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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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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黃委員國昌:(9時18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劉秘書長、周部長以及郝主任委員。
1 主席:有請劉秘書長、周部長以及郝主任委員,請三位就發言台。
2 黃委員國昌:秘書長、部長、主委,三位其實都是我多年的好友,以前見面都要稱學長、學姐還有老師,不過我們今天在不同的位置上,雖然屬於不同的黨派,我們一起為國家做事情。改革不能期待一蹴可幾,但更糟糕的是原地踏步。秘書長,你認不認同?
3 劉秘書長建忻:是,我同意。
4 黃委員國昌:你還記不記得你最近看到這句話是什麼時候?
5 劉秘書長建忻:這句話是我寫的。
6 黃委員國昌:是嘛!你們在2022年的時候去日本考察,回來的報告我全部都拜讀完了,我拜讀完那個出國考察報告以後,看到了這句話,心理感觸非常的深。最近我問了人事總處的人事長有關於消防弟兄安全防護的問題,2018年他在這個會議室承諾我要做的事,他沒做到,他那天很有擔當的道歉了。但事後,蔡總統6年以前的承諾,我那天開完會議後,聽到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說沒有跳票的問題,去年已經開始研議了,我聽了心非常地痛,去年為什麼開始研議?不是因為6年前的敬鵬大火,是因為去年又有消防弟兄走了,屏東又走了消防弟兄,又開始研議了,過了6年以後,原地踏步,繼續持續地在研議當中。有很多消防弟兄看到上次質詢完鄭文燦的回應,非常憤怒,發訊息給我說10月12號他們被騙了、被摸頭了,答應他沒有上凱道,結果做完新聞後,消防員權益促進會再度發函給行政院,要求召開跨部會甚至跨院的會議,11月3號通知發出去,到現在已讀不回。我想這個辦法,包括秘書長、包括部長、包括郝主委都知道,這絕對不是保訓會一個部會的責任,我拜讀了,在立法院裡面好幾次,保訓會不管是前任的主委還是現任的郝主委,在討論到這個辦法時你們所展現的立場、態度,甚至有一些無奈,我在書面報告當中全部都看到了。但我要跟大家交換一個心得,我們在做這些事情時,一定要站在最基層消防弟兄的立場去想這件事情,他們看到的是一個又一個的弟兄走掉,秘書長,你知不知道,10年走了幾個消防弟兄?
7 劉秘書長建忻:我不清楚。
8 黃委員國昌:43位,平均每一年要走4位,站在他們的立場是大家都在踢皮球,他們看到的結果是經過了這幾年,這個安衛辦法完全沒有修正,我現在具體地請教,安衛辦法到現在,從他們的角度來看,什麼都沒有修哦!我請教一下郝主委,你們最近一次召開修安衛辦法的會議是什麼時候?
9 郝主任委員培芝:事實上我們從去年的10月、12月,一直到今年都有在……
10 黃委員國昌:沒錯,主委,你講到重點了,去年10月2號時,為什麼呂副主委建德要召開這個會議?您知道嗎?
11 郝主任委員培芝:我當然知道,就是希望積極來修改相關的安衛辦法。
12 黃委員國昌:在去年10月2號前……
13 郝主任委員培芝:應該說更早,我們在108年、109年、110年、111年都有召開相關的會議。
14 黃委員國昌:好,我把序列全部整理出來了,您剛才所講的,2019年當時的主委有提辦法來,他為什麼提?因為那時發生桃園敬鵬的悲劇,提了辦法後停下來,不斷地研議,我看到最後一次是2021年3月25號人總把他們版本的安衛辦法提供給保訓會,因為保訓會2019年的辦法跟後來你們所提出來的辦法,這兩份辦法我拜讀了,你們整個內容的充實是在2021年人總提供後,你們在那個條文的基礎上繼續去改;但我要給大家看的是什麼?從2021年的3月到2023年的10月,整整2年半的時間,我剛剛請教郝主委,10月2號為什麼發那個會議通知,我當然知道,那個會議的主題是安衛辦法,10月的會議是9月的大火燒出來的,我這樣說應該公平吧?
15 郝主任委員培芝:對,在大環境來說,對。
16 黃委員國昌:如果沒有9月的那場大火,或許根本不會有10月的這場會議。
17 郝主任委員培芝:應該是說我們過去都積極要研擬這個安衛辦法的……
18 黃委員國昌:對,然後積極研擬到今天,結果改了沒有?
