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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廷瑋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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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羅委員廷瑋:(11時1分)好,謝謝主席。有請潘部長、矯正署周署長還有謝廳長、郭副司長。
1 主席:好,麻煩部長、署長、廳長和郭副司長。謝謝。
2 潘部長文忠:委員好。
3 羅委員廷瑋:不好意思,我問題一個一個問,所以有些列席人員可能要稍微等待一下。
4 好,請問部長,因為我剛剛有跟你詢問目前有多少保護管束的人在學校,你好像不太知道嘛!對不對?
5 潘部長文忠:詳細的數據可能在……
6 羅委員廷瑋:沒關係,我可以請問一下司法的部分。但是我覺得很奇怪,就是他已經保護管束了,他回到校園也就是在教育部管轄範圍,教育部應該要有權責去瞭解到底有多少孩子已經回到學校。請問你個人認為這些人回到學校以後適不適合繼續留在學校?
7 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委員關切的這個議題也是我們前一段時間一直在跨部會、跨院努力的部分,因為現在如果涉及曝險少年或司法少年,它有一個過程,一個是調查過程,一個是到最後的裁決過程,就是委員提到適不適合的過程,過去這方面由少年法庭少保官處理的時候,學校在過程當中未必都能被邀請,所以這次我們希望對於可能會對他人造成身體或生命傷害的對象,應該要邀請學校在調查過程及裁決過程充分參與,這個就會回應到委員所提到的這種高風險的對象,我想我們在討論的過程當中,學校或主管機關就能夠更充分地參與。
8 羅委員廷瑋:這樣聽起來好像不太適合嘛!對不對?
9 潘部長文忠:針對委員所關心的適不適合回到學校,應該是大家要綜整地去做客觀條件上的討論和決定。
10 羅委員廷瑋:好,但是我剛剛所想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保護管束的人有多少在學校?從今天開始以後,我覺得教育部有責任去串接和瞭解,有多少孩子回到校園?我覺得這是教育部應該要關注的一個議題。
11 潘部長文忠:我想我們跨部會之間會來做這方面數字上的聯繫和掌握。
12 羅委員廷瑋:好,接下來我想請問一下司法院,現在少年觀護所和矯正學校對於安置在所內的少年都如何進行輔導?成效如何?再犯的機率你們有評估過嗎?
13 謝廳長靜慧:跟委員報告,如果是在少觀所和矯正學校,目前少觀所大概都是法官認為不適合責付的,這部分法院當然會有法官經由調查官,針對這個少年在少觀所的就學跟學校單位聯繫。
14 羅委員廷瑋:目前成效如何?
15 謝廳長靜慧:目前每個案子法院大概都有在take care,包括安置機構的也是在社區當中,比如說臺北的孩子被安置到花蓮,花蓮地方政府就會收到法院的通知,去安排他的就學、就業,甚至於說有些孩子會在就學期間接受心理諮商,這些大概都有一個安置輔導計畫。
16 羅委員廷瑋:我個人覺得你回答得很多,但是都沒有切中我們的要點。我覺得少年保護的執行力不彰,讓我們覺得這樣子的事件會層出不窮。在這些少年離開少觀所或矯正學校以後,地方法院少觀人的人數真的不足,司法院在自己的報告也寫到,新北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顯示實務上多數少年法院調查保護室人力不足。
17 謝廳長靜慧:是的。
18 羅委員廷瑋:廳長,我想問一下,人力不足這件事情已經是老問題了,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要如何發揮輔導的功能?
19 謝廳長靜慧:跟委員報告,2月1日我們其實已經有進行一個緊急的評估,就是我們透過這個試辦計畫,希望評估現在在社區就學中的這些保護管束少年的風險因子,並列入保護管束當中。
20 羅委員廷瑋:試辦計畫什麼時候會結束?
