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0018
林月琴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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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林委員月琴:(12時29分)有請教育部長和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
1 | 主席:好,請部長還有周署長,謝謝。 |
2 | 潘部長文忠:委員好。 |
3 | 林委員月琴:部長好。對於新北這件案子,我想,教育部應該有很多要檢討,先來談轉銜機制。如果從高結構的轉到非結構,要進到學校體制裡,的確有很多問題要面對。整個銜接準備不僅要有連續性,最主要的還是再犯率要下降,可是孩子回到社區裡,如果家庭是失功能的,事實上有點困難。我看現行的轉銜機制,部會間真的都是各做各的。如果要從過去的高結構走向非結構的話,有沒有更多機制把孩子接住?看起來矯正做矯正的,教育部做教育部的,勞動做勞動的,衛福部做衛福部的。今天滿可惜的,教文委員會安排這個議程,我覺得還有一個缺角,就是衛福部,因為要在社區裡把孩子接住的話,的確還是要有社工機制在。 |
4 | 對於整個轉銜,以目前我看到的來說,幾乎就是按照兒少權法第七十一條。我覺得這就要問法務部,因為轉銜只有資料轉銜,事實上幾乎沒有所謂的關係轉銜。這樣的話,第一個,在矯正學校所提供的教育處遇不見得符合孩子的需求,甚至對於他未來回到學校、回歸社區的能力跟意願,有沒有提供比較適合的支持功能?在教育這一塊看起來,事實上是沒有。 |
5 | 甚至在關係轉銜這一塊,前年兒權公約審查時,主席Doek就提到,對於矯治體系裡的孩子,如果要父母銜接上的話,基本上應該要讓父母能去看他。可是有父母住在臺北,跑到桃園去,卻只讓他們面會30分鐘,所以他們問我們,讓家長可以跟少年接觸的可能性到底是什麼?有沒有就近性、便利性?甚至在時間上,我們是30分鐘,韓國還有宿舍,讓他們可以跟孩子建立比較好的關係。為什麼要建立?如果沒有做關係轉銜,一旦孩子回到社區就會發生新北這種案子,也就是到了社區,社工比藥頭跟幫派還難搶到小孩。所以如果不做好社區轉銜,一定會是孩子進到家裡失功能、學校又是一般孩子的狀態,這個少年從高結構走到非結構的時候,要怎麼在學校適應?我希望不是聚焦在教育轉銜,事實上也不要只有資料轉銜,應該做到關係轉銜,所以我說今天很可惜的是衛福部沒有在這邊。我為什麼也在這點名部長跟署長?是希望能談這些東西,而且還是會跟你們有關係的。 |
6 | 如果要轉銜,我們還能做什麼?要把洞補起來,不要再讓一個孩子喪命,第一點是司法不退縮。今天廳長也來了,我也希望未來少年調保官應該更積極地協助轉銜,不知道廳長認為可以嗎? |
7 | 謝廳長靜慧:沒有問題。 |
8 | 林委員月琴:沒有問題喔?希望你們能夠落實相關規定,並積極提供少年必要協助,再麻煩謝廳長。 |
9 | 謝廳長靜慧:我們努力來做。 |
10 | 林委員月琴:好,謝謝。還有學輔要積極,教育部可不可以趕快把學輔法送出來?已經擱置滿長一段時間了。而且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如果採任務編制、非正式機構,在各縣市運作不太相同的話,基本上幫不上學校的忙,沒辦法把孩子接住。 |
11 | 另外,我覺得這個也已經是社安網的一部分,就是家庭教育中心,本來我們期待的功能已經補社工進去,是不是要讓這些社工更有功能,協助家庭改善?否則孩子回到社區,家裡又失功能的話,根本沒辦法做好事情。部長可不可以要求家庭教育中心主動介入這點加以落實?因為法律裡本來就有規定,可是我現在看不到家庭教育中心的功能。過去我在民間、在六都的兒少委員會的時候,每次提案都提問社工的情況,但有的社工到現在都還沒到位,所以部長可不可以督促各縣市趕快到位?因為轉銜制度的改善方式要從家裡、社區跟轉銜團隊組合。對於我提出的這幾項,麻煩教育部跟法務部達到,謝謝。 |
12 |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 |
13 | 主席:謝謝林月琴委員。不過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副司長是在現場的,你們可以私下就教。 |
14 | 接下來羅智強委員,羅智強委員,羅智強委員。 |
15 | 何欣純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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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22-4 |
speakers | ["柯志恩","萬美玲","陳培瑜","葛如鈞","葉元之","洪孟楷","郭昱晴","羅廷瑋","張雅琳","林宜瑾","吳沛憶","陳秀寳","范雲","林倩綺","黃建賓","鍾佳濱","林月琴","何欣純","黃國昌","翁曉玲","鄭天財Sra Kacaw","吳春城","陳冠廷","沈伯洋","羅智強"] |
page_start | 239 |
meetingDate | ["2024-03-18"] |
gazette_id | 1131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17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教育部、司法院、法務部及內政部列席就「校園暴力事件之處置、少年犯回歸校園之輔導機 制及前科紀錄是否塗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17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