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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劉委員建國:(12時19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警政署李副署長。
1 主席:請薛部長、李副署長。
2 薛部長富盛:劉委員好。
3 劉委員建國:部長辛苦了。
4 薛部長富盛:不會。
5 劉委員建國:在第10屆第7會期,上半年的時候,有幸擔任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召委,那時候就排了環境部組織法,很感謝當時衛環及司法及法制委員的支持,迅速讓環境部組織法通過,環境部也在去年8月22日順利掛牌。我也要謝謝薛部長臨危受命,成為第一任環境部部長,但部長剩下不到一個月時間就要畢業……
6 薛部長富盛:謝謝劉委員。
7 劉委員建國:當然也感謝部長,因為臺灣的氣候變遷,還有2050淨零碳排的相關政策,有進行了長遠的規劃跟布局,我在這邊也特別感謝部長,在這麼短的時間把這些事情做到一定的程度。不過有些問題,剩下這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還是要請部長來關心,今天主席剛好排噪音的相關課題,因為有時候等到下一個部長來處理的時候,可能會緩不濟急。請部長看一個新聞,這是去年的新聞,它的內容很清楚就是說,暑假是噪音車旺季,雲林縣環警監開罰單加強打擊,然後在7至9月又要推動「靜城專案」,環保局與警察局、監理站要聯合加強稽查。我們在稽查的時候,到底是用什麼樣的方式去確定它的消音器有拔掉?
8 薛部長富盛:消音器有沒有拔掉,對我們來講不是重點,重點是它排氣的時候產生的噪音有沒有超過我們的標準,當然我們會看它的排氣管是不是符合環境部認證的排氣管。
9 劉委員建國:對,看排氣管有沒有符合環境部的認證,對不對?
10 薛部長富盛:是是是。
11 劉委員建國:但是,如果它的噪音值超過,我們是不是會用噪音管制法去裁罰嘛?
12 薛部長富盛:是。
13 劉委員建國:就是一千八到三千六嘛,對不對?
14 薛部長富盛:是。
15 劉委員建國:但是如果他拔掉消音器,那罰則又不一樣,是依照道交法的第四十三條去處理嘛?
16 薛部長富盛:是。
17 劉委員建國:這個部分是屬於警察機關來處理,那副署長就請說明一下,你們怎麼去認定?
18 李副署長西河:他如果把這個消音的拔掉以後,我們就依照道交條例第四十三條給他處罰。
19 劉委員建國:對,你們怎麼知道他拔掉?用什麼樣的儀器去認定他拔掉,還是目視?還是從以前到現在,到現在還是用土法,用警棍去戳那個排氣管?
20 劉組長振安:排氣管的形式非常多,不能夠用一個像掃把的柄進去戳,以前是有這樣子不當的一個……
21 劉委員建國:你們沒有用掃把的柄,你們是用警棍啦!
22 劉組長振安:對啦,也有員警用警棍,那……
23 劉委員建國:以前是這樣,現在也是這樣嗎?
24 劉組長振安:現在我們禁止這樣子做,我們如果能夠判斷得出來的話,那我們就做……
25 劉委員建國:怎麼判斷?
26 劉組長振安:如果有一些排氣管可以從外觀看到它的消音器已經拆掉的話,那我們就直接來製單舉發。
27 劉委員建國:你還是沒有回答我怎麼判斷。
28 劉組長振安:那就是可以看得出來的,如果看不……
29 劉委員建國:怎麼看嘛?你會不會看嘛?
30 劉組長振安:我不會看,老實講……
31 劉委員建國:這就對啦!
32 劉組長振安:不會看的時候,如果聲音太大的時候……
33 劉委員建國:聲音太大就用噪音管制法去處理嘛。
34 劉組長振安:因為我們沒有儀器可以判斷,所以我們只能夠把這一部車拍照下來之後,送請環保單位,再去通知他來檢驗。
35 劉委員建國:送去環保單位來檢驗?
36 劉組長振安:對,有關於噪音的部分,就拍照下來……
37 劉委員建國:有關於噪音的部分,那很清楚了,對不對?如果它的噪音聲量過高,那當然用噪音管制法,由環境部、地方環保局來處理嘛,對不對?
38 劉組長振安:是。
39 劉委員建國:但是如果拔除它的消音器,誰來認定?誰來處理?
40 劉組長振安:拆除消音器這部分,的確有一些我們是沒辦法用目視來看的……
41 劉委員建國:你講的「有一些」,那等於有一些是可以嘛?
