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陳委員瑩:(11時57分)謝謝,請夷將主委。 |
1 |
主席:有請夷將主委。 |
2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好。 |
3 |
陳委員瑩:主委好。剛才有委員提到你們有專刊是不是? |
4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 |
5 |
陳委員瑩:你說專刊是例行業務嘛!但剛剛前一位發言的黃捷委員也稍微提到,我再補充一下。專刊雖然是例行要編輯、出刊的,但主委在封面上絕對不是例行性吧?印象中,我從來沒有看到夷將主委出現在原民會任何刊物封面上,有嗎?你會在專刊封面上嗎? |
6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專刊沒有。 |
7 |
陳委員瑩:過去的主委中,哪一位曾刊在封面上嗎? |
8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有的專刊封面是沒有照片的,有照片的才是…… |
9 |
陳委員瑩:對啊!我剛才看到你們有很多本嘛!要不要拿起來晃一下讓我看看?你們有很多本專刊封面上都沒有主委玉照,對不對?在我印象中,也都沒有看到夷將主委出現在任何專刊、像這麼大一張,而且上面還有很好的標題,叫作「傳奇原住民公務人員」。如果林江義主委得到這樣的封號,請問夷將主委,你要叫什麼? |
10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沒有…… |
11 |
陳委員瑩:你應該沒有特別規劃要設計吧? |
12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於這個名稱,我們還沒有定案啦! |
13 |
陳委員瑩:喔!還沒定案? |
14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 |
15 |
陳委員瑩:所以還沒定案已經被拿出來施以鞭刑了喔? |
16 |
當然也謝謝剛剛比較前面發言委員的關心跟指教啦!但是我想刮別人的鬍子之前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啦!如果真的要關心是不是好大喜功、是不是在作造神運動還是怎麼樣,這一本請前面發言的委員好好參考一下。 |
17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不過,委員,我再補充說明一下。我記得本會四年專刊的照片、我想起來了,我們是把很多小朋友唱原住民歌謠的照片作為封面,那些都是都市的原住民小朋友。 |
18 |
陳委員瑩:對啊!但是絕對沒有這樣子的獨照,因為我沒有什麼印象。 |
19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應該都是合照比較多。 |
20 |
陳委員瑩:如果有你的獨照,我會很注意看,但是沒有。 |
21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沒關係,我不用獨照,我沒有要選舉,所以不用獨照。 |
22 |
陳委員瑩:好啦!反正一直講這個很沒有營養,我們講一點比較有營養的事情,我要關心一下原保地遭到占用,然後判決確定這個事情。主委,依照目前的規定,原保地可以有條件的讓漢人租用,但是原保地遭占用,而且被提起訴訟的,通常都是有非常惡劣的使用行為,對於這樣的占用行為,我非常支持原民會訴諸法律,讓法院來做公正的判決。不過現在問題來了,經過法院長時間的訴訟審理,對於那些有惡劣占用行為,而且判決確定者,地方代表會卻杯葛公所,排除占用的預算,然後還凍結你們給公所的經費,我想請教一下主委,遇到這樣的問題你們應該要怎麼因應? |
23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的確,有一些代表會有做這樣的處理,但是我們會用調整補助的方式來做處理。 |
24 |
陳委員瑩:調整補助的方式? |
25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就是執行的方式。 |
26 |
陳委員瑩:好,那我們再看看要怎麼調。依照原開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原保地的管理機關是原民會,但是執行機關是鄉鎮市公所,如果執行機關沒有依照這個辦法來排除占用的情況,我覺得你們應該要有一套機制,本席的手上就有2個陳情案件,其實這2件陳情案件法院已經判決確定,但是公所就是打死不執行排除占用。我說的這2個個案,你們除了要好好處理以外,同時,本席也要要求你們要建立一套機制,不可以當地方不依法行政的時候,你們卻拿他們完全沒有辦法。 |