19 郝主任委員培芝:已經提到考試院,也送到立法院來,但是因為還有一些意見沒辦法整合,所以……
20 黃委員國昌:這就是我剛剛要跟大家交換意見的地方。
21 郝主任委員培芝:是。
22 黃委員國昌:我們永遠要站在最基層的立場去想,每一個部會都可以講我們要研議、我們要徵詢意見,但他們看到的是什麼?6年過去了,這個辦法原地踏步。
23 郝主任委員培芝:對,但是原地踏步是因為後來覺得對於消防人員的職安部分,最終極、最專業的保障如果能夠納入消防法裡面來做更完整的規劃,其實是對消防人員兄弟的權益更高的保障,更專業的一個……
24 黃委員國昌:您最近跟消促會的朋友坐下來談是什麼時候?
25 郝主任委員培芝:我們在10月、11月、12月到今年的1月都有。
26 黃委員國昌:跟消促會的朋友?
27 郝主任委員培芝:10月跟12月我們有邀請消促會的朋友還有警察……
28 黃委員國昌:12月的那個會我也跟您報告一下,本來消防署是發函22號開會,結果聽到他們21號要去賴清德競選總部抗議後,馬上發會議通知改成20號,所有的歷程……
29 郝主任委員培芝:這是警政署……
30 黃委員國昌:所有的歷程我全部都掌握了。
31 郝主任委員培芝:最後是因為消防法……
32 黃委員國昌:沒有、沒有,您最近一次跟他們開會,他們希望修改的是什麼?
33 郝主任委員培芝:其實他們的態度有一些不一樣,最早是希望修安衛辦法,後來是希望回歸職安法,目前是希望修保障法,有些變化。
34 黃委員國昌:您先聽我講,他們的態度為什麼會變?一開始他們的確是希望要修安衛辦法,你如果是消防員,等了6年,原地踏步,你還願意繼續等下去嗎?
35 郝主任委員培芝:因為他們要求安衛辦法裡面要放入罰則,但安衛辦法是法規命令的層級,它必須要修保障法。
36 黃委員國昌:這個我都瞭解啦!
37 郝主任委員培芝:所以應該說現在消促會的態度……
38 黃委員國昌:這個我都瞭解啦!現在我的問題是,我們是經過了6年後、研議了6年後才知道原來安衛辦法沒辦法解決問題嘛﹗
39 我現在直接請教你,我跟這些消防弟兄,我不是出了事才去問他們的意見,從2018年開始我參加過他們非常多的活動,經常跟他們保持聯繫,因為我覺得我很敬佩這些年輕人,為了我們大家,在第一線的火場涉身犯難,結果走了這麼多弟兄,而所有相關部會大家還在踢皮球、原地踏步,他們最希望放到職安法,理由很簡單,規範最完整。
40 郝主任委員培芝:對。
41 黃委員國昌:但對於規範到職安法的這個看法,可能勞動部有不一樣的看法,所以他們的第二順位是公務人員保障法要修法,到最後都不行了,才會打算放到消防法,我把順位跟主委您說明一下。
42 郝主任委員培芝:是,我瞭解。
43 黃委員國昌:現在我要問的事情是,在這三個機關之間,現在大家都在踢皮球……
44 郝主任委員培芝:我想不是踢皮球,是在建構一個最符合消防人員權益的法制設計。
45 黃委員國昌:我只問一件事情,主委,您站在您的立場,你可能覺得不是踢皮球,我再給您一個建議,去跟這些消防弟兄談一談,從他們的觀點,他們會不會覺得是踢皮球。我再次地強調,今天這件事情,我沒有說一定是保訓會的錯,我也沒有說一定是勞動部的錯,我也沒有說一定是消防署的錯,但是我希望今天站在這邊,他們發出了開會通知,希望行政院召集跨部會的會議,因為他們已經不知道怎麼辦了,他們去找人總、他們去找消防署、他們去找勞動部,大家給的答案,從他們的角度來講就是踢皮球。
46 郝主任委員培芝:從去年10月、12月我們都有召開跨院的協商會議,也由行政院來主導,因為這確實要涉及到……
47 黃委員國昌:對嘛,他們參加過跨院的協商會議只有哪一場?只有10月12號那一場嘛。
48 郝主任委員培芝:對。
49 黃委員國昌:對嘛。
50 郝主任委員培芝:警政署後來的相關會議、還有本會的相關會議,他們都有參與,在……
51 黃委員國昌:他們11月3號的時候發了通知,希望行政院召開跨院的會議來解決他們的問題,我現在跟主委講的是,已讀不回!現在針對那些修法的順序,時間到了,我只問最後一個最關鍵的問題。
52 郝主任委員培芝:現在消防署已經預計在3月下旬就會推出消防法的修法草案,內部已經有個……
53 黃委員國昌:好,我最後就問一個問題,如果他們希望放到現在有關於勞動部的職安相關保護辦法,這個第一順位的選擇是不可得的話,那第二個部分,他們如果希望透過強化公務人員保障法裡面對於他們的保障,考試院的立場是什麼?
