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2070

陳秀寳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陳委員秀寳:(11時5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1 主席:請潘部長。
2 潘部長文忠:委員好!
3 陳委員秀寳:部長早安!前些日子剛結束的統測被質疑說英語類專業科目二第一大題選擇題的文章是抄襲的,本席也去查找這個題目,比對後發現真的通篇文章幾乎都跟網站上的文章內容一樣,題目前半部如螢幕上底線標註的部分都是抄襲美國地質調查局網頁上關於冰河的介紹,可以看到連選擇題填空的答案都一樣,也就是我們框起來的部分都跟該篇文章一模一樣,可見這篇文章是直接放上去,沒有調整,連字型的結構都沒有調整。題目後半部畫底線的部分是在一本介紹冰河時期專書上面的內容,德國出版社網頁上面的公開文章就引用這本書的內容,部長可以看出紅色框部分的答案選項也都跟專書上面的內容是一模一樣的,也就是說這一整個大題幾乎都是抄襲既有的內容,只是抽換了一些單字跟刪除一些字句,等一下我再請教部長你們覺得這樣的命題方式是不是適合的問題,現在要說的是這個事件在4月29日被教師團體公開,但時至今日,技專校院入學測験中心都沒有就本次的事件來公開說明,本席想請教我們教育部,現在你們所掌握的狀況是怎麼樣?部長您的看法為何?
4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一次統測的外語就是英語試題確實有這樣的疑義,統測中心接到這個疑義,對於命題疑義的處理其實本來就有一套標準的SOP,測驗中心執行長這邊也對外說明後續會對人家反映的這個疑義,召集包含我們幾個測驗專業的人員就這些問題去做更事實面的調查,後續會提到統測中心的事務委員會,就這方面去做最後的判斷。
5 陳委員秀寳:部長的意思是說這個事情還在調查中?
6 潘部長文忠:還在調查。
7 陳委員秀寳:因為還在調查中,所以沒有公開的說明?
8 潘部長文忠:後面的機制就是這樣,我跟委員報告,像大考上次不是發生提早一分鐘收卷的事件嗎?那個也有標準的作業方式,後來經過詳細瞭解調查後也提了,最後對於學生也有個別的處置措施,統測中心現在也在走這個流程。
9 陳委員秀寳:這個考試過後,測驗中心執行長有說老師或許都會參考某一篇文章來測驗學生相關的英語能力,但是統測這個狀況是連文章的內容、字句、單字都沒有改,這樣能說是參考嗎?是複製還是參考?家長跟學生都有這樣的疑慮。教育部今年總共補助了2億40萬元給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入學測驗中心及招生委員會,請問有多少預算是用在命題的部分?我們是請了幾位專家學者及教師們來審題?因為這些命題的流程及細節其實在測驗中心的網站上面是沒有公開的,現在是你只要用這個題目內容在網路上搜尋,很輕易的可以找到原始文章,所以在命題過程中,命題委員到底有沒有「檢查」這個機制?在審題的機制裡面,「檢查」這個項目有沒有落實?或者甚至不是檢查的問題而是他們認為這樣的命題沒有不妥?部長您的看法呢?
10 潘部長文忠:剛剛委員提到為什麼要用這個經費來支援,統測跟大考不太一樣,統測總共有47科,因為各類都不同,從命題到審題等等的機制還是在的。不過我想這個議題不是直接就說統測中心有沒有什麼問題,因為這是一個專業的事情,這個議題其實也是給統測中心一個很好的經驗,因為原始的命題老師最清楚是由何處取材的。
11 陳委員秀寳:部長,我對經費的補助沒有疑義,也尊重所謂的專業,但是就本次的事件,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嚴格的檢討,並且希望公開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審題的SOP,檢視檢討現行的SOP,如果發現哪裡有遺漏或不足之處,我們的審題必須要更嚴謹。還有就是如果有抄襲情事等這些重大瑕疵命題的話,在一定的年限之內請不要再找同樣的人來命題。
12 潘部長文忠:我想統測這邊對命題跟審題會不斷精進,像這個議題就是委員剛才提醒到的,命題老師的取材,說真話這個應該是最基本的,取材後如果沒有真的進一步去陳述,其實審題也不容易看出這個是根據哪裡來的,不過對這個我們一定會持續精進。
13 陳委員秀寳:部長,因為發言時間有限,請教育部在三個月內提相關的檢討報告給我們教文委員會的每一個委員。
14 潘部長文忠:好,可以。
15 陳委員秀寳:剛才其實部長自己也有提到,近兩年的大考都有發生問題,去年是發生了廣播干擾影響學生作答之事,今年是因為提早收卷影響考生的情緒,結果現在連統測都發生這樣的問題,顯示大考中心及測驗中心都應該全面的來檢討。本席已經強調過很多次,這些考試對學生來講都非常的重要,相信部長你也理解,他們在高中三年、高職三年投入的心血,在學習時間上的投入,這個是決定這些孩子們未來發展的重要門票,所以我覺得教育部不應該再放任大考中心及測驗中心這樣鬆散下去,請你們用嚴謹的態度來檢討這次的事件。
16 接下來是要來關心我們偏遠地區的教育問題,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的比例一直很高,這是偏遠地區教育的難題,不管是國中還是國小,110年度到112年度的代理教師比例大概都是在25%,也就是說偏遠地區學校每4位老師中就有1位是代理教師,根據教育部的統計,全臺灣有超過21萬人有教師證,有9萬多人目前沒有職缺,但是偏遠地區的學校仍舊難以招到老師,多是以代理教師來補缺額,每到學期要結束,放寒假、放暑假之前,多年前那部「老師,你會不會回來?」電影就是學生想要問老師的話,都是他們的疑問,都是他們的擔憂。教師們也指出偏遠地區不容易招到老師的原因是因為誘因不高,也沒有相對的鼓勵機制,教育部為了協助偏遠地區學校聘請老師,推動了一個專聘教師的制度,但是這個制度推行之後,只有兩個縣市曾經辦理過專聘教師的招募,而且總共只有6名教師報到,之後就沒有再辦理過了。彭署長其實也提過,代理教師現在已經可以領全年的薪水,所以專聘教師相對來講只比代理教師多了考績獎金,這個誘因可能不是很大。本席這邊有問過教育部對繼續辦理專聘教師制度的看法,你們給的是肯定,說想繼續辦,但是本席質疑的是如果你們要繼續推動的話,如果沒有調整目前專聘教師的鼓勵機制,你們覺得怎麼樣才可以繼續辦下去?
