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吳委員玉琴:(10時19分)謝謝副院長。10月18日衛環委員會就審查了最低工資法,也經過兩次的政黨協商,剩下4條政黨有不同的意見,就針對不同意見跟大家表述一下民進黨的看法。 |
| 1 |
行政院的第七條有關審議會的人數,主要世界各國對於最低工資審議委員的成員大概都由勞方、資方跟第三方組成,人數多為相同。所謂第三方代表通常是學者專家或政府代表,我們也是繼續沿用目前基本工資審議成員的組成,希望在學者專家的人數不宜再增加,因為連同政府的代表、第三方的人數,將會超過勞資委員,這對未來社會對話的功能會模糊化,這也是勞雇團體認同的一個作法,所以請支持民進黨的修正動議。 |
| 2 |
第二個是第九條的部分,這個在最低工資法的審議裡面是一個核心條文。因為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年增率是維持勞工必須購買力的一個重要指標,這個指標我們也絕對認為要考慮,所以列為應參採的指標;至於得參採的指標應該是以勞雇團體們具有共識、較無爭議的為主,所以目前有10款。其他政黨提到的是要訂定調幅的樓地板,若是只針對特定指標作為處理,無法斟酌其他指標及整體社會經濟情勢,欠缺彈性,所以我們建議是不宜增列這個部分,請支持我們民進黨的修正動議。 |
| 3 |
另外第十二條的部分,有關研究小組是這一次條文裡面特別有別於基本工資審議的一個機制。研究小組只是一個研究組織,它所作成的研究報告跟調整建議,主要是提供給最低工資審議會審查參考之用,所以是不是要調整或是調幅都由最低工資審議會來決議。研究報告跟調整的建議是審查會議資料的一部分,也會在第十一條最低工資審查會議結束之後30天內公告,讓外界瞭解,不宜在會前公布,所以請支持我們民進黨的修正動議。 |
| 4 |
最後一個是各黨在討論針對違反最低工資的廠商要排除參加政府採購法的一個條文,我們認為這個部分,因為這個法主要是針對最低工資的審議,希望保障最低工資勞工跟家庭的一個水準,排除違反廠商參加政府採購的規範,應該回到政府採購法或採購契約來規定,不要在本法訂定,所以請支持民進黨的修正提案,不予採納。 |
| 5 |
謝謝委員們的支持,我們最低工資法應該在這個會期能夠三讀通過,是所有勞工朋友的一個期待,謝謝。 |
| 6 |
主席:現在進行保留條文之處理。 |
| 7 |
本案宣讀院會所收修正動議條文,其餘提案條文均列入公報紀錄。 |
| 8 |
請宣讀第七條條文。 |
| 9 |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
| 10 |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
| 11 |
國民黨黨團提案: |
| 12 |
民進黨黨團提案: |
| 13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
| 14 |
第 七 條 審議會置委員二十五人,由勞動部部長擔任召集人,並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之組成如下: |
| 15 |
一、勞動部代表一人。 |
| 16 |
二、經濟部代表一人。 |
| 17 |
三、國家發展委員會代表一人。 |
| 18 |
四、勞方代表七人。 |
| 19 |
五、資方代表七人。 |
| 20 |
六、學者專家七人。 |
| 21 |
前項勞方代表及資方代表,分別由全國性勞工及工商之相關團體推薦後,由中央主管機關遴聘之。 |
| 22 |
第一項第六款學者專家,由勞動部遴聘具有勞工、法律、社會或經濟相關學識、經驗之社會公正人士擔任。 |
| 23 |
審議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 24 |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
| 25 |
第 七 條 審議會置召集人一人,並為當然委員,由勞動部部長兼任之;另置委員二十四人,其組成如下: |
| 26 |
一、勞動部代表一人。 |
| 27 |
二、經濟部代表一人。 |
| 28 |
三、國家發展委員會一人。 |
| 29 |
四、勞方代表七人。 |
| 30 |
五、資方代表七人。 |
| 31 |
六、專家學者七人。 |
| 32 |
前項勞方代表及資方代表,由相關勞工及工商團體推薦後,由勞動部遴聘之。 |
| 33 |
第一項第六款之專家學者,由勞動部遴聘具有勞工、法律、社會、經濟、公衛、財稅或會計相關學識、經驗之社會公正人士擔任。 |
| 34 |
本會委員單一性別比例不得多於三分之二。 |
| 35 |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
| 36 |
第 七 條 審議會置委員二十一人,由勞動部部長擔任召集人,並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之組成如下: |
| 37 |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代表一人。 |
| 38 |
二、勞方代表九人。 |
| 39 |
三、資方代表七人。 |
| 40 |
四、學者專家三人。 |
| 41 |
前項勞方代表及資方代表,分別由全國性勞工及工商之相關團體推薦後,由中央主管機關遴聘之。 |
| 42 |
第一項第五款學者專家,由中央主管機關遴聘之。審議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 43 |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 |
| 44 |
第 七 條 審議會置委員二十一人,由勞動部部長擔任召集人,並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之組成如下: |
| 45 |
一、經濟部代表一人。 |
| 46 |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代表一人。 |
| 47 |
三、勞方代表七人。 |
| 48 |
四、資方代表七人。 |
| 49 |
五、學者專家四人。 |
| 50 |
前項勞方代表及資方代表,分別由全國性勞工及工商之相關團體推薦後,由中央主管機關遴聘之。 |
| 51 |
第一項第五款學者專家,由中央主管機關遴聘之。 |
| 52 |
審議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 53 |
主席:現在表決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 54 |
(進行表決) |
| 55 |
主席:表決結果:出席70人,贊成2人,反對51人,棄權17人,贊成者少數,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 56 |
表決結果名單: |
| 57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 58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上午10時27分28秒 |
| 59 |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七案第七條 |
| 60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
| 61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0 贊成人數:2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17 |
| 62 |
贊成: |
| 63 |
王婉諭 邱顯智 |
| 64 |
反對: |
| 65 |
羅美玲 莊瑞雄 柯建銘 劉世芳 湯蕙禎 李昆澤 江永昌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鍾佳濱 莊競程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邱泰源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羅致政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吳琪銘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
| 66 |
棄權: |
| 67 |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李貴敏 邱臣遠 陳琬惠 賴香伶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游毓蘭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溫玉霞 翁重鈞 |
| 68 |
主席:現在表決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 69 |
