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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 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黃委員國昌:(12時35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金管委會主委。
1 主席:請黃主委。
2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
3 黃委員國昌:主委好。主委辛苦了,即將要卸任了,我相信您在金管會任內服務這麼久,您的表現不管是金融界還是社會有一定的評價,雖然您即將要卸任,有些事情我還是想要比較具體的問清楚,因為政府會輪替,閣員會換人,金管會主委會換人,但是對於我們一般民眾的保護應該是要持續的,不會因為換人的情況而產生變動。
4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請委員指示。
5 黃委員國昌:從上一屆的國會到這一屆的國會,以im.B的例子、im.B弊案引發的風暴,我們開始全面的去思考跟反省,之前我在質詢的時候也請教過您,在2016年的時候本來P2P要納管,然後在某一個時間當中突然政策做了非常大的轉彎,後來央行針對主要的國家在訂定P2P規範的時候,他們也很清楚的把各國規範的態度整理出來了,從美國、英國、澳洲等各個國家,我們的中央銀行很負責任地把它整理出來了,不管是就P2P平臺的監理規範或者是P2P平臺應該要有的主管機關,或者是說P2P平臺的業者設立的核准或登記,我相信這份報告主委應該也很熟嘛﹗
6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有拜讀,謝謝。
7 黃委員國昌:是嘛!當然我知道啦,金管會到目前為止的立場可能會考慮到金管會自己目前本身的量能,還是確定沒有打算要把P2P納入監理的範圍嘛,對不對?
8 黃主任委員天牧:現階段,因為去年行政院開過會,有幾個方向,那個也陳給委員看過,有幾個步驟啦,包括我們訂定了指導原則、公會的自律,但公會現在因為每個人的model不一樣,所以在內政部那邊、經濟部那邊還要再協調。
9 黃委員國昌:對,您就先針對問題回答就好了,到目前為止的政策立場是沒有要納管嘛!
10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用立法的方式去管,對。
11 黃委員國昌:沒有用立法的方式嘛!我也拜讀了金管會所推出的指導原則,真的,你們P2P借貸平臺所推的指導原則,我從頭到尾詳細拜讀完了,作為一個法律人,我最根本的問題是這個指導原則到底是什麼?這個指導原則是法規命令嗎?是行政規則嗎?
12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它沒有法律的基礎。
13 黃委員國昌:它沒有法律的基礎嘛!
14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15 黃委員國昌:我覺得這件事情把它講清楚很重要,因為當指導原則沒有法律的基礎,那我們接下來就要處理好幾個重要的問題,第一個事情是違反指導原則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16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我們105年開始,基本是透過他們跟銀行之間的互動,透過銀行間接對他的風控這方面去做一個管理,是用這種方式去做的。
17 黃委員國昌:對,所以我的問題成立,主委你還沒有回答,違反指導原則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18 黃主任委員天牧:基本上沒有特定的法律效果……
19 黃委員國昌:沒有特定的法律效果嘛!
20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它沒有法律的依據。
21 黃委員國昌:沒有,這個事情我覺得讓所有的人知道是很重要的,要不然大家接收到的訊息是說,金管會有推指導原則,大家會陷入一個錯誤的想像,那個錯誤的想像就是這個平臺業者要遵照這個指導原則,如果不遵照這個指導原則的話會如何如何嘛,所以很清楚的,讓所有的人都知道,這些平臺業者不遵守這個指導原則也不會怎麼樣嘛,我的理解有沒有錯誤?
22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就P2P是這個樣子,可是允不允許我可以多講一、兩句話?
23 黃委員國昌:可以,請說。
24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在那個虛擬資產平臺,也是去年9月26號有訂定指導原則,目前也還沒有定法,但是VASP公會的業者對我們的指導原則是遵循的,而且我們檢查的時候也會依照那個原則去檢查。
25 黃委員國昌:我這樣說好了,我們之所以有訂定規範的必要,我們當然相信大部分的人會遵守規範,之所以會制定規範是要處理那些不遵守規範的人嘛!
26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27 黃委員國昌:以目前臺灣P2P借貸平臺也好,債權轉讓也好的亂象,我必須要跟主委講我個人的看法,去期待這些業者會自己遵守這種自律規範,我覺得是緣木求魚啦!我們比較實際的看法是當你不遵守我們應該有的規範的時候,我們的法律效果是什麼,給大家的保護是什麼,這個才實際嘛,對不對?
28 黃主任委員天牧:瞭解。
29 黃委員國昌:主席,你真的大小眼,你……
30 主席:我就是站起來,你不喜歡看到我站起來?
31 黃委員國昌:伸展身體就對了。你不要大小眼!最後一題。
32 主委,這件事情很重要,你要讓社會大眾知道,這個自律規範業者不遵守也不會怎麼樣,我為什麼很重視這件事情,就是另外一個,你們一直說要成立商業同業公會,讓他們自律嘛,商業同業公會講到今天成立了嗎?
33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還沒有,因為業者之間彼此意見分歧,有的就排他,他覺得你的模式跟我不符,我不要給你加入這個公會,有這個問題。
34 黃委員國昌:主委,目前的狀態不就剛好印證了我剛剛講的話嗎?這一些業者連要不要成立商業公會、誰主導、誰可以參加、誰不可以參加,都可以鬧得不可開交,還期待他們會遵守這個自律規範,主委,你覺得我講的有沒有道理?
35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指教的值得我們參考,謝謝。
36 黃委員國昌:他們這樣繼續鬧下去,主委,依照您的判斷,在您卸任以前,這個商業同業公會成立得起來嗎?
37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的進展是還沒有到成立的時候。
38 黃委員國昌:就原地踏步嘛,持續的在踏步嘛,過了一年以後,我可能在這個地方問下屆主委這個P2P業者的商業同業公會成立了嗎?他可能跟你的答案一模一樣,這些業者大家有不一樣的看法,到現在都還沒有成立。這就是為什麼我苦口婆心地講,金管會真的針對這一件事情的規範立場是什麼,或許要重新思考,因為我真的很擔心,我真的很擔心下一次不曉得又哪一個借貸平臺出了狀況,又有多少人會受害,主委,您可以瞭解我為什麼說這樣的話嗎?
39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很感謝委員對這件事情用這樣一個方式給我們的指導,我們會記住,謝謝。
40 黃委員國昌:好,最後啦,最後可能也是公開的跟下一任可能的主委喊話,要接金管會主委沒那麼容易,我希望新的內閣針對P2P這件事情,立場到底是什麼?是不是還是採取我們不納管,用自律規範的方式,這個可能要先想清楚,因為一上任以後馬上就要跟整個社會做報告,謝謝。
41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指導,謝謝。
42 主席:謝謝黃委員。接著請伍麗華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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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0-10
speakers ["羅明才","王世堅","徐富癸","王鴻薇","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李坤城","李彥秀","顏寬恒","賴惠員","黃珊珊","陳玉珍","楊瓊瓔","洪孟楷","黃國昌","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徐欣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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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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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33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娛樂稅法」6案:(一)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9 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 4案、(二)本院委 員黃捷等19 人、委員羅明才等16 人分別擬廢止「娛樂稅法」等 2 案;二、審查「保險法」 4 案: (一)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 蔡易餘等 19 人、委員王鴻薇等 16 人分別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 2 案; 三、審查人民請願案有關「娛樂稅法」3案
agenda_id 11332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