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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龍介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謝委員龍介:(10時21分)主席,我請秘書長和次長。
1 主席:麻煩秘書長、次長。
2 吳秘書長三龍:委員好。
3 謝委員龍介:秘書長,我請教你,陳水扁前總統停止審判的規定是什麼?
4 吳秘書長三龍:因為生病啦!
5 謝委員龍介:依照什麼規定呢?是刑事訴訟法就對了,生病。
6 吳秘書長三龍: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7 謝委員龍介:我現在慎重地請教你,我跟你說,你們跟蔡英文就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你們搞一個大陰謀來幫阿扁特赦兼脫罪,我希望司法院不要當幫兇,你們不要成為共謀者。我現在請教你,在停止審判的期間,追訴權的時效是有繼續進行,還是沒有繼續進行?
8 吳秘書長三龍:我們刑事廳這個……
9 謝委員龍介:沒有啦!這是你的業務欸!
10 吳秘書長三龍:這個沒有繼續、沒有繼續。
11 謝委員龍介:主席,他是司法院的秘書長耶!
12 吳秘書長三龍:因為我們今天有主管廳也出席。
13 謝委員龍介:聽不懂!來,聽不懂,你聽得懂嗎?
14 吳秘書長三龍:今天我們刑事廳也有來。
15 謝委員龍介:不用啦!你是秘書長!拜託!你怎麼會這樣啦!
16 吳秘書長三龍:因為有時候我們各廳……
17 謝委員龍介:停止審判期間,追訴權時效是進行,還是不進行啊?主席,時間停下來!你是怎麼回事啊!
18 主席:時間暫停。
19 吳秘書長三龍:不是,因為這種有時候要很精準啦!要很精準,所以有時候……
20 謝委員龍介:各位全國的好朋友、各位臺灣的鄉親,我剛剛講了蔡英文跟陳水扁,甚至包括清德兄,你們就是在進行這個大陰謀,不是只有特赦而已!今天如果只有特赦,我們還勉強接受,你幫助他脫罪,你不知道嗎?亂來!停止審判期間,就是我們其他的追訴期,你的追訴權時效是有在進行,還是沒有進行?拜託,你是司法院的秘書長!來,次長,請你說明一下,今天我讓你當老師。
21 黃次長謀信:追訴權時效會因為起訴跟停止審判而停止進行,停止進行到一定期間之後,最後停止期間消滅也會再繼續進行,達到追訴權時效第八十條三分之一的話,會接續繼續進行他的時效。
22 謝委員龍介:所以追訴權的時效就會繼續進行嘛?
23 黃次長謀信:他要停止審判期間超過刑法第八十條三分之一的期間。
24 謝委員龍介:那他從哪一年開始停止?你剛剛有說了。
25 黃次長謀信:對。
26 謝委員龍介:秘書長,你知道他何時開始停止審判?
27 吳秘書長三龍:他現在停止審判有四個案件,那期間……
28 謝委員龍介:對!那時間超過了嗎?次長,現在的追訴權是進行,還是不進行?
29 黃次長謀信:現在停止審判,當然追訴權是停止的。
30 謝委員龍介:追訴權停止?
31 黃次長謀信:他是停止審判期間……
32 謝委員龍介:那超過時效沒有?
33 黃次長謀信:這個要司法院依個案再去計算,但從刑事上看起來,目前是還沒有,但從個案上我不清楚,因為個案是法官要去判斷的,我不能夠代法官去判斷追訴權時效的計算。
34 謝委員龍介:停止審判四件啦!到最後查扣的,我等一下再問你。陳水扁有疾病不能到庭,他都可以幫女兒出庭,做主持人、開節目、直播,笑咪咪的,他就不能到庭來出庭,如果是這樣,秘書長,這是什麼原因?
35 吳秘書長三龍:原則上這個還是屬於審判核心事項,基於審判獨立是由個案承審法官……
36 謝委員龍介:審判獨立,你認為合理嗎?
37 吳秘書長三龍:本於權責來判斷。
38 謝委員龍介:你認為合理嗎?
39 吳秘書長三龍:因為這個由個案的權責判斷……
40 謝委員龍介:個案歸個案,不談個案嘛,你認為這種狀況合理喔?你不是口口聲聲都說要司法改革,你認為合理嗎?
41 吳秘書長三龍:因為基於審判獨立,那麼……
42 謝委員龍介:審判獨立是很獨立嘛,已經獨立了好幾年了!
