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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15時33分)韓院長,我請陳建仁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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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再請陳院長備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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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葉委員午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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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院長好。今天早上賴清德副總統去參觀無人機國家隊,看到我們有一個無人機可以搭載輕用的、比較小型的飛彈,但是看到螺旋槳的馬達是Made in China,院長知道這個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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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我知道,不過這個不用大驚小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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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院長覺得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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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因為它還在測試的過程當中,而且那一種螺旋槳(propeller)現在都有國產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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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沒有,測試的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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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所以我們已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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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臺灣做不出這個馬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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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沒有,可以做出來,但是初期的產量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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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可以做出來為什麼不用臺灣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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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現在已經做得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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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做出來了為什麼要用Made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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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它是最早期測試它自己裝的。這個沒有什麼,不值得大驚小怪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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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因為這個是無人機國家隊,如果說您的態度是這樣,難怪廠商會這樣嘛!理論上來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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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不是,我們不是這樣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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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民進黨政府一直宣傳中國大陸的東西很可怕,有資安問題,然後再一大堆有的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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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確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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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現在我們的馬達居然跟他們買!第一個扶植他們的產業,然後第二個我們也做得出來,為什麼不自己做?為什麼不用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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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有啊!現在已經可以自己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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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第三、網路上已經酸:「對啦!這個叫做中國國家無人機啦!」好不好?有臺灣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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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這樣酸來酸去,國家的無人機沒有辦法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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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為什麼會酸,是因為你沒做好才會被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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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我想不需要這樣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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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院長,如果說你還是這樣的態度,其實這個東西,你的回答很簡單,你只要講「我們會要求廠商,以後馬達也要用臺灣的」就好了,但你的態度是無所謂,那我反而會比較緊張,未來會出現一連串這個狀況,就是我們軍用的東西都會用到大陸的東西,因為都是測試階段,那未來就是兩岸一起發展軍事產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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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這樣酸言酸語沒有意思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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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但是這個只是因為網路的話題,我跟你問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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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來問一下大家關心的詐騙的議題,有一個名人叫做謝金河,他在抱怨,在臉書上或者是在YT都會看到有人冒用他的名字成立投資社,騙大家加入投資社被詐騙,部長,您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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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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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右邊這是我自己看到的,所以有看到我的YT「葉元之·原汁原味」,我在我的YT看到的,現在我覺得這個事情比較離譜的是,謝金河說他自己去跟臉書檢舉或平台檢舉,臉書是不理他的,除了不理他之外,謝金河還說他有跟打詐小組連線過,結果居然沒作用!這個我就不問院長了,我問部長,部長,他有跟你們聯絡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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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這個打詐小組應該是165,不過回答委員的問題,我們現在在推動電子簽章法的修法,只要立法院三讀通過,我們就有法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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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不要扯電子簽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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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讓他上架之前,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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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我現在就問你,他有沒有跟你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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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那個是165那邊,但我們在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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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沒關係,有沒有聯絡嘛?你回答不出來就叫別人回答嘛!有沒有聯絡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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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就不能刊謝金河的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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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委員,你講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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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院長,我的問題很簡單,就是他如果有跟打詐小組聯絡,但是他說沒有作用,這句話是讓我覺得比較訝異,就是說一般的民眾包括謝金河是名人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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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不是沒有作用,他講作用似乎不大,不要擴大他講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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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院長,我跟你講我們在討論事情,因為他是一個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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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他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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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院長,等一下!等一下!不用緊張,我都還沒有開始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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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好,你要我講的時候你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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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我的意思是他是個名人,他去檢舉,第一、平台不理他,第二、他跟打詐小組聯絡,他都說作用不大,那一般小老百姓去聯繫打詐小組,可能打詐小組更不會理了。