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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銘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林委員思銘:(10時37分)請主委。 |
| 1 | 主席:請主委上臺。 |
| 2 | 林委員思銘:謝謝主席。 |
| 3 |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 |
| 4 | 林委員思銘:主委,今天看到NCC拒絕提供我們交通委員會所要求調閱的鏡電視相關資料,我想我們普遍地感受到NCC到底是不是一個獨立的機關。主委,今天NCC做這樣子的一個決定,你剛才回答是你個人的決定,所以我們感受到你真的是傲慢、真的是獨裁專制…… |
| 5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可以回答嗎? |
| 6 | 林委員思銘:NCC是你一個人說了算嗎?我待會會有提問,你現在暫時不用回答。我想本院交通委員會的調閱專案小組開會,確定調閱的相關資料範圍包含鏡電視的營運資料、行政調查報告等23個事項,但是NCC的回函表示,尚有疑義,請交通委員會釐清並釋明。公文中長篇大論,大意就是不願提供啦!NCC對於鏡電視的上架,社會有這麼多的疑問喔!也提出錄音檔,當時的行政院長蘇貞昌,他對外宣稱可以不必查,院長講不必查啦!現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成立調閱專案小組要來查,我想這個是很明顯的,是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相關規定,也是憲法上所賦予立法院有議決相關重要事項的一個職權,但是NCC卻一手遮天,不給查。所以剛才你的回答,說這是你一個人的決定,我想就教主委,NCC是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 |
| 7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可以說明了? |
| 8 | 林委員思銘:好,我現在問你了。 |
| 9 | 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個,我們並沒有拒絕所謂的調閱資料,我們只是向大院的交委會回復說這個部分的程序要釐清,因為調閱資料要依照程序,我們給予資料也是要依照程序,因為這些資料會涉及到營業秘密。 |
| 10 | 林委員思銘:主委,我現在問你的是,是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 |
| 11 | 陳主任委員耀祥:而且我們是依照729號解釋去處理。 |
| 12 | 林委員思銘:請針對我的問題回答。 |
| 13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我們當時收到後有跟我們委員會內部先報告,但是這個是行政事項,到最後是由我來執行,沒有錯。 |
| 14 | 林委員思銘:所以你一個人說了算嘛! |
| 15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是行政事項,本來就是我要執行。 |
| 16 | 林委員思銘:我剛才已經明確地告訴你了…… |
| 17 | 陳主任委員耀祥:每個委員都瞭解我們調閱的…… |
| 18 | 林委員思銘:你回答的我知道了,我剛才已經很明確地告訴你,我們在憲法上的職權,立法院可以議決重大的事項,但是你的回答是說這個尚有疑義,還請交通委員會釐清並釋明。我想請問你,要釋明什麼、要釐清什麼? |
| 19 | 陳主任委員耀祥:第六十三條的重要事項是相當於像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宣戰案、媾和案等相關事項,比如今天可能涉及到一個預算執行採購,如果…… |
| 20 | 林委員思銘:主委,你又岔題了啦! |
| 21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沒有,我講的是729號解釋。 |
| 22 | 林委員思銘:我現在講的是第六十三條,有關立法院可以議決的重大事項,這樣的一個職權。請問你,我們調閱鏡電視,有關引起社會大眾軒然大波的讓鏡電視上架這樣的一個事件,你認為不是國家的重大事項嗎? |
| 23 | 陳主任委員耀祥:重大事項是憲法層級,就是我剛才跟委員解釋的,我不能反質詢。鏡電視是申設的案件,我們的新聞臺那麼多,如果這樣的話,那是不是每個新聞臺的上下架都是國家重大問題呢?就會有這個問題嘛! |
| 24 | 林委員思銘:是。 |
| 25 |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是個案的問題。 |
| 26 | 林委員思銘:你認為不是,但是我們認為絕對是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所以你不要再去拗了啦! |
| 27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拗,我只是依照憲法。 |
| 28 | 林委員思銘:是不是你的看法、你的想法只要是效忠一個人就可以了?蘇貞昌前院長對外宣示說不必查了,所以主委,你是不是效忠任命你的行政院長就可以了? |
| 29 |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不是,而且鏡電視這個案子監察院也調查過,我們也送政風,也移送檢調去處理,都有,所以這個沒有所謂的效不效忠的問題。 |
| 30 | 林委員思銘:我想社會大眾都在看啦!針對你剛才跟幾位委員的詢答,你的心態我們覺得非常可議,你是不是覺得你今天站在這裡回答,委員大家對你有非常多的強烈的質詢,你是不是抱持著一個心態,認為你站在這裡幾分鐘,回答硬拗、強詞奪理就可以了?不管委員怎麼樣去論理、論法,你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愛怎麼回答就怎麼回答,完全不理會委員,你的心態是不是站在這裡硬拗就可以了、強詞奪理就可以了? |
| 31 |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如果我是這樣的話,就不會回答委員的議題了,我們現在講的是解釋我們為什麼會這樣做,是依照大法官第729號解釋去做這個處理,所以我是跟大院解釋我們怎麼做,而且我剛一開始有強調,我們並沒有拒絕提供資料,而是說你們範圍確定,我們當然要提供。 |
| 32 | 林委員思銘:主委,我想這大概是你強詞奪理的一個說法…… |
| 33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強詞奪理。 |
| 34 | 林委員思銘:其實我們大家的看法那麼清楚,就認為這個已經那麼具體明確的要跟你調閱資料,你還去硬拗說要交通委員會釐清並釋明這23個事項,所以你還在這邊強詞奪理!我覺得NCC如果是這樣,效忠一個人就可以了,那不如廢掉了! |
| 35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效忠一個人的問題。 |
| 36 | 林委員思銘:NCC沒有存在的必要,您剛才回答NCC是合議制,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但是我們現在看來,NCC就是主委你一個人說了算的獨裁專制制,所以真的該廢掉了…… |
| 37 |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是行政事務啦! |
| 38 | 林委員思銘: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以上,謝謝。 |
| 39 | 主席:我們下一位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130 |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1-1-36,23-1 |
| speakers | ["吳宗憲","洪孟楷","翁曉玲","傅崐萁","黃國昌","謝龍介","羅智強","林國成","莊瑞雄","柯建銘","沈發惠","陳俊宇","鍾佳濱","林思銘","吳思瑤","黃健豪","李昆澤","何欣純","楊瓊瓔","蔡其昌","游顥","許智傑","陳素月","徐富癸","魯明哲","邱若華","廖先翔","林沛祥","陳雪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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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ingDate | ["2024-05-01"] |
| gazette_id | 11337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33701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併案審查( 一) 委員傅崐萁等33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 委員傅崐萁等41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三) 委員洪孟楷等25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 四 ) 委員翁曉玲等 18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 agenda_id | 11337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