43 吳秘書長三龍:不是,我們司法行政……
44 謝委員龍介:他這種狀態下不出庭,你認為合理嗎?你個人認為合理嗎?
45 吳秘書長三龍:這個是由個案的承審法官依權責來判斷。
46 謝委員龍介:你當作來這裡把我們「裝肖仔」!那你認為這個法官是恐龍嗎?還是把我們百姓當成傻瓜?
47 吳秘書長三龍:這個是個案,由承審法官本於權責,屬於……
48 謝委員龍介:我問你有沒有合理,你就在那邊避重就輕、答非所問,你還給我微笑,你故意來這邊「抓鰻」!
49 吳秘書長三龍:沒有,我是很嚴肅啦,很嚴肅來看待這種問題。
50 謝委員龍介:我們要來也要看很多資料,秘書長,每次我問你,你都這樣,你這樣讓臺灣人民對司法的改革失去信心,我沒有騙你!
51 吳秘書長三龍:因為司法行政有一定不逾越……
52 謝委員龍介:我跟你講,你們就是故意的啦!停止審判以後,他現在已經定讞的案子特赦了,然後停止審判到最後無法審判,這樣就變成追訴期過了,屆時剛好「脫手尾支七」,你們實在很厲害,你們做這種事情當作臺灣人都是瘋子就對了!
53 那我再請問你,他個人停止審判,那其他的人呢?他也沒有生病,為什麼不能開庭?這是根據什麼?
54 吳秘書長三龍:這個還是屬於審判……
55 謝委員龍介:沒有,根據哪一條啊?法律哪一條啊?
56 吳秘書長三龍:個案的承審法官本於權責會來判斷。
57 謝委員龍介:你們司法院有沒有在下級管考?
58 吳秘書長三龍:因為司法行政有一定的分際。
59 謝委員龍介:有沒有管考嗎?
60 吳秘書長三龍:我們當然……
61 謝委員龍介:有沒有管考業務啊?
62 吳秘書長三龍:這些當然都要管考的啦……
63 謝委員龍介:一般法官的案件如果超過3個月沒有進行,你們就開始管考了嘛,行政管考,有沒有?
64 吳秘書長三龍:這個就恢復到……
65 謝委員龍介:有沒有啦?
66 吳秘書長三龍:就會管考嘛!
67 謝委員龍介:有嘛!那這個案子你們有沒有管考嘛?
68 吳秘書長三龍:這個管考有一定分際啦!管考跟司法行政之間我們有一定的分際在,當然……
69 謝委員龍介:你有沒有對這個法官進行檢討啊?
70 吳秘書長三龍:就回復到剛剛,這個都是屬於審判核心事項,審判獨立。
71 謝委員龍介:你放了阿扁一個,其他的共犯也全部都一起放走,這樣不是放水,不然什麼叫放水?現在不談阿扁嘛,總統要特赦他嘛!難道總統是連其他人都特赦嗎?你已經比總統的特赦權還大,你赦了好幾個,總統也才特赦一個,對不對啦?
72 吳秘書長三龍:向委員說明……
73 謝委員龍介:現在連總統都不必發布特赦令,其他人都沒有罪了啦!
74 吳秘書長三龍:向委員說明,如同剛剛說明的,這個還是回復到……
75 謝委員龍介:個案?
76 吳秘書長三龍:個案審判的部分。
77 謝委員龍介:好啦,個案,你回去你家研究個案啦!秘書長,我們這樣沒辦法對話下去,你請坐、你請坐啦!拜託一下啦!以後你就不要再來立法院說要司法改革了,真的,你會漏氣啦!
78 次長,檢察司有來嗎?司長嗎?次長,現在這個案件不法的所得已經執行完了嗎?
79 黃次長謀信:對,犯罪所得的部分幾乎執行完畢了。
80 謝委員龍介:4個還沒確定的案件,就表示現在扣的錢都是那4個還沒確定的案件嘛,對不對?
81 黃次長謀信:對,原則上是。
82 謝委員龍介:部長怎麼沒來?
83 黃次長謀信:部長沒來,剛剛有跟委員會報告了。
84 謝委員龍介:我2個月前就在這裡問他了,你知道嗎?
