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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琴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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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林委員月琴:(11時44分)有請部長。 |
1 | 主席:請部長。 |
2 | 王部長國材:林委員好。 |
3 | 林委員月琴:部長好。我們還是期望交通部修法的時候,不要再走回頭路,高風險違規行為記點,本席認為還是要持續進行。當初違規記點本來就是期待導正駕駛人的行為,部長也非常清楚,這不只是為了罰而罰,而是希望導正,除了被罰款以外,還有記點的話,希望可以修正他的行為。 |
4 | 關於逕行舉發記點,本席認為交通部反反覆覆。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公布,其中包含13項民眾檢舉和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可是在這個時間點,本席認為一個是缺乏溝通,反而造成人民在生存和生命之間產生對立。3月7日提的是逕行舉發和民眾檢舉舉發不予記點,理由是因為擔心冒名頂替、違規記點黃牛和案件量太大。可是公路局11月也開發稽核程式,防堵交通部擔心的理由,你們花了錢要去解決這個問題,現在又說這個不要做。如果當初修法的理由是擔心這件事情,你們也開發了一些防堵程式,為什麼又還是覺得這部分不要做?本席認為這樣不僅浪費公帑,也讓我們的公民團體陷入生命和生存間的爭論。 |
5 | 關於舉發,國內的違規逕行舉發大概占七成,加上民眾檢舉,大概超過八成。可是高風險的違規行為,每年約百萬件,而且呈現穩定上升趨勢,例如嚴重超速、闖紅燈,就本席來看,這對我們的生命傷害是很大的。重大違規重複率本來就高,而且它的傷害也大,更何況這兩到三年來,違規再犯人數比預期還要高。所以重大違規累犯者,像兩年內闖紅燈四次以上,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是違規一次的兩到三倍,這都是道安會的數據資料。你們充分掌握數據資料,卻沒有依據,反而還要把它拿掉。在國內違規風險的分級表當中,這也是你們的資料,造成致死模式、發生事故的樣態,包括超速、無照、酒駕,以及違規停車、闖紅燈,本席剛才也提過,闖紅燈、嚴重超速都是我們很擔憂的違規項目。如果修法通過,這類高風險行為不再逕行舉發、記點,可能難以遏阻這樣的危險駕駛人! |
6 | 所以本席主張,重大違規項目(如闖紅燈、嚴重超速)應維持逕行舉發記點的規定。更重要的是就臨時停車區域要提出具體規劃期程、充實交通助理員人力。針對剛才說的那10項,可針對特定地點或時段,而非完全排除記點。還有,對於低風險行為項目,在交通環境改善前,也應有明確配套措施。 |
7 | 王部長國材:這次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包括剛才談到的記點,記點制度我是支持的,只是它的確因為科技執法或是民眾檢舉,沒辦法找到真正的駕駛者,所以有產生一些亂象。委員提出的這個部分,我們在條例審查時可以討論。 |
8 | 林委員月琴:尤其是闖紅燈和嚴重超速,本席認為真的要……否則的話,還是會讓生命消失,本席覺得這樣不可取啦! |
9 | 王部長國材:我覺得這個可以討論。 |
10 | 林委員月琴:好,謝謝。 |
11 | 主席:謝謝,林月琴委員發言完畢。請林委員國成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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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23-7 |
speakers | ["李昆澤","徐富癸","林俊憲","廖先翔","蔡其昌","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陳素月","許智傑","牛煦庭","邱若華","謝衣鳯","林月琴","林國成","洪孟楷","洪申翰","楊瓊瓔","黃國昌","游顥","陳俊宇"] |
page_start | 343 |
meetingDate | ["2024-04-18"] |
gazette_id | 1133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30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 31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330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