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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主席,那有請我們邱部長邱文正部長請好,部長早部長早好,謝謝部長,那也謝謝我們今天列席的各位這個我們國防部的相關同仁那我們今天要審查的是陸海空軍這個懲罰法還有這個軍人權益事件的處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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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兩部法對於我們國軍的兄弟姊妹來說他們的權益影響可謂相當的甚大那在修法的這個整個過程當中也應該要未雨綢繆考慮到將來可能發生的這個情境那首先我想就跨國軍事交流的這個問題來做一個討論有鑑於我們台灣與這個其他國家常有軍事上的交流那層級還有規模也都逐漸的在提升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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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能有互相派駐的這個受訓、協訓甚至是參加軍演的這個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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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兩國的國軍之間的互動會牽涉到法令適用及司法管轄的相關問題。歷史上來看,過去美國協防台灣的時候,若美軍在台犯事,美軍可主張有外交豁免權,不受我國司法管轄,並且將美軍引渡回美國來受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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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來這個歷經談判簽署協議之後才明示美軍在台沒有這個所謂的豁免特權如今當年的這個協議條約也內容也已經作廢了然後那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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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跟盟國的這個軍事合作密切度再度來到這個高點。」我想請教部長對於可能會遇到的兩種情境第一是他國的軍人在台灣違法是否會接受我國這個司法管轄權的管轄第二是我國的國軍在他國若有違法的情勢是否會受到該國法律的管轄或是能夠交由本國自己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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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委員報告,能請問法律司司長跟你做簡單的說明嗎?謝謝委員。委員您剛剛前面也講得很清楚,當初有中美協防的時候,那是另外一個階段,那個是有特別的規定。那現在您舉的這個例子,如果外國的訓練不論是度假還是交流簡單的這種來這邊受訓或是開會等等,他如果在我們國家犯了法的話,當然是由我們國家來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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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同樣的派到國外去念書的或是說做其他的度假休假也好他的身份雖然是軍人在那邊犯了法的話也是由他們來管轄只有我記得外國他們那邊有一個相關的外交人員的豁免那個不是不是在這個交流的範圍那個是固定的一些特定的人那他們有那個在那個交流豁免範圍之內的其他的這種一般的交流就是看在哪裡辦法當地國不會放棄他的管轄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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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未來我們台灣的部分就是會遵照這個方式來處理了目前是朝著這個好那在現今的這種國際局勢發展之下那可能預期跨國間的這種軍事交流會更加的頻繁而我們跟這個軍事合作的對象也可能會沒有邦交的這種情況越來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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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案件,可能牽涉到高度的政治因素以及我們國家地位的問題。我想請國防部這邊務必應該要積極的與他國來做討論,在平等的原則之下避免事件發生之後產生不必要的這種爭端,來引發所謂的這種政治衝突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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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是我想我們有關軍事審判制度的這個議題國防部在今年3月曾經舉辦過以軍事審判為主題的學術論壇那包括國防部的徐副部長及最高檢察署的刑總長都有與會那由這個法律司進行報告建議未來可以設置軍事行政訴訟庭恢復軍事檢查及這個軍法官參審軍法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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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恢復軍事審判一到兩個審級。」我想請教部長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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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研討會所建議的內容都是我們國防部所主張的嗎?我跟委員報告這兩件,第一個是講說我們對於沒有邦交國家如果說是涉及講說人員違法,我想這不光國防部注意,而且外交部跟法務部也會介入,所以到時候我們把這個議題討論的話還得聯合其他部會一道來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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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查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陸海空軍懲罰法》案。三、審查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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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有必要大家先做溝通了解所以我想說這個都是共同的我們期望如何但他們可以把他們有那麼困難也做說明將來協調合作的所產生的問題比較好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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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依照我們我國現行的這個平時的這個司法還有暫時的軍審的制度來說平時的這個軍法案件交由一般的司法機關來這個審理那軍方可能會有疑慮的說部隊的管理有別於一般的機關是否能夠適當的處分和判決那這個部分國防部應該要如何來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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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確文憑發掘的問題,我要跟各位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說在這個營區裡面有幾個兵員鬥毆,都由後來交給這個外民一般法律以後,他之後審判結果是不予處分,因為他覺得你這個鬥毆根本沒有造成大家公共的危害,那這個的認知不同就會產生很大的差異,這也就以後我們要強化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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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想我們這個軍事審判的制度能夠這個完備的話我希望我們能夠更加的齊全這是攸關我們國家安全的大事那我們這個不論在法條上的修訂或是在審判制度上的變革都應該更加的謹慎將所有可能涉及的因素納進來通盤考量更必須要顧及我們官兵的個人權益以及這個人權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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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分我會請我們國防部相關部會應該要對於這個部分來加重來研議辦理。市長我們努力的目標,重要目標我們會努力。好,那謝謝部長、謝謝市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