27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所以我們才會提出原住民保留地管理條例,當我們將辦法提升至法律的位階後,這些個案就不會再發生,但是很可惜這個條例去年沒有完成三讀。 |
28 |
陳委員瑩:對,我們還再繼續努力。主委,如果沒有原住民使用公有原保地,而且那些公有原保地也沒有公用用途的話,我們都應該要輔導原住民來取得所有權,這是原保地的精神,也是目前現行的規定,對不對? |
29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 |
30 |
陳委員瑩:好,4年前我有接到一個陳情案,有一塊很大的公有原保地,它使用的其中一部分還有很多原住民在使用。他從4年前就向公所申請公告分配,這塊土地不論是中央或是地方都沒有公共使用的任何規劃,只因為這個鄉鎮長的個人喜好,因為他就是不想分配,所以就讓這位申請人一直等,等到後來怎麼樣?一樣,今年年初他就往生去當天使了,所以我想要請教一下主委,依照現行的辦法,如果這位鄉鎮市長沒有違反規定,但是他們可以這樣子嗎?可以嗎? |
31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個案的部分,我們要瞭解個案的狀況後才可以找出解決的方式。 |
32 |
陳委員瑩:因為我的辦公室接到這個陳情案,他申請公告分配土地,他是現況使用人,他和這塊土地也有使用的淵源,可是卻因為鄉鎮市長的個人喜好,因為他就是不想分配,通常遇到這個首長,都是他想要分配給誰,他就分配給誰,所以這就是很大的問題。我講的這個個案已經申請很多年,至少我的辦公室就持續的追蹤了4年,針對這樣的問題,主委,你認為應該要怎麼樣積極的來解決? |
33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以現行的法律授權,族人大概只能走行政救濟,如果有這個個案的話,請委員提供給我們,我們後續會來處理,要走行政救濟才可以處理。 |
34 |
陳委員瑩:因為已經過了4年,希望主委可以用力的幫幫忙。 |
35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好。 |
36 |
陳委員瑩:目前管理原保地的是原民會土管處,他們編制的人力相當少,我們看一下這個表,雖然我們有補助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聘用人力,但是地方政府聘用的人力經常都是鄉鎮市公所安插的人馬,他們不只是專業上有問題,有時候、甚至連態度上也不一定符合大家的期待,甚至還有經常被更換的情形,導致業務都沒有辦法可以順利的辦理。申請增劃編原保地的案件,動輒都需要好幾年才會完成,就連我們辦公室關切的案件,有時候起碼平均也要一年半到二年才能完成,加上公所承辦人又經常更換,所以原保地的業務遲遲無法順利,如果原民會土管處改為「土地管理署」,就可以像國產署一樣在各地設置直屬的人力,所需的人力經費,目前原民會土管處常態性的預算大概是1億元,為求原保地各項業務可以順利的運作和推展,成立土地管理署可能是最好的方式,而且這樣也不會影響到漢人的權利,那漢人立委的反對力道應該就會比較小。 |
37 |
大家可以看一下這個表來比較一下,原民會管理的土地面積有26萬公頃;國產署23萬公頃;林務局150萬公頃,可是組織編制,原民會只有28人;林務局2,500人;國產署800人,你們1人抵千人用,所以平均下來,原民會1個人平均要管理將近1萬公頃,九千多、將近1萬公頃,相較於一樣都是管理土地面積二十幾萬公頃的國產署,人家有800人在管理,平均1個人大概是管理460公頃,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在這個會期結束之前,你們是不是可以針對本席所提的建議來成立土管署?就是好好的算一下經費,包括你們補助給鄉鎮公所的,你們大概的算一下,然後好好的評估,計畫寫一寫,看這個方案到底可不可行?不然你看,我們今天第一次把這些數據全部都整理出來,大家一目了然嘛!主委? |
38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好,這個部分我們後續會來評估可行性。 |
39 |
陳委員瑩:好,謝謝。不好意思,召委,是不是容許我再多問一個問題就好?你請坐,先休息。 |
40 |
我請歐斯董事長,主委請先休息。 |
41 |
主席:請歐斯董事長。 |
42 |
陳委員瑩:最後這一題我問完後就結束,謝謝召委。 |
