關即時下架詐騙廣告的機制目前執行成效如何?大部分都已經能夠在短時間內下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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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是屬於詐騙廣告的問題,的確現在法律沒有……只有打詐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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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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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在打詐專法裡面就投放廣告部分有專門的規定,在打詐專法通過之前,我們現在投信投顧法就投資廣告有個機制,可以向司法警察機關投訴,司法警察機關可以跟相關的廣告業者進行下架的程序,投信投顧法已經有這個機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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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從法務部的報告看來,至少在臺灣的主流使用平臺上,包括Meta、LINE和Google上面,業者都比較積極配合,如果今天使用的平臺不是我們主流的跨國網路平臺,例如現在很多年輕人使用的抖音和小紅書這些平臺,上面有詐騙資訊,能否同樣要求業者協助下架?或是有跨國之間規範上的困難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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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跨國的部分,未來打詐專法就要求它必須在臺灣設立法律代理人的制度,必須有相關下架的規定,目前為止,在打詐專法通過之前,就檢察官的部分,臺灣高等檢察署有相關跟各大平臺的聯絡方式給各檢察官,基本上目前我們還是希望業者以自律的方式下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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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網路詐騙五花八門,難以概括所有的犯罪型態,但對於已經發生過或正在發生的詐騙行為,我們都應該從各方面積極來防制,公部門和私部門通力合作,也呼應到最前面民調所提及的,就是回應民眾最擔心的詐騙防制問題,我也希望部長在這邊可以率同相關部會繼續精進所有防詐的作為。最後一個問題,這兩天令大眾相當憂心的,一位殺人未遂、判刑確定的監護處分人從醫院脫逃的事件,因為被通緝的這名男子具有攻擊性,且過往有傷害他人的紀錄,所以對他脫逃之後行蹤不明的情況,可以說造成人心惶惶,因為他是從基隆脫逃,現在北北基甚至到桃,學校部分都已經禁止訪客了,我們目前所了解的是他在刑期執行前的監護處分,是希望他接受精神治療減緩病情之後再進入矯正機關來服刑,但讓大家難以理解的是怎麼會發生這種脫逃的事件,以前有過相關的案子嗎?這次是因為管理上的疏失?還是執行上遭遇到什麼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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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是發生在基隆的一家醫院,那是跟地檢署簽約收治受監護處分人,我想這部分配備可能還不是很夠,這部分我們會做檢討,也希望司法精神病院可以逐步推動到位,目前在高雄凱旋醫院已經有設置病房,這部分我們會去檢視跟我們簽約的這些收治醫院的安全維護措施是不是有漏洞,這部分我們趕緊補漏,另外我們也趕緊推動司法精神病院,趕緊來收治,我想這對受監護人是一個比較好的措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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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我再請教部長,執行的處所這次可能是在社區裡面,也有可能只是一般診所規模而已,我們對於監護處分執行處所的配置機制是否足夠?也想請問對於我們監護處分人脫逃的通報機制,例如處所管區的警察是否能夠在10分鐘內有效掌握到脫逃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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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們一併來檢討,我想能夠到位,不過這件基隆脫逃事件是在第一時間就已經發現,所以檢察官在接到通報就馬上發布通緝,現在我們全力查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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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剛剛部長也回答了,法務部會繼續推動司法精神病院的部分,我也希望賡續推動,讓相關的需求能夠有合理的處置,謝謝部長和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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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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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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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翁曉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