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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 @ 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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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黃委員珊珊:(14時47分)謝謝主席。各位同仁,還有現場所有的政府代表。我想台灣民眾黨這一次所提出的財劃法版本,其實非常地全面,就像剛剛洪孟楷委員所說的,其實每個地方政府都有一樣的痛。財劃法最後一次的修正是在1999年,也就是25年前,25年來沒有再進一步地做任何修正,而且所有相關的內容跟細項,只有在去年的時候,立法院曾經有提案,要求財政部去徵詢各地方的意見,徵詢了一年,到現在還在徵詢,所以民眾黨所提出的財劃法,沒有辦法再等待財政部繼續徵詢。 |
| 1 | 我們提出了三個重點:第一個,要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也就是把餅做大。第二個,要穩定地方政府的財政紀律,還有設置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委員會。首先,民眾黨團的版本擴大了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把營業稅收入歸給地方政府,也將菸酒稅同步歸給地方政府,在民眾黨團的版本之下,估計可以增加大概兩千七百多億的統籌分配稅款,透過給地方政府更多的資源,可以強化地方政府,不管是在財政紀律上,還是在建設經費上。 |
| 2 | 第二個部分,強化地方政府的財政紀律,我們希望透過統籌分配稅款,優先彌補地方政府的財政基準需要,還有財政基準收入的差額,也就是說,統籌分配稅款最重要的目的是來協助地方政府平衡它每一年的預算,只有平衡預算才有餘力進行建設,中央政府給予地方的補助才會更有意義,也就是說,不是讓地方政府仰賴中央鼻息。 |
| 3 | 第三個,我們版本裡面設計了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委員會,對於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用來協助地方政府發展、挹注地方建設的部分,我們不希望中央政府繼續獨攬大權,而是透過學者專家、各地方政府的代表、財政部的代表,共同組成分配的委員會來決定分配稅款,讓各個地方政府可以更有效地發揮地方不同的特色,由委員會給予它適合的補助,因為到目前為止,完全是由中央一意孤行,然後地方政府幾乎沒有任何發聲的權力,所以我們希望衡平地方的發展差異,還有給予各地方政府更多財政上的支援,這是一個非常穩健、長期的規範。我們希望各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可以同步穩定、改善,希望召委能儘速地排審,也希望財政部在新政府上任後能夠趕快提出久未見到的行政院版本,謝謝。 |
| 4 | 主席:謝謝黃珊珊委員。 |
| 5 | 第三位請陳超明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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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id | 委員會-11-1-20-13 |
| speakers | ["羅明才","洪孟楷","黃珊珊","陳超明","陳玉珍","賴士葆","林德福","吳秉叡","陳玉珍","顏寬恒","鄭天財Sra Kacaw","賴惠員","王世堅"] |
| page_start | 203 |
| meetingDate | ["2024-05-20"] |
| gazette_id | 11349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34901_00005","1134901_00006","1134901_00007"]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14案:(僅詢答)(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 草案」案、(二)本院國民黨黨團、委員羅明才等23人、委員林思銘等20人、委員許宇甄等16人、 委員洪孟楷等22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5案、(三)本院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陳 玉珍等24 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4 人擬具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7人 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賴瑞 隆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 2案、 (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 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 修正草案」案 |
| agenda_id | 11349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