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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先翔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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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2,213 00:00:04,197 王國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
00:00:14,338 00:00:38,278 行人在我們的交通法規當中,它大概是一個族群嘛,行人的族群但是其實行人也是非常的多元,那包括我們每一個位都是行人有我們一般的成年人,那有引法族,有處拐杖的,有推輪椅的,那有小朋友會亂跑的嘛,對不對那相對起來,我們的引法族走在我們的人行道的時候,他相對走得比較慢一點嘛
00:00:39,119 00:00:39,459 我們交通部有這樣子的考慮過嗎?
00:01:00,378 00:01:23,164 我目前大概這樣第一個因為人行道是共用當然就是說第一點就是把實體人行道做出來所以我們現在有4年4百億的預算我們就很歡迎各縣市來申請我們就趕快的補助但是我們現在對於比如說螢化族常出入的或學校的這附近這個有一個計劃專門在做這方面比如說
00:01:27,966 00:01:53,526 我只是想問我們部長有沒有去思考過做區隔這件事情有一點困難因為人行道反正不管你的速度快慢都在那邊走嘛當然過去我們討論到比如說腳踏車應該分離這個事但是一般來講是整體是公用公用嘛但是在比如說醫院老人家出公用然後畫出來甚至可能會有歧視的問題嘛
00:02:03,610 00:02:17,416 既然我們在人行道有不同的族群在上面使用我們不會要求不同的族群去使用不同的範圍大家都共用嘛那為什麼在我們的道路的規劃上面使用有那麼多的近行機車
00:02:19,717 00:02:43,710 我剛剛委員報告這個問題我已經跟很多人都談過我們經營機車不是比如說歧視機車主或是對他不公平因為在過去的研究裡面當你車種分離的時候是比較安全的因為那剛剛講人行道的部分老人家跟小牌子分開走也比較安全你要不要讓老人家自己走一個通道人跟人之間的
00:02:44,864 00:02:45,164 ﹚廖先翔
00:03:03,692 00:03:29,604 就是說如果機車開在外側、騎在外側﹖有很多的公車﹖像新北很多這種公車或是重車﹖這時候只要它超過每小時170輛﹖我們就認為它的內側應該開完給機車走﹖所以不限車道﹖對,我們也有這樣的一個權宜措施﹖並不是叫它完全是分隔﹖指引出來了嗎﹖已經給了地方政府了﹖
00:03:30,945 00:03:43,560 就是當我們外側車道的車輛的使用大型車如果1小時170輛以上大型車包括公車或是這個貨車等等還要大型車喔大型對機車的這個比較嚴重是
00:03:46,483 00:03:59,309 因為我們的一直以來地方政府有時候在推動這個交通行情的時候包括機車行駛權益的時候常常會因為我們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嘛那第99條的規定那常常會不敢開放
00:04:03,547 00:04:20,202 那我們交通部長期來應該也受到許多民間團體的陳情我們這部分有沒有經過有沒有這個做過討論要來把它做事路的放寬我一點都不是說喔機車你要我現在是從安全來看比如說包括他們在談的兩段式左轉
00:04:21,344 00:04:37,299 兩道車在過去研究是比較安全的可是當你這個我剛才談到的重車很多他要兩道車左轉在跑的過程中可能會跟重車有衝突的時候我們是覺得他就是直接左轉所以我意思是說機車我們並不是說完全的車種分離
00:04:38,740 00:04:59,038 但是要看哪一個比較安全所以我們也給地方政府一個指引就是說你去看如果真的是走這個開放機車走內線車道比較安全你就應該開放我們也給這樣的一個指引現在包括像新北啊那個很多很多已經上座了好就是如果說地方政府認為開放內車車道比較安全的話
00:05:01,438 00:05:21,312 就是可以權宜措施,我們是可以權宜措施那為什麼是這個原則禁止例外開放而不是原則開放例外禁止因為你知道原則開放吼,那每個都說你為什麼禁止我對啊,因為危險禁止嘛對不對,合理嘛但是你沒有辦法說他不安全的情況下
00:05:22,429 00:05:40,944 你的意思就是說機車行駛在不同車道它會不安全嗎?所以你去禁止它嗎?我們現在是原則禁止、例外開放嘛對不對?有沒有機會這個調整成原則開放、例外禁止?因此在這個就是地方政府在實施這個政策的時候就變成要去解釋說為什麼要禁止你知道嗎?