21 謝廳長靜慧:試辦計畫我們是在2月1日啟動,之後會陸續讓其他法院推行,目前是針對六都的7個法院,現在我們全國……
22 羅委員廷瑋:希望在整個試辦完以後可以彙整相關資料讓我們知道一下。
23 謝廳長靜慧:可以、可以,目前有966件經過我們評估列入高風險。
24 羅委員廷瑋:但我要講的就是老問題啦!每年都在出現新事件以後再來再次檢討,還是老問題!
25 司法院要成立新的少年法院,會不會與地方法院的少年及家事法院有疊床架屋的問題?
26 謝廳長靜慧:這不會有疊床架屋的問題,我們是把目前在普通法院裡面的少家法庭拉出來,比照高雄少家法院一樣,成立一個專業法院,專業法院就會有獨立的預算可以去增補相關的調保人力,並且去督考相關保護處分的執行,就是剛剛委員關心的那些問題。
27 羅委員廷瑋:廳長,法院並不是越來越多越好,如何能夠強化?我覺得重點還是在如何承接這些少年。
28 謝廳長靜慧:當然、當然,是。
29 羅委員廷瑋:新北國中這個割頸案,加害人曾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故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應該有少年保護官進行專責的社區處遇,但為什麼沒有留意?
30 謝廳長靜慧:跟委員報告,這個個案就我們的瞭解,其實保護官也都有跟學校的生教組長還有輔導老師、跟學校端也都有開過相關的會議。
31 羅委員廷瑋:對,但是我們有少年保護官專責處理這個部分,可是我就覺得沒有留意到。廳長,我覺得這位少年回到學校以後並沒有被制度給接住,難道他被放棄了嗎?
32 謝廳長靜慧:沒有、沒有。
33 羅委員廷瑋:還是就交給學校,全部都丟給教育部?
34 謝廳長靜慧:不是。跟委員報告,他從少觀所出來其實就是在保護管束期間,就會有一個保護官跟學校去討論如何讓少年可以在學校接受輔導,還有保護官的監督和他的輔導計畫的進行,所以這個部分其實大概都有相關的制度和相關的人員……
35 羅委員廷瑋:剛剛有一些立委也在討論,我覺得有少年保護官一起來負責,才能增加對犯罪少年的約束力,而不是少年回到學校就丟給教育部。我想這個部分我要幫教育部講一些話,我覺得應該是要串接起來,一起來承接這些少年,一起來協助他們,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有待加強。政府到底給這些觸法少年什麼樣的支援,你可以簡單說明嗎?
36 謝廳長靜慧:跟委員報告,除了剛剛說的2月1日開始的試辦計畫之外,從事情發生以來,我們也跟行政院開過3次會議,13日更是跟行政院的2位政委到司法院達成了一個兩院的決議,對於教育部的多元漸進式中介教育措施,將來從案子繫屬在法院之後,就會由我們的調查官和保護官去跟學校進行相關個案的聯繫和討論,其實過去以來一直也都是這樣,可是將來我們增補人力之後,會把這個部分的密度做得更高。
37 羅委員廷瑋:人力真的不足,資源真的有限啦!
38 再來就是少輔會嘛!現在少輔員、社工能不能夠因應轄內的需求?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是不夠,要怎麼輔導?
39 謝廳長靜慧:少輔會可能就要問內政部了,因為行政輔導先行。其實跟委員報告,行政輔導先行就是我們被整個國際專家認為我們應該廢除「虞犯」,所以行政輔導先行會由行政院、由地方政府首長帶領的少輔會去進行少年的輔導事項。
40 羅委員廷瑋:因為幾位列席官員都有被叫上台,我就一起講了。我覺得最後還有一個值得討論的,少觀所和矯正學校現在安置人數有限,如果安置人數都已經滿員了,要如何安置這些人?這也應該是值得我們去探究的一個問題啊!