54 郝主任委員培芝:我們當然也可以接受。
55 黃委員國昌:可以接受嘛!好,因為我希望把順位談清楚。
56 郝主任委員培芝:但是我們還是認為在目前專業的保護上、職安保護上,放在消防法依然會是我們認為最專業的一個職安保障體系。
57 黃委員國昌:對。我最後只講兩個問題,為什麼我提到公務人員保障法?因為你去看安衛辦法,那個安衛辦法裡面要保護的不是只有警消喔。
58 郝主任委員培芝:對,因為它是全部的公務人員。
59 黃委員國昌:對,是全體的公務人員,現在的安衛辦法以今天的角度來講,我們先把警消放在外面,從提供給全體公務人員必要的安全防護保障,不管是公務人員保障法的授權規定夠不夠明確,還是現在安衛辦法裡面的規範夠不夠周全,主委,你認為現在的安衛辦法即使把警消排除在外面有沒有修正的必要?
60 郝主任委員培芝:當然有修正必要。
61 黃委員國昌:當然有修正的必要!即使把警消排除在外面也有修正的必要,然而……
62 郝主任委員培芝:我們要納入監督、檢查跟課責機制,並且有高風險職務的專家。
63 黃委員國昌:是!然而到現在都還沒有修嘛。
64 郝主任委員培芝:我們已經有草案,但是因為現在還正在協調消防人員的部分要怎麼處理。
65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部分,你們草案的關鍵是不是公務人員保障法?
66 郝主任委員培芝:對。
67 黃委員國昌:要有更明確的授權規定嘛。
68 郝主任委員培芝:如果要有罰則的話,如果要納入罰則或課責機制的話……
69 黃委員國昌:但考試院所提出來的立法計畫,有配合安衛法修正的公務人員保障法嗎?
70 郝主任委員培芝:因為我們還在等待消防法立法的程序……
71 黃委員國昌:消防法你又提到警消的部分,剛剛我已經跟你講,問題很具體喔……
72 郝主任委員培芝:因為如果消防人員沒有辦法處理的話,我們後續的安衛辦法沒辦法做切割跟妥適性的安排。
73 黃委員國昌:好,所以我最後只問一個問題,這件事情考試院什麼時候可以做決定?
74 郝主任委員培芝:我們就等消防法能夠順利立法完成之後,我們就會啟動後續的修法程序,主要是先針對安衛辦法。
75 黃委員國昌:我這樣說好了啦,有關於警消的部分,如果你們現在的立法計畫是要給消防法、消防署去做的話,那你剛剛也說了回來本來的安衛辦法,它本來就有什麼?本來就有修正的必要。現在的公務人員保障法你如果要讓安衛辦法修得更好,你可能聯動地公務人員保障法要一起修正。
76 郝主任委員培芝:是。
77 黃委員國昌:我的看法沒有錯嘛。
78 郝主任委員培芝:沒錯。
79 黃委員國昌:如果是這個樣子的話,這一任的考試委員到今年8月31號就卸任了嘛。
80 郝主任委員培芝:是。
81 黃委員國昌:我期待我們一起努力,在這個會期、在他們離開以前把應該給公務人員的,不管是好的保障法、還是好的安衛辦法,我們一起努力把它修正完,好不好?
82 郝主任委員培芝:可以,沒問題。
83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84 主席:謝謝黃總召,謝謝3位,秘書長、部長和主委。我想打火弟兄姐妹為公共安全付出,我們都肯定,也希望我們各院共同努力,不管是消防法、保障法還是安衛辦法,我們儘速來促成,給予包括公務人員在內的消防弟兄姊妹更多的保障,謝謝黃委員。
85 接下來有請沈委員發惠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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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36-6
speakers ["鍾佳濱","黃國昌","沈發惠","羅智強","陳俊宇","謝龍介","林思銘","翁曉玲","吳思瑤","傅崐萁","吳宗憲","鄭天財Sra Kac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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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3-13"]
gazette_id 1131201
agenda_lcidc_ids ["11312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 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12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