(進行表決) |
| 70 |
主席:表決結果:出席70人,贊成5人,反對51人,棄權14人,贊成者少數,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 71 |
表決結果名單: |
| 72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 73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上午10時28分54秒 |
| 74 |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七案第七條 |
| 75 |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
| 76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0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14 |
| 77 |
贊成: |
| 78 |
王婉諭 邱顯智 邱臣遠 陳琬惠 賴香伶 |
| 79 |
反對: |
| 80 |
羅美玲 莊瑞雄 柯建銘 劉世芳 湯蕙禎 李昆澤 江永昌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鍾佳濱 莊競程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邱泰源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羅致政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吳琪銘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
| 81 |
棄權: |
| 82 |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李貴敏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游毓蘭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溫玉霞 翁重鈞 |
| 83 |
主席:現在表決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 84 |
(進行表決) |
| 85 |
主席:表決結果:出席71人,贊成15人,反對51人,棄權5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 86 |
表決結果名單: |
| 87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 88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上午10時30分18秒 |
| 89 |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七案第七條 |
| 90 |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
| 91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15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5 |
| 92 |
贊成: |
| 93 |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李貴敏 費鴻泰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游毓蘭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溫玉霞 翁重鈞 |
| 94 |
反對: |
| 95 |
羅美玲 莊瑞雄 柯建銘 劉世芳 湯蕙禎 李昆澤 江永昌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鍾佳濱 莊競程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邱泰源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羅致政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吳琪銘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
| 96 |
棄權: |
| 97 |
王婉諭 邱顯智 邱臣遠 陳琬惠 賴香伶 |
| 98 |
主席:請問院會,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第七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
| 99 |
現在進行第九條,請宣讀條文。 |
| 100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
| 101 |
第 九 條 最低工資之決定,年度調整幅度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之漲幅,且不得低於前一年最低工資。 |
| 102 |
最低工資之擬訂,並得參採下列資料: |
| 103 |
一、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 |
| 104 |
二、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 |
| 105 |
三、國家經濟發展狀況。 |
| 106 |
四、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 |
| 107 |
五、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之分配比率。 |
| 108 |
六、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 |
| 109 |
七、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 |
| 110 |
八、各業勞工工資。 |
| 111 |
九、家庭收支狀況。 |
| 112 |
十、最低生活費。 |
| 113 |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
| 114 |
第 九 條 最低工資調幅之審議,年度調整幅度不得低於重要民生物資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且不得低於前一年最低工資。 |
| 115 |
最低工資調幅之擬訂,並得參採下列資料: |
| 116 |
一、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 |
| 117 |
二、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 |
| 118 |
三、國家經濟發展狀況。 |
| 119 |
四、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 |
| 120 |
五、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之分配比率。 |
| 121 |
六、躉售物價及民生物價變動狀況。 |
| 122 |
七、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 |
| 123 |
八、各業勞工工資。 |
| 124 |
九、家庭收支調查統計。 |
| 125 |
十、最低生活費。 |
| 126 |
十一、租金年增率等住宿成本。 |
| 127 |
十二、就業扶養比。 |
| 128 |
前二項所定資料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定期將資料送勞動部彙整。 |
| 129 |
勞動部應會同第十二條規定之研究小組制定前項規定之最低工資調整公式。 |
| 130 |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
| 131 |
第 九 條 最低工資之訂定,年度調整幅度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之漲幅,且不得低於前一年最低工資。 |
| 132 |
前項訂定,並得參採下列資料: |
| 133 |
一、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 |
| 134 |
二、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 |
| 135 |
