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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沈委員伯洋:(14時10分)謝謝主席,請海委會管主委。
1 主席:有請管主委。
2 管主任委員碧玲:沈委員好。
3 沈委員伯洋:主委好。因為時間有限,所以我就不要浪費太多時間,因為今天早上大家已經花了非常多的時間想要釐清這整件事情。但其實這整件事情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中國的步步進逼,它是一個灰色地帶的作戰,在這十年來講,中國用類似的方式達到這樣的一個作戰已經多達82次了,所以這每一次的灰色領域的作戰,對臺灣都是一個主權的威脅。那不知道主委對於反送中事件是否熟悉?
4 管主任委員碧玲:我記得,是。
5 沈委員伯洋:反送中事件也是先由定調犯罪的一個方式,再藉由修訂逃犯條例,然後造成香港事件的爆發,這是中國非常典型的手段。所以今天在這個有限的時間,因為我非本會委員,只有10分鐘,我就只先把這樣的一個事實,還有這樣的一個框架先釐清,釐清之後我只問二個問題,就是我寫在上面的,一個就是我們對未來的預判到底會是什麼樣子,以及我們對於過去的透明措施應該要怎樣,才可以預防這樣的事情發生,抵擋中國的一個攻擊?
6 第一件事情就是,中國這整體的框架對於我們的攻擊,一直以來都是法律跟輿論不斷地交錯,大家可以看到,在2月14日,國台辦先定調我們的執法是「粗暴和危險」,然後到2月17日宣稱我們的這個水域不存在,這件事情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要否定臺灣執法的一個權力,進而去擴張中國執法的權力。所以單單光是擴張執法權力這件事情,就不是那麼簡單地說我們在取締快艇翻覆的一個事實而已,而是中國想要藉由這樣的一個藉口去擴張在我們這邊的執法權力,連我們的國防部長都說這個可能會建立一個新常態。2月18日大家比較容易忽略的是王毅在受訪的時候,定調了這是一個中國跟反對臺獨。
7 我想先問一下主委,請問我們這件事情跟臺獨有什麼關係?
8 管主任委員碧玲:完全沒有關係。報告委員,這是一個單獨、個別的執法事件,其實過去也曾經發生過,我們一定可以找到一個很方便、很容易來好好處理的SOP,因為我們其實是有經驗的,而且兩岸海事上面的工作過去長期是在救生、救難也好,協同執法也好,在這一方面相當程度是有一個善的橋梁。
9 沈委員伯洋:謝謝主委。所以它既然跟臺獨沒有關係的話,為什麼中國要這樣定調?那就是中國想要藉由這樣做出一個政治上的操作,而在這個之後因為臺獨的這個操作變得有點無力,也造成2月20日大量出現所謂的虛假消息。剛剛柏毅委員就已經有講過關於管主委的一個虛假對話,想要製造這樣的一個輿論風向,進而去定調一個法律框架。
10 所以現在我們遇到的狀況是什麼?就是大家今天一直在討論到底它是不是一個「撞船事件」、到底要不要使用這樣的名詞。我在這邊告訴大家,在2月27日之前,中國根本就沒有用「撞船」這2個字,是從國台辦開始定調這個叫「2.14惡性撞船事件」,所以這跟我們的教育部怎麼規定「撞」這個字一點關係都沒有,它就是中國想要製造一個新的名詞跟新的法律框架,讓我們在這個框架下面來討論這個案件。所以從那個時候開始,臺灣竟然還有投書可以同步把這個「惡性撞船事件」變到我們報紙的評論,顯然、很明顯的就是有一個聯合的操作。所以這件事情對我們來講,到2月29日我們排案使用這樣的一個字眼,這個字眼在迎合中國框架對我們來講就非常的危險,因為這是一個中國重要的灰色地帶的作戰,所以如果我們不能夠去抵擋這樣的事情的話,會變得非常的可怕。
11 但是接下來就是麻煩的地方了!我想問一下,大家可以看到,在整個網路的聲量裡面,整個所謂的「2.14惡性撞船事件」出現大量的文章和大量的協同操作,並藉由衝評式的跟國台辦相關去定調這樣的一個字眼。如果我們今天這個事件的發生從它一開始操作輿論,然後再去擴大它的執法權力,然後再一直想要我們這邊做承認和道歉,去承認這樣的一個新常態,我認為這個在以往我們看過的八十幾個案例之下,已經到大概第5個階段了。所以接下來想要請教主委,因為這件事情還沒有結束,請問海委會對這件事情的預判是什麼?也就是接下來還會發生什麼事情?
12 管主任委員碧玲:報告委員,海巡署或者是海委會也好,遇到這件事情、處理到現在,我們就是盡全力在溝通的部分能夠越來越趨近,然後去找到共識。那麼這個過程其實是有很多的階段,每一個階段對方的訴求我們沒有辦法達成共識的部分就一題、一題地去解決,所以有一些議題完全沒有辦法接受,譬如說今天有委員問出來的幾個議題,我們完全沒有辦法接受的那個過程,我們就會糾結個一、兩次或幾次的會議,然後那個問題如果化解了以後,可能又會有一個新的訴求,我們必須要再去化解,我們就是秉持最大的善意,用語言的交流、用他們的話來講,我們很希望能夠是秉持善意、相向而行。
13 沈委員伯洋:好,謝謝主委,因為時間因素……
14 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就是不斷地努力這樣做。
15 沈委員伯洋:我先簡單地問一句,就是當時有想到他們會放這個假的LINE的截圖嗎?
