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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10時48分)請林次長跟程署長上臺,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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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次長跟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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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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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次長及署長,本席一向認為在現在的氣候變遷上面,我們看到的豪大雨或急降雨其實遠比我們常看到的颱風來得有威脅的多,我就想請教署長,您這邊有所謂的資料,在過去30年之間,以10年為間隔的30年間的資料是針對豪大雨發生的機率跟它的降雨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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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署長家平:是,目前我們跟國科會有一個合作計畫,特別對於歷史發生的相關資料都有相關的研究,的確,以目前1年豪大雨發生的次數或者天數來說,比較大的大雨發生天數大概是100天左右,這個部分未來會隨著我們面對的氣候變遷的情境狀態,未來的狀態大概是這樣,就是我們的降雨日數,強降雨的日數會稍微增加,可是小降雨的日數會稍微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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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署長,我想知道的是你們有沒有掌握到所謂的趨勢?就是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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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署長家平: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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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從1990年到2000年、從2000年到2010年、從2010年到2020年,一般來講雨量或許有增加或許有減少,但是強降雨的趨勢,因為本席認為我們自己每個人在生活當中總覺得這種強降雨的機率越來越高,天氣越來越熱、強降雨的機率越來越高,但是我們滿需要一個客觀的data跟我們講說,像這樣的事情是不是在發生?發生的時機在什麼時候?我們這樣才能做好預防,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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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署長家平:是。我們手上有具體的統計資料,從概念上來講,就降雨量而言,全年降雨量的變化其實並不明顯,就是說雨沒有比較特別多一點,可是降雨日數會有差別,有相當明顯的差異,就是強降雨的日數會變多,弱降雨的日數變少。它的意思就是我們的降雨量會更集中,所以就是符合我們一般現在認知的,就是極端化的概念,就是它的頻率和它的發生都會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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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好,署長,像這樣的現象就跟你們從第12頁到第14頁講的,不管是所謂的企業風險數位治理計畫還是所謂的申辦數值天氣測報高速運算電腦,這個都是未來你們很重要的業務,因為我們只有從過去的data才會知道未來的走向,就這方面來講,本席希望你能夠提一個報告出來,而且你可以跟本席、跟所有人講說,您認為像這樣的事情就可以證明所謂的global warming、所謂的全球暖化對於臺灣是有實實在在的威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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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署長家平:是,的確是這樣。這兩個計畫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也是希望能夠加強我們對於天氣更趨劇烈的預報能力的增進,當然除此之外,其實也不僅僅是降雨,在臺灣的增溫也是相當地明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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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好,謝謝署長。再來我想請問一下,你在第4頁有講到說從2022年開始,你們跟雙北市政府合作,試辦所謂的溪水暴漲預警,這跟剛剛我們講的豪大雨是絕對有關係的,然後在2023年開始,你們於10縣市共19個溪流區擴大試辦。我想請問一下,第一點就是擴大試辦的成果怎麼樣?當然你們的報告上面寫得比較籠統一點,我想知道直接的反應時間,還有你們所謂擴大試辦的area,就是試辦的溪流區面積,還有就是你們試辦之後跟地方政府之間的溝通是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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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署長家平:委員問的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為有關溪流的降雨預報是由氣象署來發布,特別是在山區它本身就是個挑戰,因為下雨的區域和發生氾濫的區域在時間上有時間差,在空間上也不一樣,因為它需要經過匯流的過程,所以這部分是一個挑戰。另外一個挑戰特別就是跟地方政府的合作,所以為什麼從111年開始跟地方政府去密切的合作,跟地方政府的消防局、旅遊局去合作,在112年的時候特別也邀請了災防辦和地方政府加入了10個縣市和19個溪流所謂特定的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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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好,請問署長,10縣市裡面有包括基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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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署長家平:基隆沒有在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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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請問署長,您知道大武崙跟深澳坑溪是常態性的每年都會發生淹水嗎?基本上來講,基隆的地勢只有山跟海而已,所以相對比較起來,大武崙地區從2017年開始每年都會遇到淹水的困擾,因為每年都有強降雨的事情;而且另外一方面,當然位於基隆市東岸的深澳坑溪是地勢稍微高的地方,但是每年也都會淹水。請問你們有針對這二個地方,甚至還有廟口區域,甚至基隆最低窪的地方都可能因為海水暴漲而導致廟口──基隆市最精華的地方,都造成淹水,請問你們有掌握到這些資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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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署長家平:我們開會的時候其實有邀基隆市政府一起來,就是在討論的過程裡面,他們覺得是不是他們有能夠準備好一起做試辦的相關工作,因為它其實會壓迫到地方政府的防救災的相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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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我認為這一點來講,中央政府次長在這邊,我認為在這邊你們必須把基隆納入考量,而且與其說是經費的問題,倒不如說是人命的問題,基隆市在2017年的時候,因為大武崙的淹水已經走了兩、三個人,所以這一點來講,我不希望像這樣的憾事在本席的選區內發生,我想這件事不只是氣象署需要納入考量之外,交通部更需要把我剛剛講的每一字、每一句把它納入會議紀錄,並重新分編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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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署長家平:好,我們再找基隆市政府來加強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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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好。再來我想請問一下,既然次長都在這邊,你提到次長了,我也請問一下,次長,我問一個題外話。最近關於交通記點的問題,交通部因為微罪不記點的問題鬧得沸沸揚揚,我想請教次長,如果一部車因為違規被拖走了,他記不記點?依您的第一直覺,如果因為違規而被拖走了,他記不記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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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要看他違規的樣態,譬如說他是double-parking,目前違規記點有幾個樣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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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次長,這就是我想要跟您討論的,未來我們可能還會再繼續討論,所謂的「微罪」是不是有更好的配套措施,有更充分的討論才能決定什麼是微罪、什麼不是微罪?同樣是違停,如果你是半夜停在陽明山上沒有停車位的地方,這樣的違停是不是要記點?這是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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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了解,非常了解您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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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相同地一樣是違停,你停在臺北市政府前面還是停在總統府前面,要不要記點?這個事情我覺得像這樣的微罪,整體來講你們所謂規範的「微罪」要經過充分地討論,而且所謂的配套措施都沒有出來。另外一件事就是請問誰能決定記點?理論上能決定記點的人不應該單單純純只是檢舉的人而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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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了解,應該是這樣子。委員,您提的很重要,我也稍微跟您報告一下,昨天因為有很多民眾團體反映,事實上以行人的安全來講,我們部長對這件事情特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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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次長,我覺得這件事情,我就直接把我的建議提出來,請問第一線執法人員,我們是否給他足夠的公權力,這個可能不單單純是交通部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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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沒錯,還要跟內政部警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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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但是交通部如果擬一個政策出來,所有的配套措施應該要完整,完整之後你才能做出更好的決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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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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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所以本席在這邊建議,如果你給第一線執法人員更大的權限去決定像這樣的微罪違規是否值得記點,我覺得這樣可能對於社會大眾會是比較公允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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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是。委員,容我再補充跟您報告一下,因為行人的部分目前是重點,所以不管是行人專用道或是行人步道的設計、違停或是臨停設施的處理,還有專用號誌以及我們現在的臨停區如何管理,或者是行穿線沒有處理,這個大概都是目前的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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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次長,這是交通部本來就應該要做好的配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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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對,但是你剛剛提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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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而不是你現在跟我報告的,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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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重要的issue我們會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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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我會希望有一個完整的書面報告跟我報告這個案子,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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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了解,這個部裡現在逐步跟各單位在討論,然後會提到交委會來審查,審查時會充分的討論。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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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沛祥委員發言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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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有什麼重要的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