三、國家經濟發展狀況。 |
| 136 |
四、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 |
| 137 |
五、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之分配比率。 |
| 138 |
六、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 |
| 139 |
七、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 |
| 140 |
八、各業勞工工資。 |
| 141 |
九、家庭收支狀況。 |
| 142 |
十、最低生活費。 |
| 143 |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 |
| 144 |
第 九 條 最低工資之審議,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 |
| 145 |
前項審議,並得參採下列資料: |
| 146 |
一、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 |
| 147 |
二、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 |
| 148 |
三、國家經濟發展狀況。 |
| 149 |
四、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 |
| 150 |
五、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之分配比率。 |
| 151 |
六、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 |
| 152 |
七、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 |
| 153 |
八、各業勞工工資。 |
| 154 |
九、家庭收支狀況。 |
| 155 |
十、最低生活費。 |
| 156 |
主席:現在表決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 157 |
(進行表決) |
| 158 |
主席:表決結果:出席71人,贊成3人,反對51人,棄權17人,贊成者少數,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 159 |
表決結果名單: |
| 160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 161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上午10時35分10秒 |
| 162 |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七案第九條 |
| 163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
| 164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17 |
| 165 |
贊成: |
| 166 |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
| 167 |
反對: |
| 168 |
羅美玲 莊瑞雄 柯建銘 劉世芳 湯蕙禎 李昆澤 江永昌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鍾佳濱 莊競程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邱泰源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羅致政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吳琪銘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
| 169 |
棄權: |
| 170 |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李貴敏 邱臣遠 陳琬惠 賴香伶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游毓蘭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溫玉霞 翁重鈞 |
| 171 |
主席:現在表決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 172 |
(進行表決) |
| 173 |
主席:陳椒華委員聲明對剛才第七條的表決與時代力量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
| 174 |
表決結果:出席71人,贊成6人,反對51人,棄權14人,贊成者少數,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 175 |
表決結果名單: |
| 176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 177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上午10時36分51秒 |
| 178 |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七案第九條 |
| 179 |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
| 180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6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14 |
| 181 |
贊成: |
| 182 |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邱臣遠 陳琬惠 賴香伶 |
| 183 |
反對: |
| 184 |
羅美玲 莊瑞雄 柯建銘 劉世芳 湯蕙禎 李昆澤 江永昌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鍾佳濱 莊競程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邱泰源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羅致政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吳琪銘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
| 185 |
棄權: |
| 186 |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李貴敏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游毓蘭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溫玉霞 翁重鈞 |
| 187 |
主席:現在表決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 188 |
(進行表決) |
| 189 |
主席:表決結果:出席71人,贊成17人,反對51人,棄權3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 190 |
表決結果名單: |
| 191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 192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上午10時38分18秒 |
| 193 |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七案第九條 |
| 194 |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
| 195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17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3 |
| 196 |
贊成: |
| 197 |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李貴敏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游毓蘭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溫玉霞 翁重鈞 |
