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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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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3,094 | 00:00:13,497 | 有請次長我們請次長 |
00:00:20,502 | 00:00:45,834 | 市長好張學友演唱會臺北場六場六萬多張門票3月30日就秒殺加場三場4月21日開賣3分30秒又全部售完買不到的歌迷痛批黃牛利用城市掃票大掃特掃一般民眾根本搶不過質疑為什麼不採全時名字 |
00:00:46,334 | 00:01:10,064 | 那我看文化部的報告中提到今年的一些熱門演唱會28場是實名制3場是部分實名制那2月3日高雄國家體育館的這個紅髮愛的演唱會4月6日7日在臺北小巨蛋的IU演唱會購票入場都要實名制次長為什麼這次據你了解張學友的演唱會沒有採實名制呢 |
00:01:10,595 | 00:01:30,167 | 跟委員說明因為目前實名制是沒有強制的法源所以我們基本上都是跟公報平台跟主辦方來做協商鼓勵跟希望他們採取實名制或者用補助的方式協助他們因為採取實名制會增加他們的整個成本所以大家用這種方式來鼓勵但沒有辦法強制 |
00:01:31,788 | 00:01:41,720 | 那個沒辦法強制可是另外一方面我們就看到一個現象當然有需求就有市場買不到票的民眾就會在社群網站去尋求轉讓這是黃牛的一個起源 |
00:01:46,445 | 00:01:46,585 | 市長怎麼看呢? |
00:02:05,862 | 00:02:06,022 | 所以你認為都是個體戶限下? |
00:02:30,779 | 00:02:31,059 | 我舉個例子啊 |
00:02:51,255 | 00:03:04,242 | 上個月就有民眾表示他要向他人購買日本高手LISA的演唱會門票對方加收4000元的手續費那他向臺北市政府檢舉那回應是參照文化部112年9月8日辦理文創法第10條之一 |
00:03:08,644 | 00:03:28,049 | 主管機關教育訓練主張略以.犯受人代購前以說明代購費用.且有明確金額則未構成違法那我想請問文化部是怎麼去定義所謂的手續費、代購費是不是屬於法所禁止的黃牛行為還是說今天只要明碼標價就無法可罰 |
00:03:28,709 | 00:03:29,569 | 4千元的手續費你覺得 |
00:03:55,282 | 00:04:24,170 | 是合理的嗎?不合理對啊那可是如果說他就說我這是手續費啊那你所謂的又說加價就是重點是他們有沒有事前約定因為代購這件事情是一個民法上的約定行為所以它是個契約行為那如果說你們之前有訂定契約那個契約是廣義的包含你用LINE用各種方式做確認那就是你事前就同意我這樣講因為這個案實在太多了也沒時間講我覺得去年文創法修法的時候有委員主張實名制 |
00:04:24,850 | 00:04:25,010 | 羅智強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