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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 @ 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楊委員瓊瓔:(9時48分)謝謝主席,本席想邀請主委。
1 主席:請李主委。
2 李主任委員鎂:委員好。
3 楊委員瓊瓔:主委好。我們來討論聯合壟斷的問題,衛福部在2024年3月4號公告廢除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取消掛號費的天花板,取消之後,院所可以依照市場機制自行調整掛號費,這個是3月4號發生的。
4 我們看到在2023年11月15號,公平會也的確發揮了功效,老虎是有牙齒的哦!你發揮了功效,桃園市這兩家醫院,你們認為它是同步漲價掛號費,構成聯合行為,決議開罰兩家醫院總共160萬,是嗎?大家說終於,公平會這隻老虎是有牙齒的,當然你們依法去辦。但是請教主委,現在衛福部取消了掛號費天花板的機制,新制上路,也已經有多家認為必須要調整,而且調整的幅度是在170塊到500塊的調漲,如果回歸於機制的話,換句話說,人民的部分我們要怎麼樣保護?因為在今天的報紙上面已經披露了雙北有265家的醫療院所要漲價,你有看到這個訊息吧?有看到。你看到之後認為可以有怎麼樣的作為呢?
5 李主任委員鎂:報告委員,事實上衛福部公告廢除這個參考範圍之後,我們也很關心這個議題,基本上各醫療院所的規模大小、是不是關係企業,它在調整掛號費的時候如果自己決定這是市場機制,自己去處理。但是如果……
6 楊委員瓊瓔:對,就是剛剛所說的嘛,你已經到了可以回歸於市場機制嘛,在3月4號……
7 李主任委員鎂:如果聯合起來、大家共同講好這樣就不行喔!共同講好何時要漲價……
8 楊委員瓊瓔:對,共同講好,就像桃園那兩家嘛,你們認為是怎麼樣,所以才開罰160萬的……
9 李主任委員鎂:他們就是共同講好要怎麼漲價、何時漲價。
10 楊委員瓊瓔:像今天的媒體寫了雙北有265家可能會漲價,那這個呢?
11 李主任委員鎂:這我們會進一步去瞭解,不管是在每一個科──就是掛什麼科的掛號費,還有它的地理區域以及它是不是關係企業,這一部分我們都還要瞭解,基本上這個議題……
12 楊委員瓊瓔:在什麼情況之下你們會有所懲罰?什麼條件?因為要讓大家清楚,希望能夠達成三贏的政策,3月4號既然政府已經宣告了,這個對於所有的民眾都會有所影響,合理合情當然給予尊重,但是我們不希望惡意,對不對?
13 李主任委員鎂:是。
14 楊委員瓊瓔:所以請問當政府3月4號提出這樣的方針時,你們做怎麼樣的因應?
15 李主任委員鎂:第一個,我們跟全省的衛生單位會有一個合作,如果地方在執行的過程中發現有可疑或是異常,跟我們互相資訊交換之後我們會進入瞭解。
16 楊委員瓊瓔:你們主動出擊還是等待縣市政府?
17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一方面會主動出擊,如果有檢舉也會調查,所以我剛才也跟各位說明,我們有一個聯合檢舉的獎金、我們有聯合的檢舉電話2351-0022。
18 楊委員瓊瓔:這個我們很清楚,我們希望政府,你是公證單位、第三中立單位,我們希望是真正有所作為,讓民眾們都能夠安心,在一個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之下,我們不希望聯合壟斷,目的是這裡嘛,因為這是政府的一個重大決策,而且是新的,我們也希望讓大家都能夠三贏嘛,好不好?
19 李主任委員鎂:是。
20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們除了主動出擊,然後縣市政府也協助,大家和好。
21 李主任委員鎂:也會跟我們有通報機制,是。
22 楊委員瓊瓔:大家互相去看,是不是?你們的作為是不是如此?
23 李主任委員鎂:是,我們會瞭解,而且……
24 楊委員瓊瓔:因為今天的報紙寫了北部的265家,我相信全臺灣都會!因為有政策就是有需求,但是我們不希望是聯合壟斷的行為,好不好?
