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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美玲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萬委員美玲:(9時16分)謝謝召委,有請王次長。
1 主席:請王次長。
2 王次長時思:委員早。
3 萬委員美玲:次長早。次長,喜不喜歡張學友?
4 王次長時思:還好。
5 萬委員美玲:還好,好。這一次我們看到,至少你應該知道這一次張學友再度來到臺灣開演唱會,前面是6場,後面加場,前面那6場的票不叫秒殺,那個真的是打開就全部就賣光了,所以哀鴻遍野,因為很多人……您不太喜歡他,但是他在臺灣擁有廣大的歌迷……
6 王次長時思:有,他有很多粉絲。
7 萬委員美玲:所以非常非常多人上網搶票,包括本席跟很多的朋友,那一天很多人都把電腦打開,還有非常多支手機都準備好要去搶票,這都是循正常管道買票的,但是我們總是看到網站上的訊號一直不斷的轉圈圈,轉圈轉到大家非常心焦,最後幾乎都是落空,這個時候黃牛就出來了。我們其實看到不管是這次的張學友或者是韓國天后IU,他們的票其實都非常搶手,即便張學友再加場,票一樣也都搶光光。
8 我們回頭來看,去年9月份有一名周姓電腦工程師用自行撰寫的AI外掛程式,以收取代購費的方式幫民眾到各大售票網站去買票,他搶購的幾乎都是熱門演唱會的黃牛票,3個月得手了152張,這件事情次長一定知道,這是在去年6月文創法修正防堵黃牛搶票之後的首例。我們來看這第一案是怎麼判的,他被捕之後認罪,返還了27.9萬的不法所得,另外還有罰金大概50萬,也就是再加了50萬的罰金,就換得了緩起訴。次長,你認為現在黃牛票猖獗成這樣,首例卻是這樣的判例,你怎麼看?這會有嚇阻的效果嗎?
9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報告,我想第一個案例不管是檢察官的判斷或者是司法院的判斷,在司法上我們還是尊重判斷的結果。但是就實質的執行狀況來說,我們的確認為在這些比較重大的以不正方式來掃票,這種惡性相對是比較重大,也對市場秩序影響比較大,我們的確期待……
10 萬委員美玲:好,次長,這位周姓工程師是用收取代購費的方式,請問這有沒有符合文創法的加價轉售的要件?有還是沒有?
11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報告,關鍵是他用不正方式掃票,所以觸犯的是刑事。
12 萬委員美玲:你說關鍵是什麼?
13 王次長時思:他用不正的方式取得,也就是他有掃票的行為,所以……
14 萬委員美玲:那當然嘛!
15 王次長時思:所以他並不是真正的代購,他是假代購。
16 萬委員美玲:因為我們在文創法修法的時候就講得很清楚,哪些要件您剛剛也報告過了,可是我們看到這一位周姓工程師被查獲152張票,比較熱門演唱會的平均票價,我們以3,000塊來算,因為罰金是10倍到50倍,我們就用10倍去計算,這樣算下來,他至少應該要被罰到456萬,但剛才您也報告過了,現在全國的裁處金額只有208萬,可見這個案子是沒有用加價轉售的方式去裁罰,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個裁罰的基準是正確的嗎?
17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說明,因為這個部分是有兩種行為樣態,一個是加價,一個是不正,而他觸犯的是不正,關鍵是出現在這裡,所以他是以不正的法條去規範。至於加價的部分,因為他在這個案子裡面並沒有所謂……
18 萬委員美玲:次長,我們去年在討論這個修法的時候,我們就是希望針對用作弊程式搶票的人能夠被重罰,但是我們文創法修正之後的這一起案件,我們的裁罰方式是剛剛您說的,可能用作弊程式搶票給予懲處,但是對於他收取代購費用然後去轉售門票的部分,你是沒有用加購轉售的方式的10倍到50倍去裁罰,我覺得這是很大的一個漏洞,您也看得非常清楚,但是今天在這邊又要跟我講刑法,又針對……
19 王次長時思:因為罰金也可以罰到300萬。
20 萬委員美玲:又針對漏洞的部分視而不見,我覺得難怪,如果文化部是這麼消極的態度,難怪黃牛票會如此的猖獗啦!次長,本席就再請教你,現在有很多的社群,其實我們打開網站都可以看得到,有很多以代購、代尋或代搶票的方式來提供演唱會的門票,然後再去要求支付代購、代搶的費用,等於轉一手,這難道不算黃牛票的一種嗎?
21 王次長時思:要看個案的狀態,有可能是。
22 萬委員美玲:什麼叫做要看個案的狀態?法修在那邊這麼清楚,對不對?
