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0247
王鴻薇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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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王委員鴻薇:(11時48分)好,謝謝主席,我請教育部林次長,還有國教署彭署長。 |
1 | 主席:謝謝。次長跟署長。 |
2 | 林次長騰蛟:王委員好。 |
3 | 王委員鴻薇:次長、署長好。最近大家非常關切準公托退場的問題,當然在總質詢的時候也有委員特別提到。現在很多家長最恐慌的是,如果孩子唸的這些準公托退場的話,當然學費就會立刻暴增,所以這恐怕是一個兩難的問題。該不該退場?如果違規按照相關的規定,該退場就應該退場。但是在這個退場機制裡面,恐怕最後受懲罰的其實不是這些業者,因為業者自己違規本來就應該受懲罰,但是可能對這些家長來講是相當大的負擔。 |
4 | 我們看到桃園現在未雨綢繆,他們認為大概有超過十家業者應該會被退場,所以他們已經開始在做相關的作業,也讓這些家長能夠提早準備。不過現在回到教育部,教育部說還沒有,我們要到3月底,然後8月再簽約,確定它是不是繼續留在準公托。這樣的作法只是想要拖時間而已,可是時間越拖對消費者、對家長的傷害越大,因為地方政府或者家長能夠及時準備的時間就越短。所以我認為教育部對一些已經幾乎可以確定是不合格的、已經是違規的、應該退場的業者,要有一個斷然的機制。你問我,我們作為民意代表,非常有可能接到來自於一些家長的陳情,說:「哎呀!學費不要變得麼高,所以是不是可以放鬆一點,再給他們一次機會?」但是我覺得如果按照規定該退場而不退場,懲罰的是誰?是懲罰所有守規矩、戰戰兢兢、符合相關規定的這些業者。我說難聽一點,到時候這些違規的業者是把家長當肉票,因為家長很害怕他們從準公托退場之後,家長要付出更高的學費,所以可能會有很多人向各地方政府、教育部陳情。如果這一次沒有辦法落實你們的相關規定,我可以告訴你,會有越來越多的業者不遵守規定,他幹嘛遵守規定呢?是不是?所以,次長、署長,我的意見說實在不是主流意見,搞不好我也會得罪家長,可是該說的話就要說,規定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你們不要變成鴕鳥,還在拖拖拉拉,什麼3月底、我們慢慢來弄,這樣反而會使得家長沒有辦法因應!而且我覺得根本就不應該再給這些一再違規的業者機會,否則對於合乎規定的業者,你要頒獎金給他嗎?頒獎狀給他嗎?所以我希望教育部在這部分,第一、你們要守住你們的立場,否則這個規定以後會形同具文,沒有人要再遵守了,大家都一起擺爛,反正大家都很容易擺爛;第二、你們在這個過程裡面,在落實執行之後,一定要給地方政府、給家長足夠的因應時間,否則對家長來講,真的不是懲罰業者,而是懲罰家長,可不可以? |
5 | 林次長騰蛟:是的,謝謝王委員。針對準公共化的幼兒園面臨簽新約的時間,我們在3月底之前會會同各縣市政府,把退場的相關條件明確的公布,也會要求…… |
6 | 王委員鴻薇:不是公布條件,你們的條件早就公布了,而是業者!你現在跟我講條件,還要拖什麼時間? |
7 | 林次長騰蛟:3月底之前,我們會…… |
8 | 王委員鴻薇:你們要很明確的公告哪些業者應該退場,然後讓大家都知道,地方政府也好執行,然後讓這些家長也知道,否則就算我們再給他一次機會,如果他們真的違規,就不應該再用準公托,而且準公托是用我們納稅人的錢耶!你們用了將近300億,對不對?違規的人本就應該受到懲罰,是不是? |
9 | 林次長騰蛟:是。 |
10 | 王委員鴻薇:好,謝謝。 |
11 | 林次長騰蛟:謝謝王委員。 |
12 | 主席:接下來請陳秀寳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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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22-4 |
speakers | ["柯志恩","萬美玲","洪孟楷","陳培瑜","葛如鈞","吳沛憶","郭昱晴","張雅琳","葉元之","林宜瑾","羅廷瑋","范雲","吳春城","王鴻薇","陳秀寳","林倩綺","黃珊珊","羅智強","何欣純","黃捷","楊瓊瓔"] |
page_start | 393 |
meetingDate | ["2024-03-21"] |
gazette_id | 1131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1701_00007"]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教育部列席就「落實特殊教育法配套措施及普特融合教育實施概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 詢 |
agenda_id | 11317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