85 黃次長謀信:我有看轉播,你問他是不是有接受到指示。
86 謝委員龍介:對!我問說,依照特赦法第六條,總統有權力請行政院長要求業務單位來研議。我問他說,有去總統府做這個研議嗎?他說沒有;我說2月份有沒有?他說沒有;那1月份有沒有?他說有,有去過,1月13號選完之後有進去。
87 我現在很慎重,你是常務次長嘛?
88 黃次長謀信:對。
89 謝委員龍介:你要摸你的良心回答臺灣人民,我請教你,因為這是密件,他們都很愛用密件,不是你啦。我請教你,法務部有收到總統府的咨文說要研擬特赦陳水扁的案件嗎?
90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整個法務部的公文基本上我都會看到,我到目前為止沒有收到、看到任何一件……
91 謝委員龍介:每一件公文你都能看得到?
92 黃次長謀信:原則上,除非是特殊密件,特殊密件有特殊處理,就我本身接觸的,我是沒有看到。
93 謝委員龍介:你可能沒有看到?
94 黃次長謀信:有可能我不知道。
95 謝委員龍介:你有可能沒有看到。今天是113年5月15日,我很慎重跟你……為什麼我要問你這個問題?因為我很有把握有啦,但是我要問你,如果你個人有看到,你不能在這裡說沒有。
96 黃次長謀信:我沒有,我百分之一千萬沒有看到。
97 謝委員龍介:你個人沒有看到,但你有可能也看不到,是不是?
98 黃次長謀信:這個我就不知道。
99 謝委員龍介:有沒有可能有公文,但你看不到?
100 黃次長謀信:當然有可能有公文我沒看到,當然有可能。
101 謝委員龍介:為什麼會這樣,你知道嗎?因為這很機密,1月份就處理了,但我現在相信你的,在立法院的公報將來會留下紀錄。
102 黃次長謀信:沒問題、沒問題!
103 謝委員龍介:陳水扁的案件現在有4件停止審判,他是什麼理由停止審判?
104 黃次長謀信:這是司法院的業務,他是按照刑訴法第兩百九十四條……
105 謝委員龍介:他說他生病所以不能審判,但他可以替他的女兒出庭打官司、可以主持節目、還可以邀請人去訪問,他有沒有要邀請我,我是不知道啦,他如果要邀請我去,我也可以去跟他說一下,恭喜他馬上得到特赦。這樣的話,為什麼不能出庭?當然,你會說這是法院的問題嘛,對不對?
106 有關法院的認定,我現在要請教你,停止審判以後要怎麼樣可以繼續審判?
107 黃次長謀信:訴訟法第兩百九十八條有規定,停止原因消滅的話,他當然可以,當事人本身也可以申請法院繼續審判。
108 謝委員龍介:他也可以申請就對了。
109 黃次長謀信:對。
110 謝委員龍介:第兩百九十八條就是審判的原因消失了,法院應該繼續審判,對不對?然後當事人亦得申請繼續審判,請問有沒有這一條?
111 黃次長謀信:有,剛才講的。
112 謝委員龍介:那我請問你,檢察官是不是當事人?
113 黃次長謀信:檢察官在訴訟法上的確是當事人。
114 謝委員龍介:依照第兩百九十八條,他是不是當事人?
115 黃次長謀信:看條文,如果指當事人的話,檢察官是當事人。
116 謝委員龍介:沒有喔,我們主席在這裡,你不要……
117 依第兩百九十八條,當事人得申請繼續審判,請問檢察官是不是當事人?
118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事實上這個個案在審理當中,公訴檢察官在個案上的確有表示意見,看是不是原因……
119 謝委員龍介:他是不是當事人嘛?
120 黃次長謀信:他是,他一定有表示意見……原因是否消滅,請法院審酌。
121 謝委員龍介:是就好,既然檢察官是當事人,他可以聲請法院繼續審判,請問法務部,為何你們一直以來都不聲請?
122 黃次長謀信:我剛剛有跟委員報告了,我們公訴檢察官在個案上他有提請法官要注意原因是否已經消滅了。
123 謝委員龍介:是否……應該要注意,你沒有聲請要繼續審判喔。
124 黃次長謀信:他有沒有提一個聲請……
125 謝委員龍介:你沒有聲請喔!
126 黃次長謀信:對,跟委員報告,它是不是提一個聲請狀的形式,我不清楚,但個案上他的確有提請法官要注意這件事。
127 謝委員龍介:有聲請還是沒有聲請,這是很簡單的事情,你可以跟本院說明嗎?有或是沒有?
