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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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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李委員坤城:(11時22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司法院秘書長,還有民事廳的廳長,還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署長。
1 主席:請吳秘書長、周廳長跟法務部黃署長。
2 吳秘書長三龍:委員好。
3 李委員坤城:謝謝秘書長,也謝謝主席今天安排這麼有意義的一個題目,這也應該是很難得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可以一直繼續開下去,不用中途被喊散會。
4 有關強制執行保險契約,目前有兩個機關,一個是法院的民事執行處,然後另外一個是法務部的執行署。我先請教一下,我根據財政部的報告,財政部針對如果欠稅的話現在是委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來執行,是不是?
5 黃署長玉垣:是的。
6 李委員坤城:根據財政部的報告,國稅局從111年12月9號到113年4月30號,這段時間應該就是在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之後,國稅局強制執行人壽契約的案件有509件,起徵稅額是2.54億,這個是委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來做執行,我看了一下,你們這個執行有一個執行的原則,在你們的報告裡面也有,對不對?你們的執行原則有四個原則:第一個,傷害險及健康醫療險,還有一個一年期的短壽險(微型保單),還有第三個,保險金額累計金額新臺幣90萬以下的小型壽險,還有預估解約金還有扣除手續費後10萬元以下的壽險契約不宜扣押及執行,對不對?
7 黃署長玉垣:對,這是4月訂的,因為目前還在做滾動式的檢討,到底適不適合我們正在瞭解中。
8 李委員坤城:這是今年4月訂的?
9 黃署長玉垣:對。
10 李委員坤城:我覺得法務部這個執行的原則其實可以讓法院來做參考,因為大法庭解釋之後,法院有關保單的執行案數暴增,從112年1月到113年3月,核發扣押有3萬4,680件、終止保險契約有8,712件。
11 我剛剛也聽很多委員在講,這部分不是只有法院的案件增加,其實我們看到更多是保險人因為被扣了保單之後,所衍生出他們的附約,不管是健康險、或是壽險的一些相關問題,我們看到的是這個問題!可是我剛剛聽到你們在回復委員答詢的時候,尤其在法院的部分,你們目前有沒有什麼相關的準則?
12 吳秘書長三龍:事實上,跟執行署的公法上的執行還是不太一樣,但有些我們會參考,畢竟民事執行處還是債權人、債務人之間的一種私法上執行,跟執行處的執行……
13 李委員坤城:秘書長,我是認為啦,這部分可能請保險局施局長過來,就相關業務來講應該是保險局,有關行政執行署的規定,我認為也可以讓法院做參考啦,那保險局局長你認為呢?目前你們關於這部分有相關的措施,第一個,就是不及於附約嘛,或是有一些排除在執行的範圍。而我看了一下行政執行署相關的不予扣押範圍,那保險局認為呢?
14 施局長瓊華:報告委員,行政執行署這一個原則其實是跟我們討論的結果,我們未來的參考原則還會重新再檢討、再訂定,提供司法院還有行政執行署來參考。
15 李委員坤城:是呀!這個是行政執行署找過保險局討論嘛。
16 施局長瓊華:是。
17 李委員坤城:那你們在保險法相關規定還沒修改之前,可不可以就先按照這個讓法院做參考?
18 施局長瓊華:是,我們就準備要做這個事情。
19 李委員坤城:不然我剛剛聽了不管是秘書長或是廳長,他們覺得目前沒有一個相關的準則,不管是士林法院或是臺北法院,每個法院可能遇到的法官不一樣,裁決出來的效果就不一樣啊!我認為這個就可以當作法院的相關準則,對不對?
20 施局長瓊華:有……
21 李委員坤城:秘書長,您認不認同?
22 吳秘書長三龍:這個盡量,就……
23 李委員坤城:又是盡量!
24 吳秘書長三龍: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25 李委員坤城:我剛剛就是聽你這樣,不管是我們的召委或是莊瑞雄委員,你在回復的時候就說盡量或是說怎麼樣,那廳長呢?
26 周廳長玫芳: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的執行債權人是一般民眾或者是金融機構,不是行政機關,所以我們跟行政執行署的強制執行的性質不太一樣,我們一旦自己訂定一些不予執行的標準或要點出來,其實債權人會異議,所以我們要面對的是聲明異議這個壓力,我們雖然把規則訂出來,債權人不買單,那這個案件量又會暴增,所以我們是在這兩個對立的衝突下做平衡,我們會盡量,但是不一定會如同行政執行署做相同的規定。
27 李委員坤城:好,我聽到秘書長說這個方向啦,有關這個準則,我還是認為保險局這邊在最短的時間……你們可以多久時間出來一個準則讓法院做參考?1個月?
28 施局長瓊華:報告委員,我們5月底就要討論了。
29 李委員坤城:5月底就要討論?
30 施局長瓊華:對!
31 李委員坤城:5月底討論,然後不知道多久才會出來啊!
32 施局長瓊華:不會啦,6月應該就可以送給他們參考。
33 李委員坤城:好啊,因為引起最多民怨的其實是在法院,案件也特別多,我希望有一個準則,其實也是減輕法官的負荷量,對於債務人也有相對的保障,當然我們保障債權,但是我們認為有一些主約結束之後的附約,就是剛剛大家提到的,不管是健康險或是其他的保單,其實要保障弱勢,這個也是我們今天特別召開這場會議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好不好?
34 吳秘書長三龍:謝謝。
35 李委員坤城:謝謝,謝謝主席。
36 主席:謝謝李委員、謝謝秘書長等。謝謝李委員的提問,也讓民事廳廳長有機會說明,行政執行署跟法院、司法院在處理不同要點、原則所適用、面對的對象是不太一樣的。
37 在這裡也跟在場的委員報告,我們現在進行的議程在立法院可以透過網路連結看到即時影像,我之前也跟大家報告了,今天這個專題報告事實上包括民眾、民間的電臺主動告知民眾要來收看,剛剛我們在臨提處理過程中,也有已經看到臨提處理過程的民眾打電話call in給電臺的主持人,他傳簡訊要我謝謝在場的委員、也謝謝我們今天列席的機關代表,謝謝大家,這些可能深為此所苦的民眾看到我們今天的即時處理,他們都如釋重負,希望能夠早日解除這樣的困擾。
38 接下來繼續邀請洪孟楷委員、洪孟楷、洪孟楷委員不在。
39 有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
40 有請吳召委宗憲。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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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36-21
speakers ["鍾佳濱","沈發惠","陳俊宇","謝龍介","莊瑞雄","林思銘","黃國昌","吳思瑤","鄭天財Sra Kacaw","林楚茵","羅智強","李坤城","吳宗憲","黃珊珊","傅崐萁","翁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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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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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強制執行保單解約償債 未符比例原則紛爭頻傳亂象如何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8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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