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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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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洪委員申翰:(13時32分)各位立法院的同仁,我們現在在第九案,討論彰濱工業區晶鼎焚化爐案。我想我們先回到事實面,晶鼎公司依照環評召開施工說明取得建照前,其實就已經違法施工了,這也是為什麼引發彰化地區居民抗議跟反對很重要的原因。後來召開說明會,晶鼎公司也找了黑衣人來占據會議室,然後沒有提供地方居民公平發言的機會,也被環境部認知為這說明會不具合法的效力,也因為這樣,所以目前為止晶鼎公司其實是違反合約的,再來,晶鼎公司也沒有依照合約要在興建期滿6個月之內能夠成功開工,這部分晶鼎公司也是違反合約的。所以我想民進黨的態度很清楚,我們一樣要處理晶鼎這一案,但我們是希望依照合約內晶鼎具體違反合約的事由去處理,去檢討終止合約,而不是用政治的語言、政治的作法,我想這反而是在幫晶鼎過去一段時間的違法事實來卸責,我想這是很清楚的。
1 在這個部分,我們其實跟民眾黨要處理晶鼎的態度是一致的,但在作法上面,晶鼎過去的作為就是違法、違約,它本來有它該承擔的責任,如果現在我們按照民眾黨的作法來終止合約的話,這反而可能幫晶鼎卸責,反而讓晶鼎不用承擔責任,反而變成是經濟部要來承擔國賠,造成後續更大訴訟上面的風險。所以我認為在晶鼎這一案不用陷入政治攻防,我們一樣要處理,我們一樣認同彰化這個地方不應該再承擔這麼多的焚化爐,只是我們能夠依合約來處理,依合約內所明定的違法事項來調整並檢討終止契約,我們就用這個方法做,這才是處理晶鼎案最好的作法,謝謝。
2 主席:謝謝洪申翰委員的發言。
3 接下來請登記第5號羅委員廷瑋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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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11
speakers ["韓國瑜","葛如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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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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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電子簽章法修正條文─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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