| 198 |
反對: |
| 199 |
羅美玲 莊瑞雄 柯建銘 劉世芳 湯蕙禎 李昆澤 江永昌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鍾佳濱 莊競程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邱泰源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羅致政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吳琪銘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
| 200 |
棄權: |
| 201 |
邱臣遠 陳琬惠 賴香伶 |
| 202 |
主席:請問院會,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第九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
| 203 |
現在進行第十二條,請宣讀條文。 |
| 204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
| 205 |
第十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研究小組,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 |
| 206 |
前項研究小組之組成,應包括下列人員: |
| 207 |
一、學者專家六人,其中四人由第七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學者專家擔任,其餘由中央主管機關遴聘之。 |
| 208 |
二、中央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各指派一人。 |
| 209 |
第一項研究小組應於每年四月向審議會提出最低工資實施對經濟及就業狀況之影響報告,並於審議會召開會議三十日前,就第九條所定審議參採資料公布研究報告及調整建議。 |
| 210 |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
| 211 |
第十二條 勞動部應設研究小組,由第七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之專家學者七人組成,定期召開會議,就最低工資審議事宜研究之。 |
| 212 |
研究小組為蒐集研究資料,得視需要辦理相關團體之諮詢、聽證、座談會議,並得函請中央相關機關提出與第九條所定標準相關之資料,並依行政序法之規定召開公聽會。 |
| 213 |
研究小組應於每年四月向審議會報告最低工資實施對經濟及就業狀況之影響,並於審議會召開會議三十日前,就第九條所定之指標提出研究報告及具體調整方案建議。 |
| 214 |
第三項之報告及建議,應公布於勞動部專屬網站,並載明下列事項: |
| 215 |
一、是否調整最低工資及調整範圍之具體建議。 |
| 216 |
二、作成前款建議之理由及判斷之基礎資料。 |
| 217 |
研究小組之會議召集程序與議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
| 218 |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 |
| 219 |
第十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研究小組,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 |
| 220 |
前項研究小組之組成,應包括下列人員: |
| 221 |
一、學者專家六人,其中四人由第七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學者專家擔任,其餘由中央主管機關遴聘之。 |
| 222 |
二、中央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各指派一人。 |
| 223 |
第一項研究小組應於每年四月向審議會提出最低工資實施對經濟及就業狀況之影響報告,並於審議會召開會議三十日前,就第九條所定審議參採資料提出研究報告及調整建議。 |
| 224 |
主席:現在表決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 225 |
(進行表決) |
| 226 |
主席: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1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17人,贊成者少數,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 227 |
表決結果名單: |
| 228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 229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上午10時42分40秒 |
| 230 |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七案第十二條 |
| 231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
| 232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17 |
| 233 |
贊成: |
| 234 |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
| 235 |
反對: |
| 236 |
羅美玲 莊瑞雄 柯建銘 劉世芳 湯蕙禎 李昆澤 江永昌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鍾佳濱 莊競程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邱泰源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羅致政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吳琪銘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
| 237 |
棄權: |
| 238 |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李貴敏 邱臣遠 陳琬惠 賴香伶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游毓蘭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溫玉霞 翁重鈞 |
| 239 |
主席:現在表決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 240 |
(進行表決) |
| 241 |
主席: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1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14人,贊成者少數,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 242 |
表決結果名單: |
| 243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 244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上午10時44分03秒 |
| 245 |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七案第十二條 |
| 246 |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
| 247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6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14 |
| 248 |
贊成: |
| 249 |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邱臣遠 陳琬惠 賴香伶 |
| 250 |
反對: |
| 251 |
羅美玲 莊瑞雄 柯建銘 劉世芳 湯蕙禎 李昆澤 江永昌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鍾佳濱 莊競程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邱泰源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羅致政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吳琪銘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
