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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11時17分)謝謝主席,有請林業署副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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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請林業署副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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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還有原民會鍾副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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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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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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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我想副主委跟副署長都瞭解,臺灣森林面積高達220萬公頃,大概占了國土面積的六成,對不對?我們從1991年開始對天然林全面禁伐,對不對?天然林占森林面積大概是七成,人工林大概占兩成,最後一成大概有10%是竹林,竹林的話大概有20萬公頃左右,請教副主委,我們禁伐補償的立法宗旨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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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為了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當然也是因為土地受到限制,按照原基法第二十一條來做訂定跟補償的一個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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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所以也是對原住民的生計所受的限制做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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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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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那你的補償金額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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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目前補償的金額到去年有22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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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補償是每公頃多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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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每公頃3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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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覺得這樣夠不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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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當然以目前來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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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有沒有調高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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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很多意見是希望能夠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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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那你的意見呢?原民會的意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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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本會認為,如果要調漲,因為涉及到整體預算的籌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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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目前每年大概編多少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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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目前會裡面,大概一年、整個部分是22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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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我覺得你做這樣的補償,當然有依據補償相關的規定,在金額上你應該要逐年做動態的檢討跟調整,這部分請你們做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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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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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如果地主因為害怕違反禁伐的限制,沒有針對這些瀕老的竹林進行疏伐的撫育,這個會不會違反當初保育的立法原意?副署長,這個你瞭解嗎?我是問副署長,要讓你表現一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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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澔貞:當然,如果竹林都沒有去做一些經營整理的話,整體的竹林就會敗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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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誰去檢討、誰去勘驗、誰去瞭解他是不是有符合進行相關的疏伐撫育,誰去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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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澔貞:這個部分大概就是各相關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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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主管機關不是你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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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澔貞:對,當然在原住民保留地的部分,是由縣市政府在做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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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中央主管機關是你們啊!你們要去瞭解他是否有符合請領補償金的資格、他有沒有達這個保育的立法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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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澔貞:基本上補償金的部分,是由鄉公所去做一些現場的認定,如果有什麼疑問的話,我們再做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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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竹木覆蓋率的認定是誰在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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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澔貞:基本上是基層鄉公所的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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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這個認定是各機關要充分去協調,你中央要有一個原則,然後各機關去做相關原則的一些討論,而這個覆蓋率認定的標準到底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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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澔貞:這個部分我們也可以運用航拍的部分去做一些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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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為什麼談到覆蓋率?覆蓋率是牽涉到有沒有達到請領的標準,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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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澔貞:是,百分之七十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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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那林相是否符合這個規定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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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澔貞:因為一般來說,大概一開始就是看看他是種什麼樣的樹種,大概就是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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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要趕快把這個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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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澔貞:因為我們有一個造林樹種的規格在那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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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要把一個標準訂定出來,然後加以宣導,地主才會有相關的意願,他會去評估是否有意願,對不對?所以你統一標準訂定出來,然後加強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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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澔貞: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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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林業署應該要做多一點的宣導,做多一點努力,這是主管機關你要去協調各機關、各部會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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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澔貞:原民會有一個禁伐補償的實施辦法,實施辦法裡面其實有一些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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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副主委,請補充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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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我們是有一些規範,我們在今年的1月8號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實施辦法裡面有一些規範,要覆蓋率有七成才可以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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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那誰去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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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鄉公所還有縣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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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鄉公所有能力去驗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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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這個部分我們都有相關的工作人員,而且既有的建物、道路跟農路要先扣除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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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好,謝謝兩位。接著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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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有請蘇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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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蘇組長,我時間很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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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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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有關於臺灣的碳費制度存在幾個問題,我覺得環境部有這個責任去做釐清,或者是提出解決的方案,我就直接跳到這個問題,你知道李堅明教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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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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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他說制度上有幾個問題的存在,你們應該去瞭解,關於碳費的用途跟需求導向,以至於碳費沒有辦法獲取共識,你對這點有沒有什麼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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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按照原本氣候法在立法跟我們在施行上的話,我們的碳費其實不是以財政當作一個主要的目的,而是一個機制,希望push企業能夠因為這樣的機制而去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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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所以你應該是用需求導向,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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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應該是說,按照氣候法精神,是以國家達到2050為目標才是我們的導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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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這個目標我很清楚,2025開徵,費率要出來,徵收標準也要出來,但目前還沒定案,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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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現在在審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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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可以如期開徵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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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我們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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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費率什麼時候會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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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部裡面目前朝這個目標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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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費率什麼時候會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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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因為我們現在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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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2025是明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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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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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那你的徵收標準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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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跟委員報告,目前費率的部分,我們有透過審議會在審議中,所以這個部分都還在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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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另外,李堅明教授有提到碳費間接排放的電力係數不是企業可控的,這個部分會造成費基的不公,這個你們去檢討一下,他提出了問題,你們行政機關要去解決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第三點,起徵的門檻也沒有依照產業的特性做一個差異化,這會導致碳洩漏,你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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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跟委員報告,針對起徵門檻的部分,我們在過去這段時間已經跟企業以及經濟部有開了很多的密集會議,我們有在做這個部分的討論,所以各界的意見,我們會把它納入做後續訂定的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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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好,你們有注意到這個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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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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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李堅明教授的意見,你們要作為你們很重要的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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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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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另外碳權交易抵減的機制也不夠,這個部分有沒有什麼強化的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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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目前碳權分成兩個部分,在自願減量的辦法跟後續的交易辦法,我們都已經陸續立法或是已經在執行,希望能夠擴充這部分的量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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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李堅明教授這四大問題就是從制度面去檢視,所以我希望你們一個月之內針對臺灣碳費制度所存在的四大問題,你提出改善規劃的書面報告,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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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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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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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意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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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我要遵守質詢時間,時間到,我就要結束,不能占用下一位質詢時間。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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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邱志偉委員的質詢、謝謝組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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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我們請張嘉郡、張嘉郡,張嘉郡委員改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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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請楊瓊瓔、楊瓊瓔,楊瓊瓔委員改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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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衣鳯、謝衣鳯、謝衣鳯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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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邱議瑩、邱議瑩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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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陳亭妃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