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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寳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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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陳委員秀寳:(11時11分)謝謝主席,先請國發會。
1 主席:請國發會高副主委。
2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3 陳委員秀寳:高副主委好。面對延攬國際人才的競逐挑戰,因為各國都在搶人才,為了使優秀的外來人士能更友善、更便利歸化我國,我們也三讀通過了國籍法,放寬外國的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五年放寬到二年,條件就是每年須有183日以上的合法居留事實繼續五年,放寬為繼續二年,或是曾經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五年以上就無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來強化我們臺灣延攬優秀人才的誘因,今天本會也在討論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一條的修正,以及增列第二十一條之一的條文草案,本席其實是很支持的,就是以修讀學位居留期間來抵免應該是可行的,副主委您覺得外國專業人才以及外國專業特定人才所折抵的標準,是不是應該有不一樣?您的看法呢?
4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現存的條文就有不一樣,我們這次的修正主要把折抵的年限,根據這兩個類別再行放寬、再行增加。
5 陳委員秀寳:本來就不一樣嘛!
6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本來就不一樣。
7 陳委員秀寳:所以說放寬的標準也會不一樣,那針對委員的提案,修讀碩士可折抵一年,學士可折抵二年,那您的看法呢?
8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針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我們是同意的,因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原來是博士只能折抵一年,碩士不能折抵,現在委員提案是博士二年、碩士一年,我們是同意的。
9 陳委員秀寳:針對專科副學士也可以折抵一年,這個有沒有科系跟專業的限縮?
10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在一般專業人才方面,原來現行折抵年限是博士二年、碩士一年,委員的提案是希望博士二年,學士納到碩士裡面也可以折抵一年,有另外一個委員的建議是副學士以上,還有甚至學士是要按照他的就學年資,如果是四年就可以折抵二年,我們比較傾向是用博士二年,學士以上就是包含碩士是一年的這個方向來……
11 陳委員秀寳:所以您的看法?
12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不限科系。
13 陳委員秀寳:好,瞭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在107年2月實施,而且在110年10月有修正,我們也進一步鬆綁對外國專業人士的工作居留的規定,並且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等相關的權益。我這邊想請教,對於我們有成立了一個政策協商平臺以及臺灣就業金卡辦公室,我們也成立Talent Taiwan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我們希望設定110年到119年可以新增延攬的目標,其中包括外國專業人才有7萬,目前我們延攬的外國專業人才有多少?明年你們有設定多少人的目標?
14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外國專業人才是包括特定跟一般專業人才,我們的特定專業人才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到1萬4,000人了,一般專業人才是五萬六,我們有信心,而且我們也有責任,一定要達到這樣的目標。
15 陳委員秀寳:其實這樣的業務,對於提供這些國際人才不管是這些相關的協助、他們來臺申辦的程序,我們都一定要做好,因為我們希望國際的優秀人才能夠進得來、留得住,所以今天我們才會也針對委員所提的案子來討論,我們也希望以你們的專業,能夠在整個法規的修訂上,在可以的範圍之內,儘量提供這些人才更多的誘因。
16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17 陳委員秀寳:接下來我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陳主秘。
18 陳主任秘書世昌:委員好。
19 陳委員秀寳:主秘好。缺工一直是產業很關注的議題,少子化也會讓未來缺工的問題更嚴重,本席認為面對缺工的問題,如果只是想靠引進移工並不能有效的解決問題,如何提供協助,讓我們的青年順利就業,與缺工的企業來媒合,這個部分是我們應該要努力的。去年啟動的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有指出,青年投入住宿、餐飲業的比重明顯高於整體國人,投入製造業的比重明顯低於整體國人,對於製造業的缺工,請問你們用什麼樣的協助方案及對策?
20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跟委員報告,這個缺工的部分,各個行業陸續都有這樣一個訊息,所以第一個,勞動部對於所有各行各業通通都適用的部分主要是透過就業媒合來做一些服務,但是像製造業,尤其是它製造的製程或者是它的時程有比較特別,讓國人投入的意願不是特別高,這個部分我們有所謂就業獎勵,鼓勵勞工朋友,包括青年朋友來投入這些比較辛苦、比較不大願意去參與的行業別,有這樣子的就業促進工具來做運用。
21 陳委員秀寳:就業獎勵的部分,我們的青年朋友都會知道嗎?你們用什麼管道去宣傳?
22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我們目前對於青年服務的工作,第一個是他在校的時候,我們就結合學校,在他還沒畢業之前就做一些就業準備的工作。另外,我們本身勞動部也有青年職涯發展中心,以及我們各地的就業服務中心,這部分依然可以在他離校之後,持續來做青年的追蹤跟協助。
23 陳委員秀寳:這邊再請教,我們臺灣跟印度已經簽訂了勞工合作備忘錄,是我們臺灣睽違23年新增的一個移工來源國,勞動部這邊何時會正式公告印度是新增的移工來源國呢?
24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第一個,我們還是必須先尊重大院這邊對於這一個MOU內容審議的結果,才有可能繼續往下推展雙邊工作層級的會議,所以這個部分必須先以院裡面來做後續的處理。另外,在雙邊的工作層級會議當中,必須要討論引進的相關細節,包括引進的行業別、人數,以及相關作業的方式,到底是用直聘還是仲介雙軌等等,這裡面還有很多的討論尚未完成。
25 陳委員秀寳:所以很多細節都還沒有確定喔?
26 陳主任秘書世昌:對,這些完成後才會做公告。
27 陳委員秀寳:勞動部這次有規定說需先聘用本國勞工,有餘額才能聘移工。
28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
29 陳委員秀寳:所以本席也希望產業不能因為低薪找不到人,就要用移工來補,必須以合理的薪資為前提。所以我也希望勞動部這邊應該要積極的開發中高齡、高齡、二度就業的婦女這種潛在的勞動力來因應缺工,也讓我們這些失業的人口有一個跟缺工企業媒合的機會。另外我再提醒,因為印度境內的族群比較複雜,光是語言就有二、三十種,以現在我們臺灣多數移工沒有母語翻譯的狀況,希望勞動部可以先因應未來對如果引進印度移工的翻譯問題,要先做好準備。
30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謝謝委員以上的提醒,我們都會注意,謝謝。
31 陳委員秀寳:以上,謝謝主席。
32 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
33 接下來我們請張啓楷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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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1-19,26,22-1
speakers ["邱議瑩","王定宇","羅美玲","陳亭妃","林岱樺","邱志偉","楊瓊瓔","萬美玲","賴瑞隆","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陳菁徽","葛如鈞","謝衣鳯","林宜瑾","陳秀寳","張啓楷","林月琴","洪孟楷","黃秀芳","陳培瑜","張雅琳","郭昱晴","范雲","王正旭","吳沛憶","徐欣瑩","蔡易餘","鄭正鈐","劉建國","陳昭姿","張嘉郡","莊瑞雄","盧縣一","邱鎮軍","蘇清泉","林淑芬","陳超明","廖偉翔","羅廷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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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2"]
gazette_id 113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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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本院委員羅美玲等 20 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 16 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 案」案;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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