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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10時35分)主席,各位大家早安喔!是不是再請我們薛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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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薛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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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林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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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部長,您剛才的業務報告裡面談到我們要二法合一,二法合一中就你們現在公告的草案裡面,有幾個地方是我們不能接受的,第一個就是我們資再法草案第三條,將本來廢清法第二條第一項廢棄物的定義改成廢棄資源,廢棄跟資源本身當然是一種矛盾,但我們比較擔心的是,你現在沒有廢棄物,純粹都只是廢棄資源這樣的概念,它也沒有辦法真正涵蓋到已經完全沒有任何效用的廢棄物。然後我們有說在廢棄物循環再利用的狀況裡面,其實要達到這個目的、要零廢棄,最重要的並不是改這個名詞而已,其實還要它的治理原則、法律架構,還有執法上,即法制面、執行面通通都要可行,這才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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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我們來講再利用,部長,我們通常說的最終處置,一般都是燒掉然後掩埋,相對於燒掉和掩埋,我們進入了循環使用的當中,所以這個叫做再利用,一般粗俗的概念是這樣子。再利用裡面,你們現在包含了二個,一個叫燃料化,一個是填地,但是這二個東西,就再生能源的定義,燃料化裡面最典型的、今天很多人問的就是SRF,我們希望循環再利用的重點不是放在廢轉能,我們講的再生能源定義裡面,這個絕對不允許被當成是再生能源,即便是歐盟裡面,歐盟的文件講到,不管是天然的再生能源或者是生質能,當然一般講的都是工業和生活廢棄物中生物可分解的部分,生物可分解的物質像紙類、廚餘、動植物殘骸、有機物,所以在歐盟的標準裡面,SRF如果是含有塑膠、橡膠、石化產品燒出來的電,絕對不能認為是再生能源,我們希望這一點你們也要踩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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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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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但是你們現在修法的重點,將廢轉能放入資源循環再利用的母法當中,而且你們明文在草案第四十五條,將事業再利用的廢棄資源作為固體再生燃料放入規定當中,就是SRF;你們在立法說明欄提到,為了推動廢棄資源循環零廢棄,所以將非有害適燃性的廢棄物,經分選及純化後,轉製為固體再生燃料,為了避免外界質疑假SRF之名行焚化之實,造成環境污染。這個是你們說明裡面提到的,我覺得這一段也滿好笑的,因為這好像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環境部把不符合淨零碳排趨勢也不符合資源循環政策,且其原料都是來自石油的SRF當成減煤淨零資源循環的解方。其實SRF最終也還是要把它燒掉,這跟你要進入真正的循環利用,把廢棄資源當成資源這樣來看待是剛好相反的,所以我才說此地無銀三百兩,很容易讓人家覺得假SRF之名行焚化之實,你們為了避免不要讓人家這麼以為,可是剛好人家就是這麼以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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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我也質詢過SRF,當我3年以前還在這個委員會的時候,我也談過SRF的事情,那時候部長你還沒有來,到現在我看起來也還是差不多,雖然部長可能不太認同,你認為你已經來了,也做了一點改革了,但我們今天要再談的是,這個國家其實最大的問題是都在幫產業界、幫事業單位擦屁股,環境部本來是要把關產業界和事業單位的,可是對事業單位我們沒有總量管制的概念,我們沒有對臺灣這塊土地能夠有的capacity、涵容量做出評估,無限制的一直生產、生產、生產,以爐渣為例,以你的焚化爐底渣為例,以其他的事業生產為例,你們就是沒有辦法解決這一些廢棄物要怎麼辦的問題,那大家就以SRF來解決廢棄物的問題,不過不是解決我上面講的那一些問題,不是爐渣、底渣,當然還有所謂的廢輪胎的問題、廢塑膠的問題等等。那這種SRF固體燃料產品現在的問題就是品質太差、沒有市場,我們以前就提過,水分太高、含氯量太高、SRF的品質不穩定,會造成使用者拿去當燃料燒了以後設備會壞掉,固體再生燃料的品質跟歐盟和鄰近的日本、韓國相比其實是非常的寬鬆。部長,我舉一個例子,你在強迫人家的這個技術裡面,你們這個SRF所收受廢棄物的種類非常多,卻沒有具體建議應該採行的相對應之處理技術,比如說能夠篩選出含氯塑膠、含氯有機物質的光學分選機不在你們的標準配備裡面,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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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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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那沒有在你的標準配備裡面,你沒有辦法篩出這個含氯的部分,你知道含氯的塑膠燒出來會造成什麼污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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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包括戴奧辛等等的有毒物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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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沒錯,就是戴奧辛,你都知道。所以你們知道的方法,你們的含氯標準是小於3就可以了,韓國是要小於2,歐盟是要小於0.2,所以比人家寬鬆;那更不要講含汞標準,含汞標準我們是小於5,歐盟是小於0.2,韓國要小於1.0,日本是0,你把含氯的燒出來會有戴奧辛,含汞的燒出來會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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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跟林委員報告,事實上,林委員剛剛所談到的這些問題的確以前都存在,但是我們也已經有發現這個問題,所以從去年我上任之後就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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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來,你告訴我你是怎麼講,你剛剛講在固體污染源的監測上你的監測標準要更高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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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是,我們要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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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的作法是說,如果燒SRF,我對排放要更加嚴,可是我告訴你,你的問題不在那裡,你的問題是沒有人要燒SR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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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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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訂出來的品質標準這麼差,那人家也不要燒,你說我對於有燒SRF的人監測得嚴格一點,這是解方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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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不是啦!