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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9時39分)先說一下,祝主席生日快樂,今天是主席的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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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常到了這個年紀就不用再說生日快樂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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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依然是開心的事情。好,我們要進入正式的質詢,謝謝主席。有請文化部次長,還有金管會今天出席的同仁,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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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次長,還有金管會哪位代表?劉萬基組長,是不是?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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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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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謝謝次長、謝謝金管會的同仁。我們來看一下,在修法完之後,我知道文化部非常積極,文化部同仁跟地方縣市政府的警政同仁真的非常地辛苦,可是我們之前為了修體育的條例、體育黃牛票的事情,我們辦公室在1月先召開了一個協調會,我們想要知道以文化部的經驗,可以提供給體育署更多積極的建議,讓相關修法可以快速進入軌道。可是我們在開相關的會議,幫文化部發現一個很大的行政上困境跟瓶頸。我們來看一下,目前我們只知道黃牛的帳號,可是帳號對不到人民這件事情,我們發現是很大的困境,也因為這個裁罰並不屬於刑事的部分,所以我們就沒有辦法要求警政單位給予協助,以至於行政調查作業就卡在這邊。我們後來知道,就是投影片上顯示的,文化部其實有發了兩次的公文給金管會,可是金管會都拒絕提供相關的資料。次長,您知不知道您的同仁遇到這樣的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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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當然,我們有再跟金管會進行協調跟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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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我們來看一下,我們上個禮拜也才召開相關的會議跟金管會做了討論,其實我們認為在金管會對銀行法相對保守的解釋底下,我們當然認同不要輕易地給出很多有隱密資料的可能性,可是我必須要承認,當時大家在立法的時候,並沒有討論到這一塊,也因為沒有相關的執行經驗,所以現在回過來看,難道銀行法真的沒有可能在這件事情上先有一些作為嗎?我們找到了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第四款,其實有機會保留主管機關可以協助的但書,次長怎麼看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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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跟委員說明,因為這是一個相對強力的立法,如果我們要用其他主管機關規定的情況來做的話,第一,它需要明文,也就是還得修一個法,讓這個法源有所依據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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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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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這個法的效力當然相對是強大的,因為它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取得民眾最隱密、最重要的資料這個關鍵,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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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可是聽文化部同仁告訴我們,其實只要取得相關姓名就可以。我們來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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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就是人別,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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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上個禮拜在會議當中,確實我們也跟金管會非常積極地討論,希望可否有機會用暫行辦法先提供文化部相關調查的可能性,讓很多事情不要卡在所謂行政裁罰,就沒有辦法積極往下走,因為如果是這樣,就會出現剛剛其他黨的立委所質詢的,好像看起來相關執行效率很差,可是我真的要為文化部同仁喊冤,如果在這個情況下,確實很多事情就沒有辦法往下,所以我可不可以積極地拜託次長,是不是可以跟金管會,甚至請行政院提出跨部會協商的需求,讓金管會用暫行辦法來提供文化部相關調查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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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我想任何可以取得資料讓黃牛的案子順利進行的方法,我們都願意嘗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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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另外,文化部跟教育部其實在修法之後,我相信開始執行也遇到很多問題,所以我也要求文化部跟教育部要儘速召開會議,還有沒有後續修法相關的建議,搭配上現在執行的困難,這個部分也請次長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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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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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謝謝。接下來,我們要討論全中運,次長請回,謝謝。金管會請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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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體育署署長。署長早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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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陳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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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這次全中運我跟郭昱晴委員在開幕的時候到現場,在閉幕的時候我們也有過去。體育署是主辦單位,我們認為所有的賽事舉辦完之後,都必須要有很多討論跟調查,或者是檢討會議,以累積經驗,不然每次換到一個新的縣市,很多錯誤可能一再犯錯,對嗎?署長你認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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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您講的沒有錯。不過這部分我們目前有兩個案子,分別給大專體總以及高中體總,針對所有的競賽規程、技術手冊及整個場布各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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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你知道我要講什麼,好,我們先往下看。但是有一個地方,署長一定沒有注意到,這次我去到閉幕現場,真的覺得非常不舒服的點,我真的誠心要說,禮賓人員全部都是中山女高的同學,身為臺灣第一位女性總統蔡英文總統,他就是中山女高畢業的,但是我們看到在閉幕會的現場,當然同學們非常積極、非常認真地付出,我們甚至也問了老師,可能只有志工服務時數,我們絕對要給予學生高度的肯定。可是我們發現體育署或者是主辦賽事的單位,對於禮賓人員的想像非常地封閉,甚至必須要說可能有一點父權,怎麼說呢?在2016年起,總統府在禮賓人員的選擇上就有不同的性別;甚至在2019年,當時是陳菊當秘書長,就讓女性的禮賓人員可以自由選擇服裝;可是我們看到在這一次體育署的主辦賽事裡面,在禮賓人員性別選擇上,甚至在衣服的選擇上,相對的還是封閉跟比較父權的思維。