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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菁徽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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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陳委員菁徽:(12時10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好!我想請吳次長。
1 主席:請吳次長。
2 我跟各位報告一下,我們中午不休息,謝謝。
3 吳次長容輝:委員好!
4 陳委員菁徽:我們希望花蓮平安,也很感謝內政部和這次救災的國軍弟兄,但是我們也必須來要檢討目前防災的重要性,因為我昨天遇到很多駐臺的使節,他們在這些餘震之後,心裡非常的害怕,他們也住過非常多其他的國家,所以我們今天主要是要來對比一下,也要學習鄰國日本,這樣我們就會知道,臺灣目前的防災機制是脆弱到不行。剛剛我有聽到其他的委員也有講到,很多房子、尤其是雙北市的房子,他們都是在921地震之前蓋的,所以假使這樣級數的地震發生在雙北,那後果將不堪設想,所以次長,你有自己查過你們家附近的防災設施在哪裡嗎?
5 吳次長容輝:報告委員,這一部分我倒是沒有。
6 陳委員菁徽:好,因為上上個禮拜的大地震和餘震,所以很多人都開始在想,假使他必須要避難的話,他需要到哪裡?所以網路上也有一番討論,但是……我們可以播放一下,你知道經由內政部消防署的網站去查詢這個資訊,要先選擇是住在哪一個縣市、哪一區、哪一個鄉鎮,光是查詢這些就需要20秒的時間,時間非常的長。也許平常我們在家裡就會準備防災包,這個大家都有接受過教育,可是地震常常發生在我們上班、通勤的時候,這時候我就必須要緊急的去搜尋附近的防災設施,像避難所和避難的路線在哪裡,但是這裡面都沒有顯示這些資訊。
7 我們和日本比起來,日本從學校畢業以後,他們小時候就有教防災和防震,但是日本的消防法還是有規定很多人的場所,比如說醫院、工廠、娛樂場所和商業場所都要制定消防計畫和避難訓練等等,可是我們內政部的防災管理制度並沒有把重點放在防震,而是放在防火比較多,比如我們有設防火管理人,但是不是防災管理人。下一張請次長看一下,我們走在路上幾乎看不太到有任何顯眼的有關防災避難的相關資訊。我們看一下我們跟日本的差別,一樣,同樣是電線桿,但是我們上面貼的是房屋廣告;可是日本的話,你會發現它是告訴你最近的避難所在哪裡,而且是往哪一個方向、距離多遠。
8 再來,我們可以看到,他們有評估某一些區域可能在地震發生後,大家都知道不能躲在冰箱旁邊,所以你要找到你的救災包,但是如果你是在外面的話,你就可以看出這兩國的差別,它可以馬上把販賣機變成免費的,讓民眾可以來領取糧食,所以我也想要建議次長,能不能把這樣的概念納入到臺灣的概念中,因為我們大宗都是超商或是大賣場等等的。
9 吳次長容輝:謝謝委員的指教,其實這個防災資訊我們消防署有一個app,警政單位也有,當然這個必須要廣泛的宣傳,讓民眾可以清楚的知道,你可以透過這個app去得到相關的資訊,就像剛剛委員講的,這個上網查可能還要一段時間。
10 陳委員菁徽:還有,查到了最近的避難所在哪裡後,你們沒有路線的指引,所以最後我會有一個比較具體的建議。
11 再來,我們來看一下,日本自從311大地震之後,他們充分的發現他們必須要改進自己的防災是在於互助的力道,因為每一個社區的特性可能不同,所以只有社區才會最瞭解自己的特殊性,比如說他們可能有設國家級警報是多少釐米才會警告要避難,但是低窪地區社區的居民就會主動降低這個標準來預做準備,所以他們把這個防災計畫社區化之後,目前已經有三千多個社區具體的提出自己的計畫,然後把防災延伸到基層,而且加強互助的概念,所以我具體的建議內政部,是不是應該要研究一下,把防火管理人更改成防災管理人?而且我們可以從防災意識、計畫、都市設計和理念,慢慢的從縣市往下延伸到社區,讓他們可以發揮他們的互助概念。
12 吳次長容輝:好,謝謝委員!我想防災社區這一部分,我們現在也正在推動,你剛才建議的這部分,我們會來研究一下,看要不要把它改為防災管理人,這個都可以討論,我們會來討論,謝謝。
13 陳委員菁徽:好,不好意思,再1分鐘。最後,你剛有提到這個app,的確建構一個完善的app吃力不討好,且預算很高。這是我們很多業務常常都會用的,就是很簡單的Google Maps,在哪一個區域,它就可以找到附近有什麼咖啡廳、餐廳,而且還可以直接引導你到那個路線,所以我要具體的建議內政部,是不是可以考慮跟這些大型的網路公司合作?因為不管在什麼位置遇到災難,其實它都可以具體的找出最近的避難所應該要怎麼去。
14 吳次長容輝:委員,這部分我請署長來跟你回答。
15 陳委員菁徽:是。
16 蕭署長煥章:感謝委員關心防災的議題,現在我們開發的防災app事實上就有這樣的功能,甚至還可以用虛擬導覽的方式來到達避難的地方,這個目前已經建置好。當然,實際上的運作,如果委員建議要跟Google合作……
17 陳委員菁徽:但是你旁邊的次長剛剛說,他並沒有具體的去查過他家附近的防災所。
18 蕭署長煥章:這有兩個部分,就是防災的社區和防災地圖這個部分,這些地方政府都已經建置好,只不過對於意識的推動,我們可能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GIS地圖的使用,目前臺灣已經有開發這個系統,這個目前我們正在推動,請大家儘量使用,當然,好用的話就可以使用。
19 陳委員菁徽:好,也希望你們可以具體的宣傳和落實這個教育,防災的演練也應該要把這個東西落實進去。謝謝主席。
20 蕭署長煥章:沒問題,瞭解,感謝委員!
21 主席:謝謝陳菁徽委員的質詢。
22 下一位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
23 楊瓊瓔、楊瓊瓔、楊瓊瓔委員不在。
24 羅智強、羅智強、羅智強委員不在。
25 鍾佳濱、鍾佳濱、鍾佳濱委員不在。
26 吳沛憶、吳沛憶、吳沛憶委員不在。
27 請陳培瑜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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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15-14
speakers ["吳琪銘","莊瑞雄","羅美玲","陳玉珍","黃捷","陳培瑜","蘇巧慧","麥玉珍","吳沛憶","王美惠","牛煦庭","張智倫","張宏陸","黃建賓","李柏毅","許宇甄","徐欣瑩","丁學忠","黃國昌","黃珊珊","鄭天財Sra Kacaw","陳菁徽","陳冠廷","黃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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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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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4案;二、審查內政 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3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三、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6案;四、審查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國籍法增訂第六 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委員羅美玲等21人擬具「國籍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 蘇巧慧等18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國 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六)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七)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國籍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 林宜瑾等21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國籍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莊 瑞雄等17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黃捷等20人擬具「國籍法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四)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林岱樺等 17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籍法第四 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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