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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 @ 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洪委員申翰:(11時5分)請外交部吳部長。
1 主席:請吳部長。
2 吳部長釗燮:洪委員好。
3 洪委員申翰:部長,今天我看了前面幾個委員質詢,你應該是最後一次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詢答。今天的題目原本是要談WHA的問題,可是確實這兩個禮拜以來密件的洩密事件,我認為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情,未來即便部長可能不在外交部,後面的次長或新任的部長來,外交部還是會有很多機密跟密件的文件,這裡面涉及該如何監督、該如何維護國會跟行政方面對於密件怎麼處理。我覺得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沒有處理好,後面國安或者是國際關係都可能連帶受到影響。
4 吳部長釗燮:沒錯。
5 洪委員申翰:所以我有幾件事情要跟部長請教,週末的時候我們看到一個新聞,這個新聞上面寫,司法委員會國民黨籍的吳宗憲召委說這個案子是非告訴乃論,外交部沒辦法撤告,所以他建議國民黨的委員要輪番給外交部壓力。
6 吳部長釗燮:我今天已經領教到了。
7 洪委員申翰:給外交部壓力,對外交部施壓,逼外交部自己具狀跟檢察官說,外交部希望不起訴。我要在這邊說,我今天不特別針對個人,但我想先請問,現在國民黨的吳宗憲召委講這樣子的話,外交部的反應是什麼?
8 吳部長釗燮:外交部並沒有針對這個事情討論,但是我個人的看法是,臺灣是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的憲政體制,如果用壓迫行政部門的方式干涉司法權的話,會讓三個權力的相互制衡整個亂了套。我覺得這個萬萬不可,尤其是違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事證如此明確,把文件秀出來,所有的媒體都有拍到,在這種狀況之下,外交部沒有不處理的空間。
9 洪委員申翰:部長,我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第一時間感覺現在在野黨已經變成一個政治黑幫了嗎?在我的印象中,只有黑幫才會用這種聚眾圍事的做法,為一個違法者施壓,為一個違法者開脫,我真的覺得好像是遇到黑幫。這個事情很簡單,我們是國會議員,在國會的殿堂就是談法律問題。第一個問題,部長,你們2月23號送進立法院的這一份文件到底是不是密件?
10 吳部長釗燮:列「密」。
11 洪委員申翰:是「密」。
12 吳部長釗燮:是。
13 洪委員申翰:列「密」,我也收到了,上面蓋了一個大的「密」,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就你們來看,徐委員有沒有涉嫌洩密?
14 吳部長釗燮:被媒體拍到,他把這個秀出來了。
15 洪委員申翰:從媒體的照片上面看出來,他其實有把它秀出來,對不對?
16 吳部長釗燮:是。
17 洪委員申翰:第三個,這個事情我們可以自己回答,馬文君委員也在,機密文件在國會有沒有合法的監督程序?我們可以直接說有,這個案子進到立法院是照條約締結法備查,如果委員會要監督就是備查改審查,大家就可以審查,大家就可以監督,就這麼簡單,國會是有監督密件程序的。下面一個問題,徐委員有沒有用合法監督密件的監督程序?沒有。有合法的程序,但他沒有用,所以問題非常、非常的簡單,不是不能監督啊!這跟不能監督根本是兩回事啊!所以列密就不能監督,我聽不懂邏輯在哪裡?
18 第三點,我要問外交部,徐委員要監督的時候,有沒有私下和外交部討論,希望用一個不公開的方式,想要來詢問、質詢或質疑這份密件的內容?有或沒有?
19 吳部長釗燮:並沒有,其實立法院有一些高層的長官私底下也有來問,我們就用機密的方式處理,所以是可以用機密……
20 洪委員申翰:用不公開的方式來處理,但是徐委員應該沒有,對不對?
21 吳部長釗燮:沒有。
22 洪委員申翰:好,我也確定馬文君委員排的機密會議,或者是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排的機密會議,就沒有問到這一題嘛。所以有這麼多可以監督機密文件的方法,對不起,都沒有使用,只用了一個作法,就是在媒體上面公開,其實我真的不知道這有什麼好爭的。我再問一個問題,徐委員有沒有用各種他想要講的理由,跟外交部說這是不是應該解密?他有沒有來要請求解密?
23 吳部長釗燮:沒有。
24 洪委員申翰:在他公布前,有嗎?
25 吳部長釗燮:沒有。
26 洪委員申翰:也沒有要求解密,所以我真的不知道現在為了這個事情在吵什麼,道理這麼明確,明明就有合法監督的方法你不用,用這種作法,現在再來聚眾圍事、聚眾施壓,我不知道國民黨這是在做什麼。我要跟大家說,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牽涉到未來我們的國會到底要怎麼監督密件,如果未來密件監督的方法,全部都是直接把它拿到媒體前面公開,然後只要犯了法就撂人來施壓部長,如果這次可以這樣幹的話,那以後臺灣、中華民國還有什麼密件、還有什麼機密可言?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
27 我今天在這邊為什麼要用這個態度?因為我覺得這是沒有模糊地帶的事情。部長,我不知道你轄下的公務員接下來會在這件事上承受多少壓力,但我認為這條線在那邊清清楚楚,沒有模糊地帶。我不針對徐委員,我只針對這一個洩密的違法行為,今天任何的委員,就算是民進黨的委員,做了這件事情,我們也不允許。所以,部長,我要麻煩你,也許你下個星期就有另外一個職務,但你轄下的公務人員、這些文官們接下來還是會面對這件事情,我希望外交部在這件事情上,該據理力爭的就必須據理力爭,該爭取一個合法的或依法的行為的,就必須有依法的行為,這沒有模糊地帶,部長,可以嗎?