那個是末端了,那個會事倍功半啦!我們希望能夠事半功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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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對,那你在前端要怎麼做?你對前端要怎麼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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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就是從源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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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現在問你,你有沒有對應的應採行之處理技術的規範?你連光學分選機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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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我們未來因為SRF要從產品做分類了,那產品要做分類,這些製造商就必須要能夠去分類說這個塑膠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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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沒有規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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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有,現在要進行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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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的規範沒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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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以前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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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說你要去現勘,在試車的時候要看,那個都是末端了。那我要問你,現行的SRF品質規範有1,500噸採樣1次,但是也沒有規定採樣要留存紀錄,也不需要上傳給你們看,你們主管機關不用追蹤、也不用控管,然後再利用以前也沒有再驗一次,所以違反了你們的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參考指引的內容,有罰則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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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跟委員報告,現在在推動的、在修改的就會朝著委員你要的方向,不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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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所以目前都還沒有嘛!那我再問你,如果真的要將這種固體廢棄物燃料的SRF當成真正的產品,你有訂出CNS的國家標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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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我想CNS國家標準可能還是必須經過商檢局他們那邊,但是我們環境部是事業主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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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所以你們也沒有CNS國家標準,你們現行的管理制度有很大的漏洞,還有很多的缺失。然後現在照你們的狀況,我們SRF淨熱值的要求是等同歐盟倒數第二類SRF的品質,遠低於韓國跟日本,在氯含量、在汞含量也是很低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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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沒有,我們已經要修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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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那你們說要改,我們也不知道你要改成什麼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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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假如委員希望知道,我們可以把一些草案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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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以這樣子的管理模式及產品標準,不就證實了其實你們是做成燃料,以燃料化之名行焚化之實?我要舉一個例子,其實我們去看歐洲的SRF,人家主要都在處理什麼?部長,你是內行人,歐洲的SRF這種產品主要處理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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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他們也是處理事業廢棄物等等這一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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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人家主要都是在處理家戶垃圾、固體垃圾啦!這是主要的,因為歐洲沒有像我們亞洲蓋這麼多的焚化爐,所以他們其實是以處理生活垃圾為大宗,是主要喔!我們因為焚化爐很多所以生活垃圾本來就理所當然是焚化掉,人家是還要再精緻的分選,然後再加工,將品質處理好再去焚化,而我們是直接燒。臺灣的 SRF主要是處理什麼?就是事業廢棄物。我舉一個媒體有報導過的,像瑞典梅拉倫發電廠產出的 SRF,有3條來自芬蘭BMH公司的前處理設備,要做有機物篩選,把人的眼睛看不出來的、人工看不出來的有機物完全篩選出來,接著進行磁選,然後把金屬、非金屬再分出來,要用光學儀器偵測塑膠材質,分選不合格的、含氯多的、燒出來會有戴奧辛的,不能放進去,即便他們是花錢去買廢棄物,那些廢棄物都是買來的,但是如果不符合標準就不燒。