43 |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好。 |
44 |
陳委員瑩:歐斯董事長,原民台過去承辦過多少次的原住民立委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 |
45 |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我們的統計是10次。 |
46 |
陳委員瑩:10次?有這麼多?立委的公辦政見發表會?我們4年才選一次,是4次?還是10次? |
47 |
瑪拉歐斯董事長:4次。 |
48 |
陳委員瑩:哦!嚇死我了,好,那時候你們都還沒有成立。來,每一次立委選舉,甚至是總統選舉,通常會有幾次的政見發表會?就是一般、正常、常態的公辦政見。 |
49 |
瑪拉歐斯董事長:公辦和自辦各有1次。 |
50 |
陳委員瑩:沒有啦!公辦的政見發表會大部分只有1次,你不要亂講,什麼叫通常、還有什麼的?為什麼這一屆原住民立委選舉原民台辦了2次?這樣合理嗎?你要不要說明一下? |
51 |
瑪拉歐斯董事長:因為公辦是中央選舉委員會委託我們,但是為了服務族人,所以我們自辦1次,所以變成有2次 |
52 |
陳委員瑩:好,1次是中選會給你們原民台經費,委託你們辦理。第2次是你們要服務族人,那你們是自己辦?還是委外辦? |
53 |
瑪拉歐斯董事長:應該是我們電視台自己辦。 |
54 |
陳委員瑩:你們是自辦?還是委外辦理?你講清楚哦! |
55 |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請執行長來說明。 |
56 |
何執行長明輝:報告委員,有關自辦的部分,部分我們是自己辦,但有一些部分因為我們沒有攝影棚,所以我們是租中視的攝影棚來用。 |
57 |
陳委員瑩:只有這個樣子?反正你們就是委外,因為有時候我們接到的電話也是你們委外的人打來的。我想是這樣子,因為原民台過去承辦過多次的立委選舉政見發表會,表示你們是有能力自己辦理的,而且現在通訊又很發達,你要服務族人可以透過網路或各種形式,也可以重播,不管是Line轉傳或是FB通通都可以。你說要服務族人,但是一樣的候選人、一樣的政見發表會,你們卻讓候選人疲於奔命,而且又花2次的錢來辦理2次,我覺得這個很奇妙,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子處理?你們委外的程序是什麼?是公開招標?還是你們指定? |
58 |
何執行長明輝:這個程序都是公開的,我們通常都是就地,因為我們是租用中視的場地,所以就近來進行會比較順利,程序上我們都是按照政府採購法來進行。 |
59 |
陳委員瑩:對啦!我知道程序上一定會把它弄到沒有什麼問題,我也不是要去質疑什麼,我只是好奇,為什麼一個政見發表會要辦理2次? |
60 |
主席:董事長,是不是私底下去跟陳瑩委員做一個說明和報告,好嗎?陳瑩委員,不好意思,因為時間已經給你滿多了。 |
61 |
陳委員瑩:對啦!謝謝召委,我本來想說可以跟召委一樣把問題問完,因為我只關心3個問題。 |
62 |
主席:你問的是一樣的問題,他們也回答了。 |
63 |
陳委員瑩:一樣的問題? |
64 |
主席:對啊!就是公開招標的問題,麻煩董事長和執行長。 |
65 |
陳委員瑩:不是公開招標的問題,是政見發表會為什麼要辦理2次?你沒有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你說要服務族人,但是我覺得這個理由很牽強,你們辦理的過程也很奇怪,就一定要…… |
66 |
主席:麻煩趕快跟陳瑩委員做一個說明,好不好? |
67 |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再跟委員說明。 |
68 |
陳委員瑩:這個問題我下次還是會繼續再問,直到你們講出合理的理由,怎麼樣做都是服務族人,我覺得很奇怪,那你下次會不會舉辦3次、4次、5次?要服務族人要不要辦個5次更好?對不對? |
69 |
瑪拉歐斯董事長:謝謝委員。 |
70 |
主席:謝謝陳瑩委員的質詢,謝謝董事長和執行長,你趕快到陳瑩委員的辦公室跟他說明一下,謝謝。 |
71 |
繼續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
72 |
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不在。 |
73 |
洪孟楷委員、洪孟楷委員、洪孟楷委員不在。 |
74 |
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質詢,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