42 劉組長振安:如果從排氣管的後端可以看得出來的,那我們就……
43 劉委員建國:怎麼看嘛?
44 劉組長振安:所以就是這個部分也……
45 劉委員建國:你會不會看嘛?
46 劉組長振安:也看不出來,我老實講,我沒有在實務做過,我不會看。
47 劉委員建國:對,你現在可以馬上問你們的警察同仁,誰會看,能不能來給我們說明一下。
48 劉組長振安:基本上這一些屬於……
49 劉委員建國:你不要一直跟我爭嘛!你們有沒有辦法看得出來嘛?還是你的同仁有在你旁邊,你叫他來講給我們聽,你們是怎麼看的嘛?
50 劉組長振安:那個早期會用……
51 劉委員建國:我給你看一個案例,好不好?請部長、副署長看這個案例,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在110年8月9日晚上10點半遭警攔查,因他拆除排氣管消音器被開罰六千並吊扣牌照六個月,他提出申訴,最後法官認為該員警僅以現場聽聞狀況判定,法官是說「聽」、「聞」,你是說用看的,那我就不曉得你怎麼看的了。
52 薛部長富盛:沒有科學的……
53 劉委員建國:對不對?然後法官說缺乏儀器的檢查,也無從回推陳男的排氣管是否拆除消音器,因此將該罰單撤銷。所以我們今天安排這個專案報告,這個事情你不解決,你怎麼去抓噪音?你怎麼去嚇阻人家拔除消音器?沒有啊!因為我現在請教你的時候,你也沒辦法回答我,你說用看的,那你叫一個人來跟我講說怎麼看嘛,給委員會講說你怎麼看嘛!我們是要解決問題,對不對?所以我才會講你不能再像……其實也不能講像以前,現在也是這樣,還是有員警拿警棍在捅排氣管,去確定到底有沒有把消音器拔掉,當然不會拿掃把啦!
54 薛部長富盛:謝謝劉委員的建議,我覺得這個應該要去,我們跟經濟部、交通部這邊來研究一下,看看這個漏洞要怎麼去……
55 劉委員建國:對,我們就是要解決問題嘛,對不對?
56 薛部長富盛:對,沒錯,我們要去面對,去解決問題。
57 劉委員建國:如果現在在處理這個事情的時候,都還用不是科學的方式,最終你們很積極地去做這方面的攔查,結果到了法院的判決是這個樣子。
58 薛部長富盛:事實上這部分可以跟原來的產品去做比對,看看是不是其中哪一個部分,比如消音器被拿掉了還是怎麼樣,當然需要花一些時間啦。
59 劉委員建國:我想我們透過質詢就是要解決問題,是不是請部長,還有警政署、交通部應該在一個月內,是不是可以來研擬,到底這個事情要用什麼樣的方式更精準,用科學的方式來做一個處理,才不會讓員警還有地方的這些環保人員……
60 薛部長富盛:對,努力了半天,結果罰單又被撤銷。
61 劉委員建國:對,好,謝謝,兩位請回。我提醒一下,不知道的事情不要胡亂回答,我想委員都有準備才會問嘛,你如果自己不清楚,回答這個模稜兩可的事情,自己都不清楚的話,我想有時候會漏氣啦!
62 第二件事情是這樣,部長,你有沒有看過這個貼紙?
63 薛部長富盛:我倒是沒有看過。
64 劉委員建國:這個是以前的環保署,現在變成環境部了,這個確定應該是以前做的噪音審驗合格證,沒有問題吧?
65 薛部長富盛:是,應該是嘛,張司長,這是以前我們早期……
66 張司長順欽:這是早期用的。
67 劉委員建國:不然你們現在還有什麼新的?
68 張司長順欽:現在沒有新的,現在不用這個了。
69 劉委員建國:就是啊,所以你們舊的就把它忘了?
70 薛部長富盛:現在不用,這個現在沒有在用就對了。
71 劉委員建國:這個就是你們做的嘛?
72 張司長順欽:對。
73 劉委員建國:對嘛,好,你再看旁邊這張,右邊這個是不是也是你們做的?你慎重回答喔,你前面就沒辦法認定了,你不要第二張還跟我講說是或不是喔,你也不行都不回答喔。
74 薛部長富盛:這個除了看起來顏色不一樣,裡面的包括文字、包括……感覺還蠻像的。
75 張司長順欽:這個應該有問題,這個好像是在網路上可以買到的一個貼紙……
76 劉委員建國:對。
77 張司長順欽:那個要請消保官去查。
78 劉委員建國:好,所以這個是不是你們的?