我現在想要問部長,我就問唐鳳部長,如果有人跟數發部反映,他在網路上被冒名,被認為有詐騙的行為,找數發部,數發部能不能幫一般民眾去跟平台講說這個是詐騙,請你趕快下架,能夠做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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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本來就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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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我們有幫忙165建立一個165往臉書或Goog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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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他會不會理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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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通常現在兩個小時之內就會移下來,問題是移下來的時候,他換一個帳號又登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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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所以你跟他講,兩個小時他就移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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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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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通常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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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那為什麼他說作用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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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他所謂的作用不大就是他換個人頭的名字又po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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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確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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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我滿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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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確定,所以,我覺得第一個,因為過去我們的服務團隊也有跟數發部聯繫過,是幫一般的民眾請數發部去檢舉,當時得到的消息是,他們只能處理名人的部分,一般民眾不可能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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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沒有這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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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165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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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沒關係,你就在這邊宣布,以後大家只要看到網路上有冒名投資或什麼,請跟數發部或打詐小組聯繫,兩個小時就會消失,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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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就是165這個網站,按檢舉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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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對,你就承諾嘛!我相信你可以解決很多問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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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就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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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委員,我講一下,不能夠解決很多問題,原因在哪裡?剛才你沒有注意聽,唐鳳部長講得很清楚,他現在下架的是這一個帳號,可是詐騙集團馬上利用其他的帳號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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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我知道!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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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所以你要一個一個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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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但是有比沒有好嘛!你也要增加他的困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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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對啊!對啊!有啊!現在是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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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不要讓他一個帳號一直在使用嘛!很多人就認為作用不大,那也就懶得講了。現在你就宣示,只要跟數發部說,數發部有這個決心好好去處理,當然大家檢舉的就多了嘛!我覺得一定有作用啦!而且我是建議數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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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委員,這個效果不大啦!我們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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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效果不大還是要做啦!部長、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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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不,我們說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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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如果每個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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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更有效果的方法就是源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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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都要做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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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源頭管理就是電子簽章法,需要電子簽章法在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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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都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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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趕快讓它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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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都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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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電子簽章法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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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要做電子簽章法,你也要平臺同意跟你合作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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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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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它不理你的話,你也沒辦法,所以這個聯繫一定要做。我覺得你以後只要有人檢舉就趕快去做,也可以測試它一下看有沒有誠意,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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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要問另外的也是詐騙,但是跟NCC比較有關係,這個應該也是系統的問題。去年有委員講如果警察接收到報案,有人被詐騙,他要去凍結那個警示帳戶的時候都是用傳真的嘛!而警察傳真到金融機構會衍生很多問題,比如卡紙,比如他傳真用手寫的,萬一寫錯的話會有別的帳戶被凍結。或者是銀行端收到傳真紙,有時候回撥警局找不到人,有很多問題,那就會錯失打詐的第一時間。我不知道這個院長後來有解決嗎?這是去年5月的時候有委員提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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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回答一下,這個基本上是金管會跟內政部刑事警察局這邊我們的聯繫工作,我們打詐是聯防,每個部會、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機關去聯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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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對,沒關係,你如果不知道就說不知道,好不好?你不知道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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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這是細節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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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因為不是你啦!你是NCC,不是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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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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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那院長知道嗎?因為這個東西當時警察一直在抱怨,就是他們用傳真,其實時間上也耽擱了,有的時候就是傳過去隔了好幾個小時之後銀行才收到,所以這幾個小時內錢就被領走了。我不知道這個改善了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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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這個有沒有改,是不是這個個案,委員,我不清楚,但是去年我們在銀行阻詐的部分,就阻詐金額就到了七十幾億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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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沒有啦!院長,我們就事論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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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讓它不會被領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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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我都點問題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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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不,這個問題就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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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都在做政令宣導!我的問題就是這個問題解決了沒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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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你現在不想聽我的成果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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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好,沒關係,院長你不知道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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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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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那我跟你講,其實現在警政署有開發一個系統叫「警示帳戶聯防通報子系統」,這個系統就在於,警局以後就不要用傳真了,你們就輸入那個系統就好,這樣就直接連線。有這個系統,我也跟院長講一下,在你的院下面的部會有這個系統存在。但是我現在要告訴你,這個系統也是很爛,為什麼?因為登打系統完成之後、系統輸入,還是要傳真啦!這個是我最新調到的它的通報流程,還是要傳真!所以搞到警察跟金融人員更麻煩!更麻煩,要做兩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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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為什麼我會在這個地方提出來,因為唐鳳部長、IT大臣,這個這麼厲害的網路神人,你應該發揮你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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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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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幫這些機關做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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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那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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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好不好?