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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12時20分)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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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次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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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林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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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次長好。今天大家都是對於特殊教育這個議題有各種不同內容的提出跟討論,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先處理有關於原住民在IEP部分的一個狀況。請問部裡面知道目前有IEP case的原住民生總數跟比例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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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會後我們再提供相關數據資料給委員做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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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好的,這件事情最主要是有相關的老師在反映,如果原住民在學習狀況上跟一般人比較有差異或不太一樣,很多老師就會把他轉介,到最後就變成IEP的case,對大家造成的麻煩是它有可能也不是很精準的診斷。但是這個學生一旦有IEP,對他未來的求職有很大的影響,尤其是他就絕對不可能成為軍人,這個比例在我們原住民團體裡面滿多的,所以我希望部裡面能針對這部分去瞭解以及把比例算出來,我們也好知道在一些個案上怎麼處理,這部分是可以提供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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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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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如果今天會後沒有的話,請問大概多久的時間可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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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可能現成沒有這樣的資料,我們可能要再從系統裡面去撈,如果是這樣,是不是給我們兩個禮拜的時間撈一下相關的資料,提供給委員做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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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OK,就兩週,謝謝。今天因為體育署也來了,所以我有比較緊急的個案問題需要提出,可能也是通案。現在很多學校跟體育相關場館的跑道統統改為PU跑道,真正在比賽的合成橡膠跑道現在臺北只有一個,高雄剩下世運主場館。結果聽說世運主場館也要換成PU跑道,這會造成一個問題,要比賽的選手必須跑來臺北唯一的合成橡膠跑道練習,不知道部裡面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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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跑道部分只要經過國際總會認定核可、認證過了,基本上都可以辦理相關的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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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但是材質還是不一樣,所以我想請教一下,目前世運主場館要換成PU跑道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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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副署長瑞文:跟委員報告,世運主場館原先的田徑跑道是用蒙多的,現在是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建議改成複合式的PU,因為複合式PU的使用年限比較長,相關的一些維護保養也比較方便,造價的部分也比較便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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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但這部分其實影響到選手參加國際賽事,如果不是那種合成橡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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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副署長瑞文:應該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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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確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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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副署長瑞文:複合式橡膠的部分有經過IAAF國際田徑總會的認證,因為有分一級、二級的認證,只要經過他們認證的,選手在那邊比賽所創造的成績,國際總會這邊統統都是認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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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所以你確定選手在這個部分不會受到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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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副署長瑞文: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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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我們擔心這種材質的跑道如果沒有的話,選手就必須在賽前好幾個月到剩下唯一的臺北場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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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有經過IAAF國際認可的跑道,基本上他的賽事成績都是採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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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但重點不是賽事,是他們在練習的時候希望能夠跑在跟賽事比較接近的跑道上,我們就比較擔心世運主場館你換了之後,可能跟他們原本在比賽的材質方面會有很大的落差,所以有可能造成這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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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副署長瑞文:這部分應該是不至於,而且這個建議是中華民國田徑協會這邊建議高雄市政府來做處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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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好,因為本席在院會的時候也提到臺灣很多單項協會的問題,如果是單項協會做某一些建議,可能就必須要再審慎評估跟研討看看是不是有這樣的必要性,次長,這一案可不可以跟體育署再做進一步的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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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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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在還沒有造成沒辦法補償的後果之前,至少確定這件事情是不是要依照這樣子進行,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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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好,我們請體育署及田徑總會就這個部分跟高雄市政府再來做一個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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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這個內容跟結果是不是本席這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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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相關的部分到時候再跟委員做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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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好的。另外有一案我一直提是有關於私立學校老師聘約的問題。就我們所知,雖然部裡面在去年開了一個會,針對私立學校不應該列入聘約內容的事項做了一個討論,但是空有這樣一個條款其實各校好像也無所感,所以我這邊很清楚地提一個就是,我們是不是可以仿照跟公立大學一樣平等被對待的方式,把私立學校老師離職金的懲罰罰鍰取消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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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如果是針對退場學校的部分,因為基本上退場的學校,當然我們都希望這個學校能夠妥善處理教師退場的問題,所以基本上在聘約上面應該都不會……包含教育部也介入,因為學校要退場,所以應該不至於會有賠償金這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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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但是有啦!那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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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委員所提到的可能是一般私立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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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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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一般私立學校簽約的部分,如果他要轉換跑道會有違約金、賠償金的問題,因為一方面這也是涉及到私立學校它們跟老師之間等於是私人契約相關約聘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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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本席是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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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但是如果它訂定的不合理的話,我想這個部分會來督導學校來做一個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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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是、是、是,我這邊的訴求就是老師離職不要再罰鍰,本席也不認為在這樣的契約裡面要依據民法的罰則來處理,所以是不是部裡面這邊……這件事情我已經提了二、三次,而且會一直提。原先部裡面給我的回應簡直是讓我快昏倒了,就寫了一、二條,然後就附了一堆資料給我們,這個資料我就可以直接把它提出來跟你們說我需要處理的訴求,還是We don't know what's going to be d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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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委員的部分,我請我們業務單位包含跟私校的一些協進會,還有私立學校的部分,就有關懲罰性聘約合理性來做一些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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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對,我還是強調教師在這個部分是一個弱勢,不管是高教司或者是技職司,大家都會碰到這樣的學校,這一點是本席一直非常重視的,那我會一直追、一直追,請部裡面這個部分不要再給我隨便搪塞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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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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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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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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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所以我的訴求就是取消私立學校對老師離職的罰鍰,這樣一個目標不知道部裡面多久可以給我一個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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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不是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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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是一個真正能解決問題的回應,不是給我一堆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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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基本上因為涉及到剛剛講私立學校跟老師之間聘約的相關約定,所以我們必須也要跟一些私校協會,還有包含私校一些代表的部分,可能做一些的討論,怎樣的處理方式,看是不是給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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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是、是、是。我希望這個代表能夠比較多方,而不是只有具有權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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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對,當然包含教師代表可能一起來做一些討論,委員有一個臨時提案,是不是我們就依照委員的臨時提案來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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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那是上回我提進去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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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對,就是上回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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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但是最關鍵的就是我後來查了你們在去年的開會裡面你所謂違反部分的比例,其實還是又回歸到民法,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裡面更積極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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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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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那天是為了讓你們知道這個案,我們也發現你們是因為在去年就訂定了法律比例的問題,但是重點是,就這一項應該不適用在這個比例原則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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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是不是這樣子?因為上一次已經有臨時提案,我們會依照臨時提案,包含我剛剛提到,會請相關的協會、代表、團體,大家一起來討論協商,看是不是能夠朝委員的方向來做處理,我們進一步來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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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好的,請問大概多久的時間?因為我這邊可以再往下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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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給我們3個月的時間,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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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對不起,3個月太久了,因為等你3個月過,今年又有一堆老師會被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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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2個月好了,給我們2個月時間,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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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2個禮拜可以嗎?還是我們再折衝一下,1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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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不然1個月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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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倩綺:好,OK,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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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謝謝林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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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黃珊珊委員,列席委員時間4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