79 張司長順欽:不是。
80 劉委員建國:不是,好,那再問一次,左邊是不是你們的?審驗合格證是不是你們的?右邊的你跟我講不是了嘛,對不對?你確定了嘛?
81 薛部長富盛:理論上環境部應該不會去貼高噪音這種東西,比較低噪音、比較好的東西才會去貼,邏輯的……
82 劉委員建國:對,那右邊這個叫做噪音審驗不合格證,肯定不是你們?
83 薛部長富盛:我們大概不會去貼這種東西。
84 劉委員建國:到現在不敢果斷地答復我,那就很奇怪了,然後自己貼的東西,當然那時候你不是當司長,我知道,也不是薛部長在當部長的任內,不過基本上一個合格的檢驗證,誠如剛才部長答復我的,對於相關的排氣管,我們有一個認證的機制,我也必須在這個地方去貼一個相關的驗證合格的標章,也就是那個名牌,怎麼會有人去貼這種東西?然後我們要怎麼處理?
85 薛部長富盛:你是說貼右手邊這種東西喔?
86 劉委員建國:對啊,就是貼這個噪音審驗不合格證啦。
87 薛部長富盛:這種東西我覺得,環境部假如有發現就應該發新聞稿公開說明並透過媒體澄清,環境部不可能去貼所謂的高噪音還是什麼這一類的,這個就是不合邏輯的概念。
88 劉委員建國:是,但是人家是貼高噪音不合格證,他沒有講合格,他是講不合格證喔。
89 薛部長富盛:這部分環境部我們會站出來去釐清……
90 劉委員建國:這個還是在網路上有在賣,剛才司長自己講的嘛,對不對?站在環境主管的機關,這要怎麼處理?有沒有罰則?
91 薛部長富盛:這個貼紙大概沒有罰則,但是他不可以用行政院環保署車輛的名義,不可以用侵犯到我們的機關的……
92 劉委員建國:對,公部門機關相關的名稱都不可以去使用,對不對?
93 薛部長富盛:是啊!
94 劉委員建國:所以其實已經觸及了紅線,也是在挑釁公部門。
95 薛部長富盛:我覺得他絕對是觸法,這個是挑戰公權力。
96 劉委員建國:好,我們知道了,那要怎麼處理嘛?
97 薛部長富盛:這是挑戰公權力,我覺得這個是……
98 劉委員建國:要怎麼處理?
99 薛部長富盛:應該要有罰則,我們來瞭解一下細節。
100 張司長順欽:我們有透過公平會這邊,請他們幫忙查處。
101 劉委員建國:怎麼查處?他們去查處是怎麼查處?這個有罰則嗎?
102 張司長順欽:在公平交易法上面是有規定這個不行,現在就是請他下架,不能再賣了。
103 劉委員建國:是,你們之後還會有改裝排氣管認證的相關制度,對不對?現在是緩衝期,明年你們就要全面上路了。
104 薛部長富盛:是,沒錯。
105 劉委員建國:那之前就有這個狀況,未來一定會有其他狀況再發生嘛!
106 薛部長富盛:是。
107 劉委員建國:如果主管機關都不積極去面對這個事情,這種事情會持續下去,對你們在推動這整個相關政策的過程裡面也是一個衝突跟挑戰啦!就請你們注意這件事情。
108 薛部長富盛:OK,我們來解決這個問題。
109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
110 薛部長富盛:謝謝劉委員。
111 劉委員建國:最後,剛剛我特別要求環境部、交通部還有警政署針對消音器拔掉認定的科學根據,在一個月內一定要提供給委員會來做參考,好不好?
112 薛部長富盛:OK。
113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主席,謝謝部長。
114 薛部長富盛:謝謝劉委員。
115 主席:謝謝劉建國委員。接下來請羅智強委員發言。那我先宣告中午不休息,質詢到登記委員發言結束後才休息。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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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6-13
speakers ["黃秀芳","陳昭姿","陳菁徽","林月琴","廖偉翔","王育敏","盧縣一","蘇清泉","涂權吉","王正旭","楊瓊瓔","李坤城","林德福","林淑芬","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牛煦庭","何欣純","劉建國","羅智強","陳瑩","楊曜","黃仁","邱鎮軍","廖先翔","陳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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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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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環境部部長、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就「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進 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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