28 吳部長釗燮:沒有問題,我們外交部的同仁每天處理很多件的機密文件或資料,對於我們來講,這些就涉及我們國家的安全、國家的利益,我們同仁自己都有很高度的自我期待,就是這些事情我們要儘量去保護,所以……
29 洪委員申翰:剛剛國民黨的委員甚至在問,為什麼這個捐助案沒有用政府採購法,這道理非常簡單嘛!請問這次0403地震,社會上捐了一堆錢給花蓮縣政府,花蓮縣政府收到這些捐款以後,它的支出是不是都有用政府採購法?當然沒有嘛!但我們會不會因為它沒有用政府採購法,就說這裡面有弊端,就要傅委員或徐縣長出來說清楚講明白,指控他們言裡面有弊案,指控他圖利誰?我們不會嘛!
30 吳部長釗燮:尤其指控的對象是協助我們的人,譬如捐款給花蓮……
31 洪委員申翰:這就是一個捐助案嘛!所以我在這邊要說,這事情非常嚴肅,我們希望外交部能夠堅守立場。
32 接下來我剩的時間不多,我想請教外交部,這段時間我們看到美國跟菲律賓在南海有一個肩並肩的計畫,我想部長其實有注意到吧?
33 吳部長釗燮:對,這個是聯合演習。
34 洪委員申翰:在這個聯合演習計畫裡面,我們其實現在看到第一、在第一島鏈裡面,我們過去在處理臺灣到菲律賓這一段的時候,好像有一些在海巡上的合作計畫,是不是?
35 吳部長釗燮:我們跟很多其他的國家都有海巡合作。
36 洪委員申翰:現在我自己看到在第一島鏈裡面,假如我們現在跟菲律賓也開始有相關的合作的話,據我瞭解,可能外交部也有從中協助,往下越南跟菲律賓也開始締結更多一些其它的海上合作協議,甚至我們也看到越南現在也在改善它跟美方的關係,也許也有機會,我們可以把我們海上合作的範圍往越南、往菲律賓這段來延伸,讓第一島鏈民主國家聯盟能夠更加地堅實,這件事情部長有什麼看法?
37 吳部長釗燮:非常謝謝委員,我們的海巡能夠跟其他國家來進行合作,不管是桌上的或者是實兵的,這些都是我們希望能夠來促進的,但是有關於媒體報導的我們跟菲律賓合作的部分,因為我們不是業管機關,也沒有受到其他機關的委託,所以我在這邊沒有答案。
38 洪委員申翰:好,我剛才要說明的事情是,現在這些合作中確實出現了對我們來講相對有利的地緣政治的契機,我們很希望不管外交部、國防部或者海巡署,只要有機會,就應該擴展我們合作的版圖。包括部長接下來可能會到國安會,但以後國安會秘書長不一定會在這邊接受質詢,可是有機會我希望我們能夠盡力爭取,把我們第一島鏈的防線,尤其是對於威權國家、極權國家的這個防線能夠做得更加堅實。也許我們存在這個機會,至於用什麼方式,我們可能沒有辦法用正式的國防的方式,但怎麼樣用一個彈性的方式,符合我們國家利益跟我們當前困境需求的方式,這部分當然接下來也要請吳部長到下一個職位時必須多費心,可是我們非常非常期待這件事情,也請吳部長把這件事情帶到下一個職位的時候,再來做一個更縝密、更符合我們需求的規劃,好不好?
39 吳部長釗燮:會,我們會朝這樣的方向來努力,未來還是希望有委員提供我們一些寶貴意見的這個機會,那我在這邊也要說明,就是所有委員的說明或建議,對我們來講都是非常好的參考,即使是反對黨的委員,譬如陳永康委員,他的很多意見都非常的寶貴,所以未來只要有好的意見的委員,我們仍然會繼續來請教。
40 洪委員申翰:好,謝謝部長。
41 吳部長釗燮:謝謝委員。
42 主席:謝謝,現在休息5分鐘。
43 休息(11時17分)
44 繼續開會(11時24分)
45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46 接下來請林憶君委員上臺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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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35-20
speakers ["馬文君","邱志偉","徐巧芯","羅廷瑋","林楚茵","羅智強","羅美玲","王定宇","陳永康","蘇巧慧","陳冠廷","黃仁","洪申翰","林憶君","沈伯洋","黃秀芳","黃國昌","陳菁徽","王鴻薇","莊瑞雄","李坤城","吳思瑤","郭昱晴","楊瓊瓔","范雲","陳培瑜","王正旭","林月琴","牛煦庭","翁曉玲","葉元之","張雅琳","林思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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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15"]
gazette_id 1134501
agenda_lcidc_ids ["11345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報告「推動國際社會聲援我國參與世界衛生大會( WHA)執行現況」,併 請衛生福利部列席,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45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