16 管主任委員碧玲:其實我相當地震撼,當然,在這個LINE的截圖之前,我就已經被誤解了很多,譬如說我請第9屆的立法委員……
17 沈委員伯洋:主委,謝謝,就只說有沒有預判,這樣就好了。
18 管主任委員碧玲:我沒有想到會操作到這種地步……
19 沈委員伯洋:沒有錯……
20 管主任委員碧玲:或者是說國台辦會罵我冷血都是意料之外的。
21 沈委員伯洋:所以這邊我想要提醒一點就是,中國在以往八十幾個案例的操作當中常常出現這樣的情形:除了造假的截圖之外,他們也很常做一件事情,譬如說假設我們這邊有營救到相關的人員,一旦回到中國之後,它馬上就請他翻供,並做成大量的短影片,然後在網路上散播。所以如果我們今天能夠預判這件事情發生的話,那我們應該要在我們把人放回去之前,事先讓國人知道中國可能的操作手法。所以我這邊就只是一個建議,就是接下來很有可能他們還有各式……
22 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是為了保護2個生還者。
23 沈委員伯洋:當然、當然。
24 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擁有的影片如果釋出的話,我們也擔心他們在中國大陸的安危,這一點我也特別告訴我的同仁我們要忍耐,雖然我們有的影片有一些是在室外……
25 沈委員伯洋:主委,這個我們知道海巡署是非常的委屈啦!但是還是要告訴大家,讓國人知道我們處理這些事情的SOP可能是什麼。接下來中國可能會有的動作是,因為它的定調叫做「惡性撞船事件」,而藉於我們臺灣這些所謂把「撞船事件」提高到不管是在政府的層次跟媒體的層次之下,它接下來想要做的就是它要怎麼去定調「惡性」,以及它要怎麼樣去把「臺獨」這件事情帶進來。所以如果我們不能讓國人知道中國的操作手法的話,後面它再丟出來任何輿論,我們可能就會節節敗退,更不要講說它可能還會製造新的法律框架,所以這是個簡單的建議。
26 接下來因為只剩2分鐘,所以我想換一個主題,就是因為我們剛剛講的是對於未來的預判,那我們現在比較需要知道的就是,在過往的這一個過程當中,因為我聽到今天早上一直到剛剛下午之前,大家都一直在提密錄器,但是密錄器其實攝影的範圍非常、非常的小,如果我們今天要知道整體的全局、如果我們想要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的話,密錄器顯然是不夠的嘛!所以我們在這邊整理了各個國家在應對這種衝突時的不同手段,我會把資料交給海委會,就不在此一一唸出了。
27 大家可以在本席的簡報檔中看到,在中國的海警船跟其他國家船隻對峙的時候,蒐證的船隻是在第3台,也就是它不是在這一台船上做拍攝;另外像這個是雷射攻擊,它也是在遠處做拍攝;再像這個是菲國的船隻和中國的海警船在對峙的時候,很明顯是以空拍的方式做拍攝。也因此問題根本就一直不是在密錄器,當我們把問題一直糾結在密錄器的時候,其實又是掉入對方所設定的框架。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在灰色領域作戰最好的方式,菲律賓從2023年開始做的事情就是用第3隻、第4隻的船隻,或者是無人機、飛機去把這些畫面拍下來,即時公布給大眾,所以大家都可以知道中國不管是它的海警還是它的「小藍人」在怎麼去做這種灰色領域的步步進逼。那我知道。所以其實我們光是說密錄器到底要多少什麼的,這已經是一個假議題,而是說我們如果要做到菲律賓去年做的這些事情的話,我們所需要的預算應該要有多少、需要的人力應該要有多少?海巡這邊應該要針對這件事情做一個盤點。我們做為立法委員,最重要的事情是在監督的時候要給出建設性的意見,而希望我們的行政部門在針對這件事情,我們要怎麼去防範這種強權的威逼。
28 管主任委員碧玲:是,謝謝委員。
29 沈委員伯洋:好,最後我稍微做幾個短短的建議,就是我們除了這個任務的設備之外,往下還有各個國家在情報交換的所謂共同圖像,這些事情如果能夠提早讓國人知道,在24小時內、甚至即時地讓國人知道,那樣中國對於這件事情的操作空間就會變得比較小。謝謝。
30 管主任委員碧玲:是,謝謝委員。
31 主席:好,謝謝沈伯洋委員的質詢,也謝謝管主委。
32 在這邊要提醒一下沈伯洋委員,抱歉,您剛剛在質詢的時候有指控我說是配合對岸來排案,我必須說未來請你不要這樣子,雖然你沒有指名道姓說是我,但是因為我是召委,這個案子是我排的,所以你影射到我,我在這邊特別跟你提醒一下。
33 第二件事情,我今天會用這個名詞,對不起,不是!這是你個人的意思,所以請你在國會殿堂也尊重召委好不好?
34 然後就是我今天為什麼會用「撞船」事件,也不是我個人提出這個名詞,我認為是在2月22日海巡署的記者會,還有檢察官都明確地說有碰撞這樣的事實,所以我引用。這是一個客觀的現實,也是一個中性的名詞,好不好?謝謝沈委員,謝謝。
35 繼續我們請羅智強委員來這邊質詢。謝謝。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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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15-2
speakers ["高金素梅","傅崐萁","陳雪生","王美惠","洪孟楷","蘇巧慧","李柏毅","麥玉珍","徐欣瑩","丁學忠","許宇甄","張智倫","黃建賓","牛煦庭","張宏陸","黃捷","吳琪銘","沈伯洋","羅智強","賴士葆","吳沛憶","李坤城","鄭天財Sra Kacaw","陳冠廷","楊瓊瓔","王鴻薇","張啓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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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3-04"]
gazette_id 1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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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防部及海軍司令部參謀長就「金門撞船案: 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0501_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