當然大家可能覺得看起來是小事,可是我必須要說,我們從總統府開始就已經做了示範,因為體育署會主辦全國非常非常多相關的賽事,是不是這個部分體育署應該更有一些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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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沒有問題,我們會把這部分列入未來的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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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謝謝署長。接下來,除了這個衣服之外,另外一個發生爭議的事情,我想署長一定非常清楚,這禮拜四就有臉書貼文,還有相關的新聞稿,體育署也說不會接受禁賽一年的處理,可是我要先問一下,體育署有跟當事人選手聯絡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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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是透過游泳界的在做一些指導,事實上,在幕後我們也是告訴這位教練、選手,他們其實是可以提出一些申訴跟一些聲音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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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所以你們其實並沒有直接跟選手聯絡?我們來看一下,署長,上一次我就問過關於滑冰選手拿國光獎章的事情,但這件事無涉獎金,我只是希望你們可以儘快跟選手及家長溝通。可是我們跟他們打聽了,到目前為止,你們都還沒跟他們溝通。我之前一直跟署長強調一件事,這些中學生運動選手的感受很重要,但從這次事情來看……我手上有份陳情書,如果署長要看的話會後可以給您。這是家長寫的陳情書,當中寫得非常清楚,他甚至翻了非常、非常多的法條,寫得非常完整。該名家長說,他可以接受孩子因為違規被取消這次參賽資格,可是他更心疼的是:孩子當場遇到的說法跟事後體育署、還有大會對外的說法,與他們在現場看到的事實非常不同!裁判長甚至還指責、指控孩子說謊,我覺得這部分爭議很大!署長,你自己身為父親,身為體育主管機關大家長,你一定對這件事情很有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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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的確。但規則已經寫在那邊,至於競賽委員會在審查時的疏漏,這部分我們會改正。其實當下我們在幕後有指導,間接指導這一位家長教練來做這樣的事,其實我們是希望游泳協會這部分能進步,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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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但主辦的還是體育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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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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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我當然知道協會有其角色,相信署長也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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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所以我們才發了聲明,希望所有賽事都應該要改變觀念,這部分我們會去督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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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因為時間有限,所以我快速跟署長溝通一下。我們要求裁判的第一優先是公立中正執行規則,而體育署作為主辦單位,更應該面對規則的罰則過於粗糙這件事。我們事後去看那個規則就知道,當中有非常多、甚至是很大模糊的空間,看起來似乎是為了保留給當場裁判的權限。目前看來卻造成很多爭議,讓現場很多家長與教練,還有選手非常痛苦。再來,面對爭議,我知道體育署有發新聞稿,署長也在自己臉書上寫了,但到底有沒有人在第一線、第一時間跟孩子溝通、跟選手溝通、跟家長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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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有,溝通這部分有在進行,我們會再繼續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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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我相信署長剛剛說的,與運動相關的仲裁制度設計及完善的申訴救濟機制,讓整個事情能更制度化是署長所在意的,所以我們也希望後續體育署就這部分能再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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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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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可以再給我一點時間嗎?不好意思。我要講最後一件事,署長應該有看到這則禁藥新聞,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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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我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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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我們當然知道手不能伸入與人事相關的事情裡,明明體育署每年都援助禁藥防制基金會上千萬,卻因為利益迴避問題而可能導致臺灣選手被禁賽,我想這點署長比我還清楚。我覺得這件事真的很不可思議,我知道體育界有體育界的慣例,目前我所聽到的消息,就如同剛剛署長所說的,有很多幕後消息說,這位老師會被力挺。我個人對人事沒有意見,但我考慮的是所有選手!這就如同署長自己在臉書上說的,所有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都在提醒您關注選手權益,站在維護選手權益上,我們是不是應該要正視這次事件與相關的人事風險,不要讓人情關係凌駕在選手權益之上?就禁藥防制與利益迴避這件事來說,我想體育署要有更多角色。再來,禁藥防制基金會目前設置的位置:桃園龜山文化一路兩百五十號,我故意把地址貼出來,我想署長應該非常熟悉。對與其相關的分工,體育署跟中華奧會應該要討論,維護其獨立性,避免瓜田李下,因為這一切都是為了選手權益。署長可不可以就這部分快速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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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次事情其實我們還是有介入,基本上禁藥基金會屬於NADO,我跟他說,你們的專業其實在利益迴避上相關的法條都非常明確,如果你們自己對法條解讀不清,是不是應該直接向WADA釐清?所以不能說他們在檯面上有包庇,而是他們應該主動向WADA揭露,向WADA請教,看這樣的樣態是不是符合規定?如果不符合的話,當然該名組長就必須去職。這點不容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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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聽起來署長會積極處理這件事,以維護選手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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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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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以上,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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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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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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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委員。接下來請葛如鈞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