00:05:44,166 00:05:50,670 為什麼禁止?因為你說安全嘛對不對?結果現在要你例外禁止的時候你要提不出理由啊因為你們剛剛說機車行駛在這內側車道它是相對危險的啊對不對?
00:06:09,543 00:06:27,723 如果外面齁比如說外車沒有重車的時候我們是覺得車種分離是比較安全的是應該這樣你們認為車種那一樣啊那你就可以訂定你們的這個指導原則啊怎樣的情況下是危險的狀況啊我們建議地方政府在某種情況下進行機車啊
00:06:29,064 00:06:45,311 我們給他一個指引是這個重車的這個輛數那我們也給他一個彈性就是說他可以比如說重燃重車沒有到170輛他覺得這個整個路型來看這個就是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啊地方政府又要去扛這個責任
00:06:47,011 00:07:11,862 我跟您報告每一個選舉的縣市長對於縣市的交通安全他有他想要做的事議員也一樣所以我們當然可以禁止我們依照標誌標籤的規則我們當然可以禁止你認為危險你禁止而且這樣如果我們不因地制宜那個type太多了我沒有說不能因地制宜我說你認為危險你可以禁止但為什麼不是原則開放
00:07:13,988 00:07:29,066 這是我們的政策是沿著你要去限制人民的自由你應該是要另外有絕對的理由你才能去禁止人民的這個通行的自由嘛對不對就是安全對啊所以我說你可以因為安全的理由地方政府去規劃進行機車啊
00:07:31,223 00:07:45,275 對不對你政府不能無緣無故定在一個上位計畫就在怎樣的條件就要禁止應該是要說我們不能夠去限制他們的使用原則上但是如果說我們在規劃的時候認為這樣子危險現況是危險的我們可以來做調整啊
00:07:50,172 00:08:10,812 我們可以禁止啊這兩個方向應該是不一樣的嘛對機車的平權應該也是比較正向的吧也是比較沒有歧視的意味在我們的政策的確是車種分離啊現在的政策是這樣車種分離就是沿著禁止例外開放那就是你們政策錯誤啊造成還在交通事故零死亡
00:08:11,613 00:08:29,520 每年那麼多人計測在外面發生事故事吧如果你剛才談的這個政策一變的話能改善我也可以接受但是問題是大家分析不是這樣台北市做了那麼多的分析對不對好沒關係喔時間有限我進行下一個議題喔
00:08:30,959 00:08:54,452 一樣是行人的權益我們在112年12月5號的時候有頒發剛剛部長有報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不對那道路安全法的第一條就很明確的寫以達道路交通事故臨死亡的願景那請教一下部長這個我們這個法頒布之後我們應該是很認真在推動
00:08:55,433 00:09:23,587 那禮拜一我們召開了一個說明會交通違罪不計點且民眾不得計點不得舉發這件事情也是我們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行的一部分嗎?你認為剛剛我們說明會這樣子的一個方向對於我們邁向臨死亡這件事情是有幫助的嗎?這個是一個暫時的一個權益措施就是說我道路交通的環境還沒整人命是有暫時的措施嗎?
00:09:24,790 00:09:41,897 你可以說你先去死一死改天再回來嗎可是那個廖委員你看到最近剛才包括所有的在看就是說包括民營院他沒辦法停車造成了祭典人命跟這些東西比較起來孰輕孰重應該很明顯不用去比較吧
00:09:44,593 00:10:05,744 現在在交通檢舉的項目已經大幅的限縮一般的紅黃線沒辦法檢舉都是重大的違規才能夠檢舉的所以一般我們職業駕駛遇到的問題其實現在已經不太容易遇到了民眾沒辦法檢舉了嘛那現在會遇到的問題是什麼你停在人行道上面民眾也沒辦法檢舉啊對不對我其他真的不在乎啦你在馬路上有一些行為有時候
00:10:07,808 00:10:31,518 羅威大家違規暫停一下我擋你改天你擋我其實駕駛人都還接受今天是你是牽扯到另外一族群我希望我們未來不管怎麼調整未來你不管怎麼調整祭典制度行人這一部分的權益一定要捍衛只要有妨礙行人的權益一定要能夠讓民眾能夠檢舉一定要有相關的處罰機制才能夠捍衛行人的權益
00:10:31,718 00:10:32,719 新登的權益這塊絕對不能放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