23 王次長時思:沒有,如果代購的是必要開支,也就是收錢的是第三方,譬如郵資費、車資,收錢的是第三方,就不會構成所謂的加價;但是如果錢是他收去,他就符合所謂加價轉售的要件,所以就要看個案在事實上是什麼樣的狀況來判斷。
24 萬委員美玲:次長,我們在臉書上去搜尋搶票,可以看到一大堆,售票、讓票、換票的演唱會的社團,裡面有很多都是用代購、代搶票的方式,如果我們有一個很大漏洞在那個地方,但是文化部的作法跟說法都說要看個案的狀況,每一個個案要再來看看,我覺得其實真的是非常非常輕忽這件事情啦!
25 王次長時思:不是,跟委員報告……
26 萬委員美玲:網站打開來,有這麼多目前都是用這樣的漏洞在做,我不知道你是不想查還是裝不知道……
27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報告,因為……
28 萬委員美玲:根據文化部自己提供給本席的資料,我們看到文化部的檢舉專區,因為我們有鼓勵檢舉,從成立到現在4月15號統計下來,符合文創法第十條之一規定的案件,如果是加價轉售的案件,現在有1,640件,其中資料齊全的就有609件,實際的裁罰卻只有30件,總裁罰金額就是您剛剛報告的208萬而已!另外第二個就是以不正方式來購票的案件有101件,資料齊全的現在也有6件,加上警察機關自行調查的2件,現在有8件,都是我們最重視的以掃票機器人程式搶票的案件,現在3件地檢署還在調查中,2件緩起訴。
29 次長,我們如果依照這樣的裁罰案件數、金額以及處罰的方式,還有對待黃牛的態度,你覺得到目前為止這樣的作法有辦法去嚇阻黃牛嗎?有沒有必要來加重?雖然文創法修正通過了,但是我們看到演唱會的票還是黃牛層出不窮,就像剛才我們討論的,如果查緝的執行力是很低的,在認定上面又很寬鬆,罰則又不夠重,難怪會有這麼多的黃牛願意以身試法,因為高利的誘惑之下他們就前仆後繼啊!所以這一點,次長覺得有沒有需要加重處罰的必要?
30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說明,第一個就是黃牛這件事情的關鍵、核心問題仍然是市場的問題,仍然是因為市場有需求就會創造了提供者,這是第一件事,所以我們的確覺得要從源頭,就是從需求端要求消費者不買來路不明的票,這是一個核心的市場秩序的……
31 萬委員美玲:次長,你不是回頭去呼籲啊!
32 王次長時思:第二件事情是……
33 萬委員美玲:不管是您現在的回答或者是剛剛體育署署長的報告,都是說我們要對黃牛來呼籲,叫他們不要這樣做……
34 王次長時思:不是黃牛,是對售票……
35 萬委員美玲:或者跟消費者說你們不要買,這如果有用的話,還需要修法嗎?我們看到這一次不管是韓國天后或者是幾個熱門的演唱會,包括張學友,我們又看到有竹科的工程師去撰寫搶票機器人程式,還供人下載……
36 王次長時思:也都繩之以法了,都移送地檢署了。
37 萬委員美玲:我們有沒有去想過,就像您剛剛說的,如果各大售票系統、演唱會的票券系統這麼容易就可以去破解,然後搶票機器人的程式都可以這麼快……
38 王次長時思:所以購票平台要負很大的責任。
39 萬委員美玲:你有沒有想過、有沒有找過比如數位發展部,去想想看怎麼協助這些售票平台去強化他們的資安……
40 王次長時思:我們有跟售票平台洽談。
41 萬委員美玲:怎麼做?
42 王次長時思:就是要求他們來做這些,例如加強程式防範掃票機器人的效果,其實有的售票平臺做得比較好,的確是看售票平臺自己的數位能力,有的會比較願意投資成本來做,就會做得比較好。
43 萬委員美玲:次長,不管是日本採用抽選制或者韓國採用實名制,我們現在當然也鼓勵,每一種制度都有優劣,但是強化業者的售票系統阻斷作弊程式,才能夠根本解決黃牛問題,所以我希望文化部能夠再加強,好嗎?
44 王次長時思:可以,我們可以找數位部一起來談這件事情。
45 主席:謝謝萬委員。
46 接下來請登記第2號的洪孟楷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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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2-10
speakers ["柯志恩","萬美玲","洪孟楷","陳培瑜","葛如鈞","葉元之","郭昱晴","吳沛憶","陳秀寳","林宜瑾","范雲","張雅琳","吳春城","羅廷瑋","黃珊珊","黃捷","陳亭妃","楊瓊瓔","黃國昌","邱志偉","張啓楷","羅智強","林倩綺","林楚茵","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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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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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教育部、內政部、法務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數位發展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列 席就「表演及運動賽事黃牛票氾濫,相關單位取締、防範及執法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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