17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我跟委員報告這幾年數據的變化,因為原來縣市包含學校的教師缺額保留過高,像偏遠地區是三成多,甚至有更高的,這幾年像去年跟今年,國中小總共開出九千五百多個正式教師的缺,我們要求縣市在這當中很多要補充到偏遠地區去,就是缺要開到偏遠地方的學校,所以委員看到兩成多的這些數字是已經持續幾年國教署這邊要求以專任教師的缺額開出來正式聘用的,那這個情況剛好就是委員說的,我們本來就是覺得他沒有什麼開缺,所以用專聘教師方式聘用,其實專聘教師裡面很多都是代理教師或是有符合師資資格的,依著這樣的概念,我想這個制度會持續,只是要大量的再減少保留缺額過多而只是開出代理缺的狀況,這個是這幾年我們的要求,應該正本清源才對,所以我跟委員報告,剛才談到的數據的變化是這樣。
18 陳委員秀寳:但是部長,缺額的部分我們如何去補足……
19 潘部長文忠:是補正式教師喔。
20 陳委員秀寳:這是一個部分,如何讓老師願意繼續留下來,這才是一個挑戰。你開出了缺額之後,他在這邊聘為正式教師,但是不是待一年、兩年、三年就想要走,不想再繼續留在這個偏鄉的學校教學?這個是偏鄉的學生、偏鄉的學校會遇到的問題,我們如何鼓勵這些老師讓他們有這樣的熱忱來到這樣的學校教書?我們有什麼誘因能夠讓他繼續留任?這個是我們要考慮的。教育部對這部分有什麼規劃?
21 潘部長文忠:謝謝大院的支持,其實從發展條例施行後,老師的流動率是有往下調了,國小從2%點多已經降到1.2%,國中從1.9%也降到1.2%,明年會支領久任獎金就是服務滿8年的教師數,我們初步估計大概有8,500位,當然這是一個基礎,我已請國教署用這個基礎再來擴大,這個就是老師能留得下來,其實這個指標是有重大的意義。
22 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因為主席已經站起來了,我再做最後的補充,我希望也要調查偏遠地區學校這些教師他們的需求,看他們需要的是什麼,我們從這個角度來協助。除了說有獎金之外,還有什麼是我們以教育部的立場、以在地的資源或是教育的資源可以來協助他們解決,讓他們有留下來教書的意願,如果鼓勵機制不足的話,我們推動這樣子的制度只是空談,若要真正能夠落實的話,教師的意見你們需要採納。
23 潘部長文忠:好,這個我也請國教署一併考量,包含像幫老師蓋宿舍或整修宿舍,讓老師能夠就近住下來,這些我會請國教署持續做。
24 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25 潘部長文忠:謝謝!
26 主席:謝謝!我還是要接續剛才的發言,我剛剛只做了一個小小的補充,就我們的資料顯示,嘉義縣要招考20名專聘教師,最後只有5人報到而且隔年就陸續離開,還有新北,你們真的開放了這個專聘教師,讓落榜者去選填,但對不起!只有一位報到,表示這部分真的還是有非常大的空間可以來努力了。謝謝!
27 接下來請羅廷瑋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78
meet_id 委員會-11-1-22-10
speakers ["柯志恩","盧縣一","萬美玲","洪孟楷","葛如鈞","吳沛憶","林宜瑾","陳培瑜","葉元之","郭昱晴","陳秀寳","羅廷瑋","張雅琳","吳春城","林倩綺","徐富癸","何欣純","黃仁","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鍾佳濱","范雲","邱志偉","黃珊珊","劉建國"]
page_start 311
meetingDate ["2024-05-02"]
gazette_id 1133901
agenda_lcidc_ids ["11339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教育部列席就「『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迄今之成效及檢討」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一)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三) 委員馬文君等17 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委員盧縣一等20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進行詢答)
agenda_id 11339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