128 黃次長謀信:我剛剛已經跟委員報告了,有沒有聲請這個形式我沒有把握,因為這是個案嘛,但是在個案上,我知道他有提請法官要注意是否原因已經消滅這個事情,公訴檢察官有做到這點。
129 謝委員龍介:那停止審判的這4個案件,不法所得總共有多少,你知道嗎?
130 黃次長謀信:因為他還沒有判決確定,沒有辦法去估他的不法所得,因為他沒有判決確定,但是我們起訴的時候……
131 謝委員龍介:沒有辦法估,你為什麼給人家扣那麼多錢?
132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起訴的時候,二次金改的部分是4億。
133 謝委員龍介:那個時候多少錢?
134 黃次長謀信:4億。
135 謝委員龍介:那是國泰嘛?
136 黃次長謀信:對,國泰併世華。
137 謝委員龍介:那買官的呢?
138 黃次長謀信:買官一千多萬吧。
139 謝委員龍介:陳敏薰買官的?
140 黃次長謀信:一千多萬……
141 謝委員龍介:那罰鍰呢?就這個案件、這4個案件……
142 4億,那你為什麼扣他8億?
143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因為他還有刑的部分,可能有罰鍰,他可能有……不是罰鍰,罰金!他有可能有罰金。所以不法所得會宣告多少、罰金刑多少……
144 謝委員龍介:你在今天下班以前,把你們針對這4個案子所有不法所得總共羅列了多少數目送來給本席,可以嗎?
145 黃次長謀信:還是我們送給委員會?
146 謝委員龍介:可以,送到委員會。
147 黃次長謀信:好。
148 謝委員龍介:我最後一個問題請問,有關陳水扁被赦免這個案子,褫奪公權有沒有一併赦?
149 黃次長謀信:褫奪公權是不是及於的話,就要看赦免的範圍。
150 謝委員龍介:這是總統的特權,所以我現在很明確問,畢竟17日就要特赦了。
151 黃次長謀信:赦免有兩種,看是「刑」之執行的赦免,還是「罪刑」都赦免?罪刑都赦免的話,當然他的褫奪公權會被赦掉。
152 謝委員龍介:我知道。現在只赦刑,但刑有牽扯到褫奪公權。
153 黃次長謀信:刑的部分,如果赦免只赦免「刑」的部分,按照刑法第三十七條第五項,是在赦免後開始計算他的……
154 謝委員龍介:他不會講只赦刑的部分,現在就是你們已經作業到這一次,本次蔡英文總統對前陳總統的特赦─刑,但褫奪公權的部分有沒有作業?
155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我剛才已經說了,如果只赦免「刑」的部分,則褫奪公權的計算期間開始,係依刑法第三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赦免後開始計算他的褫奪公權。所以原來確認判決褫奪公權多久,就從那個時間開始起算。
156 謝委員龍介:所以赦免以後開始計算?還是赦免以後,連褫奪公權也沒有了?這很重要!因為很多人支持阿扁再選啊!下一任就要把賴清德幹掉啊!
157 黃次長謀信:所以我說赦免分兩種,如果總統要赦免的話看是赦免哪一種。
158 謝委員龍介:現在因為你們是業務單位,這件事在你們手上作業,所以部長今天沒來真的不對!因為他知道啊!
159 黃次長謀信:赦免的範圍要總統決定,如果有赦免的話。
160 謝委員龍介:如果要赦免他的褫奪公權,你現在也可能不知道?但17日可能會公布有,對不對?
161 黃次長謀信:我沒有辦法預測。
162 謝委員龍介:就是這樣!我說可能性就這樣,是不是?如果總統特意的話,連褫奪公權也赦的時候,你可能到今天都還不知道,對不對?
163 黃次長謀信:對,我不知道。
164 謝委員龍介:感謝主席。
165 主席:接下來我們請傅崐萁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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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36-22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翁曉玲","莊瑞雄","羅智強","陳俊宇","謝龍介","傅崐萁","林思銘","鍾佳濱","沈發惠","蔡易餘","吳思瑤","洪孟楷","王鴻薇","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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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15"]
gazette_id 1134501
agenda_lcidc_ids ["11345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總統行使特赦後,該案未沒收之不法所 得及停審未定讞案件之處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45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