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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廷瑋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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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343 00:00:13,509 我反對我們廢除死刑而看到我們現在我們的交通所造成的傷亡卻非常非常令我們感到不堪
00:00:14,520 00:00:35,56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上週委員會排審其中修正第七條之一最高罰環信貸幣一千兩百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限縮檢舉裡面的洋洋灑灑有十幾項對其中幾個項目的限縮我感到非常非常的納悶
00:00:36,661 00:00:45,335 第一,機車駕駛人或負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其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00:00:47,745 00:01:15,654 第三、七級車駕駛人手持香煙稀食點燃香煙自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第四、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本席想請問一下有哪一項是應該的以及安全的行為?又有哪一項是民眾不該檢舉的行為?這四項讓我感到非常非常的不解。看看交通部的說法。
00:01:16,823 00:01:34,481 交通部去年說修法增加民眾可檢舉的項目,但近年因智慧型手機以及行車紀錄已普及,民眾檢舉的交通安全違規越來越多。就因為這樣子,現在特定人士針對性地跟拍檢舉置身爭議。
00:01:36,448 00:01:47,706 已經背離了當初民眾檢舉彌補警力不足的立法目的,急需檢討修正。本席想請問,所謂的矩爭有足夠的數據來支撐這種說法嗎?
00:01:51,992 00:02:13,662 我想不要為了自己的怠惰來找藉口去年因為行人地獄草野都有共識要加強嚴格執法王國才部長修法是交通環境還未整頓好前的一個權宜措施要用四年一個整頓之後再來議但我覺得部長搞錯了
00:02:15,071 00:02:44,252 是修法之後你們的配套沒有做好沒有做好就想辦法做好你可以從現在開始花4年做好配套而不是把這個作為回頭路讓我們再來走這就是不負責任的一個說法交通部臨死亡現在的交通臨死亡難道只是民進黨政府的口號嗎本席完全不能夠接受我們更希望
00:02:45,012 00:03:02,735 未來準總統賴清德上任以後面對自己選前所答應的更應該要好好面對民意尤其我剛剛所提讓我們感到非常不解明明會有影響他人卻可以不用檢舉
00:03:11,176 00:03:16,301 謝謝羅廷瑋委員的發言。報告院會,現在登記國是論壇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