41 謝廳長靜慧:安置的部分委員是說剛剛那個……
42 羅委員廷瑋:少觀所還有矯正學校的安置人員。
43 謝廳長靜慧:這個部分是不是要請署長來說明?如果是少觀所和少矯學校的話。
44 羅委員廷瑋:我都一併叫上台了嘛,所以有聽到問題可以直接回應沒關係。
45 周署長輝煌:報告委員,如果就少觀所的部分,原則上我們會在他出所……,因為他有時候是當庭釋放、責付,我們會儘快地聯繫他的學校;在少年矯正學校的部分,比如說他是出去就學,我們會跟當地的教育主管機關聯繫。如果是就業……
46 羅委員廷瑋:署長,我知道,我現在的意思是說如果滿員了、額滿了,那你知道要怎麼處理嗎?你有配套嗎?整個少觀所跟矯正學校滿員的話呢?
47 周署長輝煌:所謂滿員是說收容人數爆滿嗎?
48 羅委員廷瑋:安置人數啊!有限啊!整個人數爆滿啦!
49 周署長輝煌:安置的部分,我們會跟當地政府或是更保聯繫。
50 羅委員廷瑋:好,我希望未來我們以更強力度關注這些議題,可能人數會提升,我們應該要因應這樣子的部分,我想教育部真的……我還是要提醒一下廳長,剛剛我們提到有些工作是教育部的,但教育部應該要負責的是尚未觸法的、預防犯罪的教育,但是如果有些孩子已經受到保護管束,司法部門應該要幫忙協助教育部一起關注。我想這些問題都是串接在一起的,所以今天召集人才會召集大家在這邊聯席。另外我要跟教育部再說,教育部針對中小學目前有沒有辦理情緒跟溝通的教育?
51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目前在12年國教課綱裡面,不管是在健體領域或是我們相關的輔導課程裡面,確實這個部分是一個重點,因為也發現到……
52 羅委員廷瑋:我想這個部分我們非常的重視,不管是倫理道德、禮義廉恥,甚至是情緒與溝通的教育,我希望我們教育部應該要再關注這樣的議題。而且根據學校輔導法規定,高中每12班需設置1個輔導老師,國中每15班設置1名,如果學校有司法跟曝險的少年,這樣的輔導量能你覺得夠嗎?
53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個情形因為我們現在也都在持續的設置當中,未來我們在修的學輔法裡面,有特別再談到不是輔導教師,剛才那個是輔導教師的編制……
54 羅委員廷瑋:對。
55 潘部長文忠:還有專輔人員,就是各類的部分會在後續修法再擴充有關專輔這方面的人力。
56 羅委員廷瑋:好,我想這個東西我們都非常注意,所以我還是最後要跟您再提一次,因為上一次我覺得你有回應良善的溝通,我們還是想要繼續追夜光天使的進度……
57 潘部長文忠:委員,這部分國教署跟臺中教育局正在談怎麼樣試辦。
58 羅委員廷瑋:臺中OK嗎?因為這個部分我們要跟這些有心人士、特殊的團體跟黑道來拔河搶孩子,如果關注國中孩子課後的相關環境、生活,我覺得夜光天使真的能夠在臺中試辦。現在經費有沒有問題?
59 潘部長文忠:經費不是問題,這個詳細的細節,署長……
60 羅委員廷瑋:所以您願意承諾我臺中會試辦?
61 潘部長文忠:署長會跟您報告目前的進度。
62 羅委員廷瑋:那臺中你願意試辦嗎?
63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當時委員提到一下子要擴充到暑假或國中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有一個試辦點,當時就說臺中市如果願意,我們就是跟他合作。
64 羅委員廷瑋:好,謝謝你,我想我得到我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為我們的孩子努力,謝謝。
65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謝謝。
66 主席:接下來我們請張雅琳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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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2-4
speakers ["柯志恩","萬美玲","陳培瑜","葛如鈞","葉元之","洪孟楷","郭昱晴","羅廷瑋","張雅琳","林宜瑾","吳沛憶","陳秀寳","范雲","林倩綺","黃建賓","鍾佳濱","林月琴","何欣純","黃國昌","翁曉玲","鄭天財Sra Kacaw","吳春城","陳冠廷","沈伯洋","羅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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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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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司法院、法務部及內政部列席就「校園暴力事件之處置、少年犯回歸校園之輔導機 制及前科紀錄是否塗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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