不要弄一些點、線、面的,這是給你的期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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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電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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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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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電子文件跟送達及數位簽章,也是在電子簽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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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因為我今天時間比較有限,下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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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也是要電子簽章法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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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你沒有給他講話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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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講一講就是電子簽章法,我講的問題那麼具體,你都是回電子簽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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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您剛剛講的就是電子文件跟送達的效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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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這是文不對題嘛!再來,詐騙跟電信有關,我們來看二類電信,二類電信最主要是什麼問題?我想問一下,主委,現在二類電信一般是可以跟我們一類電信租到多少門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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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沒有二類電信這個名詞,因為我們電信法落日以後,現在的電信管理法,MVNO這個部分是採所謂自願登記的方法,我們要區分大概是個人申請還是企業客戶,是這樣子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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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那可以申請多少門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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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門號,比如企業客戶,原則上是依照我們的指引,以它有多少員工就有員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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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那現在海峽電信一次可以申請幾十萬門號的狀況已經沒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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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那是以前發生的事,現在我們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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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現在已經沒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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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落實KYC的這種情況來講,現在不會出現海峽電信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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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對,我是說一次可以跟一類電信租多少門號,一般的企業可以租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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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一般企業,比如你的企業裡面只有50個人,原則上大概是這樣的門號去處理嘛!那如果你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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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所以不會再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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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你要更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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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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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時候就要落實KYC去處理,就是為什麼需要這麼多門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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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我知道,但現在還是有類似的,12家電信公司嘛!這是在你們網站上看到的,不然這些不是第二類電信喔?這是你NCC的網站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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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到112年6月,就是這整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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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所以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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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它如果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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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這12家現在已經沒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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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有來登記的就變成所謂MVNO業者,如果沒來登記就是一般的企業用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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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對,好,那我就針對這幾家業者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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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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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所以他們還是可以跟一類電信租門號?可以租到50萬戶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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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它用企業客戶的名稱,可以跟中華電信等等這些租門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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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對啦,我的問題是這樣,它跟一類電信業者租了50萬份門號,然後它再分租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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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那是以前了,現在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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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現在不能分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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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現在不可能有50萬門號這種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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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那它能不能分租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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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以企業客戶來講,比如說有些東西它可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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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它可以批出去嘛!我跟你講一個檢察官現在抱怨的東西,主委,我認為你應該去修正一下。比如說,他分租出去1,000個門號,那1,000個門號裡面可能有100個門號已經被舉報為詐騙門號了,你覺得這個業者會不會主動把剩下那900個門號直接停掉?會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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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這個時候就要停,比如說依照KY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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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會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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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你聽他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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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電信這樣的話,我們會要求電信,你的企業客戶出現異常,你應該把它停止,而且要把門號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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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問題是現在就沒有嘛!你有要求,現在就沒有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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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落實KYC就是這樣的處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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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有落實,但是就是沒有,所以詐騙才會那麼多。我現在是把問題講給你們聽,我覺得我們跟你們詢答很累,我都把問題跟你們講,但你們都好像覺得說很怕被挑戰,所以就要一直解釋一些文不對題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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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不是,我們是解釋說我們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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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好,沒關係啦!NCC主委,請教一下,今天中天是不是又再次勝訴了,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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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那是一個再審的問題而已,那個本來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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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再審嘛!