你看你們的許可裡面,連這些公告為一定要回收的塑膠,這二、三十年、幾十年來公告應回收的塑膠,你們都把它當成SRF的燃料,我們就有點訝異,PET、PE、PLA 等等,這些不是才是真正需要進入循環使用裡面reuse然後recycle,就是要變成真正的再利用嗎?結果你鼓勵把它做成燃料去燒掉,那就根本沒有符合再利用裡面最核心的,不是燒掉,燒掉是不得已的,燃料化也是不得已的,你應該是要變成循環使用、變成原料、變成材料,結果你現在把公告應回收的廢棄物PET、PE、PP、PS、其他塑膠PLA全部公告可作為SRF,所以你們的這些資源循環零廢棄把SRF當成是綠能、廢轉能,沒有將真正可以循環使用的這個東西,如我講的PET、PE、PP還可以再循環使用,你還鼓勵他把它燒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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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那個塑膠事實上是可以再回收,那個本來就可以再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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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對啊!可是你們放在可以做成 SRF,不就是鼓勵燒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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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黃委員秀芳):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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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那我現在再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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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是不是會後請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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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主席,因為我們大家討論這麼重要的二法合一的政策,可是我們開會早早就結束,然後我們也不能在這裡繼續質詢,我覺得是蠻可惜的。更何況他們現在是不是像人家所質疑的以燃料化之名行焚化之實、以填地之名行掩埋之實?以前對焚化爐的把關有多麼嚴格的機制,要掩埋有多嚴格的機制,現在卻為了服務產業界,解決他們的廢棄物問題,我們假裝一個SRF,假裝再利用的填地,結果把關的機制相對寬鬆掉,所以這是「倒退嚕」啊!我們希望對整個環境污染的把關、環境廢棄物的管理是真正能夠進入循環使用當中,結果這個二法合一的改革沒有好的品質、沒有好的管理,是「倒退嚕」!我們至少去真正的掩埋、真正的焚化還是有高度把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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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林委員,這一塊我們會來檢討,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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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們需要的不是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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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是不是會後跟林委員溝通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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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好,可以,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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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他應該跟全國人民溝通說明。所以我們必須再講,燃料化、填地也是最後的手段,他不能假填地和假燃料化行掩埋和焚化之實,真的要嚴格地管制才是最正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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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後再講一點,其實在你們這個二法合一的版本裡面,第九條明定了中央主管機關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第九條的第一項第二款還明定了訂定資源循環,促進廢棄資源的源頭減量相關法規標準和規範事宜,我們都知道,循環利用當然最核心要源頭減量,所有可用的要儘量的循環再利用,然後儘量源頭減量,讓有限的資源不要浪費,所以源頭減量也是二法合一循環利用的核心價值,可是整部法就只有這一句話有提到源頭減量,其他通通都沒有源頭減量的方案和政策,也沒有跨部會的合作推動,源頭減量其實應該要更具體,你也要設計一根蘿蔔跟棒子。你們草案第二十五條規範了製造輸入販賣業者的綠色設計準則,其實你也應該可以有相關的配套獎勵措施,如賦稅減免來鼓勵這些業者,除了綠色設計以外,也要源頭減量啊!蘿蔔、棒子通通都要放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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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在這裡語重心長,我們看到外國有SRF,我們也來做SRF,可是對SRF你沒有管好,那就是以燃料化為名行焚化之實,但是管制得更寬鬆。如果你的再利用填地行為、再利用產品、再利用規範管制得不好,那麼就是以填地的名義來行掩埋的這個事實,但是這樣子是不行的啦!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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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好,謝謝林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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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我們先休息1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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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0時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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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開會(11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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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繼續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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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鄭天財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