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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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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36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部長。 |
1 | 主席:請彭部長。 |
2 | 彭部長啓明:委員早。 |
3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非常帥氣! |
4 | 彭部長啓明:謝謝。 |
5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從你的資料裡面看,你也長期在環境保護學會當過理事長、當過秘書長,所以應該可以勝任環境部的工作…… |
6 | 彭部長啓明:謝謝。 |
7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然環境部業務也很廣泛。今天要跟你談的是花蓮、臺東的交通,當然跟環境部有關係。蘇花安在今年2月20日做了環評,環評的結果是沒有通過,要補正,這是113年2月20日。然後在5月14日做了第2次初審,只是初審會議,做了一個決議,建議通過。這個部分我要特別請部長,還有次長,尤其是公務人員,部長,我是30年公務人員,我也擔任過常務副主委,所以我要請公務人員協助,因為環保人員難免用最高的標準,但是現在的工程技術與環境保護是能夠兼顧的,甚至反而是這些工程技術施工更可以環境保護,更可以達到環保。過去我也常跟這些環保人員對話,以前還沒有蘇花改的時候,一下雨就坍方、一下雨就坍方,反而沒有保護,對不對?沒有保護。我們就舉一些例子好了,就以蘇花改為例,蘇花改是已經完成的,它做的都是最困難的、最危險的,現在就是要繼續做蘇花安,和仁到崇德,這一次0403大地震就是大清水這裡坍方,最下面那個,就在這一段,黃色的這個就是蘇花安要做的,是比過去好做的,比較好做的,而且對環境保護沒有那麼困難的,但是這次的環保防更困難,很奇怪,難以想像,這就是公務人員怎麼樣去善盡說明義務,讓環保人員能夠瞭解。同樣的工程在南迴公路都做了,結果在蘇花改又有不同的環保人員去發言。我們就去做對比,做對比比較重要。蘇花改97年11月10號開始進行可行性研究,然後99年11月9號完成環境影響評估,100年就動工,這是最困難的,結果反而比較快。我先講蘇花改,這一次0403大地震,完全無事;更早的北迴鐵路,從以前到現在,大地震、大颱風、大豪雨都沒有事。當然環評人員總是有意見,所以你們要做詳盡的說明。你看蘇花安108年12月20號開始進行可行性研究,本來預估111年完成,結果到現在還沒有完成環評,已經嚴重落後,本來好做的結果反而落後,這個就是沒有善盡說明義務。所以環境部無論是部長、次長或公務人員,要善盡說明義務,讓工程能夠順利推動,可以嗎? |
8 | 彭部長啓明:可以,報告委員,因為蘇花安的時候我還沒有上任,可不可以請我們環評司司長來說明? |
9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有關係,我跟他對話過了。 |
10 | 彭部長啓明:我們有討論過,大概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案件…… |
11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希望能夠做妥善的說明。 |
12 | 彭部長啓明:好。 |
13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而且你們是預計7月底請公路總局補正資料,如果他們提早補正資料,我建議你們能夠提早開環評大會,好不好? |
14 | 彭部長啓明:好。 |
15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 |
16 |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 |
17 |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 |
18 | 接下來請李彥秀委員、李彥秀委員、李彥秀委員不在。 |
19 | 接下來請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 |
20 | 接下來請黃珊珊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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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26-17 |
speakers | ["黃秀芳","蘇清泉","林月琴","陳菁徽","王正旭","涂權吉","王育敏","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黃珊珊","陳瑩","牛煦庭","洪孟楷","洪申翰","羅智強","林楚茵","廖偉翔","徐欣瑩","林淑芬","劉建國","楊曜","陳昭姿","邱鎮軍","盧縣一"] |
page_start | 217 |
meetingDate | ["2024-05-22"] |
gazette_id | 1135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50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環境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50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