所以在那一審勝訴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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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那是同一個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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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主委,你一直說你NCC有14次勝訴,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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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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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然後中天只有2次勝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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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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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請問一下,14次勝訴是不是包括很多你裁罰出去而中天沒有訴訟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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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所以我們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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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這個也算勝訴?拜託!主委,什麼叫勝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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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表示說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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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勝訴是說,我跟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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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新聞稿是寫,勝訴後處分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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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主委,等一下,勝訴的意思是,如果說我去訴訟了,你跟我打官司,你贏了,這叫勝訴嘛!還有說你裁罰我,我不去打官司,然後你說你勝訴,那你每一次開出去的裁決單都是一次勝訴,這太離譜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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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這26件,這是中天一直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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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們不要用話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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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話術是中天自己說,這才是話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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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實際上你們在打官司,不管是有沒有確定,在好幾審,你們就是一直連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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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26個案件裡面,我們是14件勝訴,這是確定的」,它只勝2件而已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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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而且主委,我問你另外一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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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話術是媒體自己講的,成敗就是以確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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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最新的,前兩天是不是有一個鳳凰雲?你們又敗訴了,在那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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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沒有!那是再審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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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那一庭是不是又敗訴了?又敗訴了嘛!你那一庭又敗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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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你不瞭解訴訟程序,訴訟成敗就是以確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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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那是確定,我現在講的是進行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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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訴訟就是這樣,你可以去法院問,訴訟程序就是以確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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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我現在講的是進行中的。不要再耽誤了啦!訴訟費是你出嗎?如果那一庭是你出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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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那一個案件我們確定輸,沒有錯啊!那是拆成兩個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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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每一庭都是納稅人出錢啦!而且我跟你請教,鳳凰雲那個事情,你今天早上跟記者說,那個是前朝的事。你有這樣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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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前朝的事,那是記者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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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沒有說是前朝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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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說那是以前我們委員會做成的決定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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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就說前朝的事情,你推給了前朝,但是每次上訴都是你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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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說前朝的事情,那是記者自己的講法喔!委員,不是我講的話,不能塞在我嘴巴裡面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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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所以你沒有擔當嘛!你推給前朝,但是每次上訴都是你的決定。我請教一下,如果你推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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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個問題,我們說委員會本來就是合議制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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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我不是跟你辯論。不好意思,主席,我沒有在跟他辯論。我已經讓你一直講了,但是我有問問題你再回答,好不好? |
192 |
陳主任委員耀祥: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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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時間暫停,葉委員元之,我幫你時間暫停,現在我們把時間暫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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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請繼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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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鳳凰雲的部分,今天早上記者訪問你時,你是說那個是前朝的事,為什麼?因為當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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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說前朝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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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等一下,我還沒有請你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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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你的用語我就不懂…… |
199 |
葉委員元之: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給你時間講,你再反駁嘛!那時候你講的是,因為那個東西是前面前朝的規定,為什麼你要推給前朝?因為當時的委員絕大多數是說不要裁罰,可是最後裁罰了,所以記者就問你說,怎麼會這樣?你說,那是前朝的決定。好,前朝的決定,代表說你也覺得有點理虧,所以你才會說是前朝的決定。請問一下,每一次每一庭敗訴之後,你要不要上訴是不是你的決定?是你的決定嘛!所以實際上你也認為鳳凰雲這個事情,如果是你的話,不管是前朝、現朝,你就是會這樣裁決啊!如果到時候輸的話,你要不要負責?因為現在NCC的問題是,你們一直在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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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在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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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明明就是每次一直輸、一直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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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什麼叫一直輸?如果輸,怎麼會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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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政府機關訴訟要輸很不容易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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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啦!我們基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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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已經確定2件,很不容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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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二十幾個案子…… |
207 |
葉委員元之:主委,我跟你講啦!如果你打詐的決心有跟你關電視台的決心一樣那麼強的話,臺灣詐騙會少很多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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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予換照不是只有裁罰的問題而已啦! |
209 |
葉委員元之:剛剛講到打詐的時候,就說我們已經做很好了…… |
210 |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你到底瞭不瞭解這個案子?有沒有看過嘛? |
211 |
葉委員元之:然後講到關電視台的時候,就講一大堆,說沒有,我們勝訴啊!好像關電視台關得理所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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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理所當然,是依法處理啦! |
213 |
葉委員元之:理所當然。 |
214 |
主席:謝謝葉委員元之的質詢,也謝謝陳院長的備詢。 |
215 |
接下來請登記第16位徐委員巧芯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