25 李主任委員鎂:是,我們也發文給衛福部,請它轉知所有的醫療院所絕對不可以有聯合漲價的行為。
26 楊委員瓊瓔:好,我們也希望你們繼續督導之。
27 來,我們針對NCC公布的112年度通訊市場調查結果,看到2019年4億7,349萬GB提升到2023年是9億2,882萬,換句話說,它的增幅是倍增96%,在這樣情況之下,2023年的臺灣網路調查報告更顯示出,臺灣民眾上網使用率占比最高、排名第一的是什麼?是影音娛樂。所以主委,這樣子的大型數位平臺使用網路賺錢,但是它不需要任何的相關建設成本,電信業者除了頻譜的標金、每年要繳交頻率使用費、負擔普及服務、打詐等義務,那麼新興產業是否會造成整個產業間的不公平競爭?請教主委。
28 李主任委員鎂:我想不管是平臺或是一般的業者是不是有造成不公平競爭,我們還是要看具體的內容、它有什麼行為造成不公平競爭。
29 楊委員瓊瓔:因為它已經是1年的倍增,所以這個產業我們必須要去注意,因為本席也是希望能夠達到一個公平的競爭嘛,好不好?
30 李主任委員鎂:是。
31 楊委員瓊瓔:這個把它作為一個議題,好好地去研討一下,好嗎?
32 李主任委員鎂:是,我們會來注意。
33 楊委員瓊瓔:因為它已經1年倍增96%,等於是倍增嘛,好不好?請研議。
34 李主任委員鎂:是。
35 楊委員瓊瓔:那麼接下來最後一個議題,3月6號媒體報導北部預售屋的部分,因為各個客戶持分總表共同面積揭示內容是有誤的,但是業者在有誤之餘仍舊持續以錯誤的資訊從事交易,如此就會造成地政機關單位登載錯誤訊息,使得購屋人的權利有所受損,那這樣子會影響到守法……重點在這裡,守法的同業形成不公平的競爭,對於預售屋整個市場的交易秩序會有負面的效果,所以公平會處以3個業者220萬的罰金。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依據公交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在交易秩序的欺騙以及顯失公平性的情況之下,本席要請教,如果你的處分只有如此,會影響到守法的人,讓不守法的人認為反正你罰得這麼輕,但是他的所得會更高,又會造成地政的麻煩,你認為這個處罰會不會太輕了?
36 李主任委員鎂:報告委員,一方面政府用行政處罰,另外這個業者對於個別的消費者也要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這些消費者損害多少業者也要賠償,所以它一方面是民事責任,那我們這裡處罰的是一個行政責任。
37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告訴你已經產生這樣的現象,你要是碰到一個它不負責的呢?你沒有辦法去管它的民事啊,所以你就你的本位、你的職責,你們可以再怎麼樣去讓不法者不可以再不法?
38 李主任委員鎂:是,這一部分尤其是不動產的不實廣告或者是欺罔顯失公平行為,向來都是公平會重中之重,我們一定是處罰。
39 楊委員瓊瓔:重中之重,對啊!但還是一樣要這樣做啊!
40 李主任委員鎂:那這一件……
41 楊委員瓊瓔:因為本席提出你有所處分就表示確實有這個問題,那有這個問題你們是不是應該可以再去研議?本席的具體建議就是,我們希望讓不法者不要再不法,讓守法者可以得到一個公平的對待,行政部門也不用這麼麻煩呀!
42 李主任委員鎂:如果再犯,被罰過一定更重罰,就是這個業者如果曾經被我們處罰過一定重罰。
43 楊委員瓊瓔:你們再去研討一下,好不好?
44 李主任委員鎂:是。
45 楊委員瓊瓔:再去研討你的罰金是不是太輕了,去研討看看,好不好?把研討的方案給本席,謝謝。
46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
47 接下來我們請張嘉郡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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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19-3
speakers ["邱議瑩","陳亭妃","張啓楷","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張嘉郡","蔡易餘","陳超明","賴瑞隆","邱志偉","鄭正鈐","洪孟楷","王世堅","謝衣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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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3-11"]
gazette_id 1131201
agenda_lcidc_ids ["1131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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