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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銘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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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9,983 | 00:00:22,695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立法院第11屆第1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屆第1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屆第1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屆第1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屆第1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屆第12會期 |
| 00:00:41,308 | 00:00:49,552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委員 |
| 00:01:08,353 | 00:01:12,914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 00:01:35,689 | 00:02:00,683 | 行為人是否具有特定身份而加重處罰,認為說不宜去立這個法,因為詐欺犯是可罰性在於主觀犯意及行為的太陽,所以具有這個特定身份的人不宜予以加重處罰。」那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就是說因為你寫得很簡單那金管會你到底反對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
| 00:02:06,607 | 00:02:26,254 | 各位報告這個條文其實在行政院的時候有討論過類似的一個議題那當時行政院各部會討論是認為說第一就行事的可責性來說其實打詐專法已經把詐欺犯罪已經加重了處罰那現在你 |
| 00:02:27,154 | 00:02:31,215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 |
| 00:02:51,681 | 00:02:55,084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 |
| 00:03:08,297 | 00:03:22,649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 |
| 00:03:24,130 | 00:03:26,973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 |
| 00:03:42,561 | 00:03:48,543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一)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 00:04:04,309 | 00:04:32,448 | 所以我也想問一下說我們金管會那如果這種情況是我們的電信業者或者金融業者或者網際網路這些業者的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他們如果去利用支付上之機會來犯下這些詐欺罪你們相關的金融法規有處罰的規定嗎有就像法務部的報告寫的在我們的金融法規裡面其實它處罰的是更重它刑罰度其實是更重的 |
| 00:04:32,628 | 00:04:37,031 | 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 |
| 00:05:04,735 | 00:05:10,600 | 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事由.一)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 00:05:26,734 | 00:05:42,545 | 法務部及檢察機關起訴鄭宏威等16名律師及一名會計師及一名助理。這個案子還爆發了前天媒體還揭露說有涉案律師藏了300萬在橋頭地院的實訓法官的房間裡面。請問廳長現在調查的結果如何? |
| 00:05:50,714 | 00:05:57,578 | 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 00:06:18,553 | 00:06:27,819 | 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立法院第11屆第1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屆第1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 |
| 00:06:45,322 | 00:06:50,926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 |
| 00:07:06,334 | 00:07:18,957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事由.立法院第11屆第1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律委員會及法律委員會及法律委員會及法律委員會及法律委員會及法律委員會及法律 |
| 00:07:36,065 | 00:08:01,168 | 這部分有沒有涉及到違法或者是涉及到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我真的我自己是法律人啊我都覺得說很汗顏啊怎麼會有這樣的一件事情爆發呢過去的我們的司法從業人員不管是律師或者法官我們都是很謹慎的怎麼可能會有一筆那麼大筆的金額不是小錢三百萬說把它藏在他的房間裡面完全沒有警戒心完全沒有警覺 |
| 00:08:03,196 | 00:08:06,699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 00:08:33,264 | 00:09:00,080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
| 00:09:02,501 | 00:09:17,351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屆第 |
| 00:09:22,074 | 00:09:30,041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 |
| 00:09:48,676 | 00:10:17,334 | 已經院會審查通過了所以應該在進行的程序中很快就會送到大院來一個禮拜嗎因為在行政院的處理所以我會轉達部長這個已經拖太久了大家都很有意見當然你們是對於說剛才講是要公私分流那法務部或者我們廉政署剛才也一直提到希望說就是公部門先行其實我在這邊也一個建議就是說 |
| 00:10:18,194 | 00:10:23,458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法制委員會及 |
| 00:10:48,496 | 00:10:50,222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
| 00:10:51,731 | 00:11:08,646 |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