| 252 |
棄權: |
| 253 |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李貴敏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游毓蘭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溫玉霞 翁重鈞 |
| 254 |
主席:請問院會,本條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
| 255 |
現在表決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 256 |
(進行表決) |
| 257 |
主席:表決結果:出席71人,贊成51人,反對14人,棄權6人,贊成者多數,第十二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
| 258 |
表決結果名單: |
| 259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 260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上午10時45分36秒 |
| 261 |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七案第十二條 |
| 262 |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 |
| 263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51 反對人數:14 棄權人數:6 |
| 264 |
贊成: |
| 265 |
羅美玲 莊瑞雄 柯建銘 劉世芳 湯蕙禎 李昆澤 江永昌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鍾佳濱 莊競程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邱泰源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羅致政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吳琪銘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
| 266 |
反對: |
| 267 |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李貴敏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游毓蘭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溫玉霞 翁重鈞 |
| 268 |
棄權: |
| 269 |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邱臣遠 陳琬惠 賴香伶 |
| 270 |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結論保留條文(二)委員及黨團提案條文,請宣讀各黨團版本。 |
| 271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
| 272 |
第十六條 各級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違反本法規定者,應將其事實及理由通知廠商,並命於一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政府採購法所稱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
| 273 |
前項情形準用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二條及第一百零三條之規定。 |
| 274 |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
| 275 |
第十四條 各級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違反本法規定者,應將其事實及理由通知廠商,並命於一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政府採購法所稱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
| 276 |
前項情形準用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二條及第一百零三條之規定。 |
| 277 |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
| 278 |
第十六條 最低工資之監督及檢查,適用勞動基準法監督與檢查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定。 |
| 279 |
各級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違反本法規定者,應將其事實及理由通知廠商,並命其於一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政府採購法所稱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
| 280 |
前項情形準用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二條及第一百零三條之規定。 |
| 281 |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 |
| 282 |
(不予採納) |
| 283 |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第十六條和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第十四條條文內容相同,所以我們一併處理。 |
| 284 |
現在表決時代力量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所提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 285 |
(進行表決) |
| 286 |
主席:表決結果:出席71人,贊成6人,反對51人,棄權14人,贊成者少數,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第十六條、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第十四條條文不通過。 |
| 287 |
表決結果名單: |
| 288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 289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上午10時48分37秒 |
| 290 |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七案協商結論保留條文(二) |
| 291 |
時代力量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
| 292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6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14 |
| 293 |
贊成: |
| 294 |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邱臣遠 陳琬惠 賴香伶 |
| 295 |
反對: |
| 296 |
羅美玲 莊瑞雄 柯建銘 劉世芳 湯蕙禎 李昆澤 江永昌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鍾佳濱 莊競程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邱泰源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羅致政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吳琪銘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
| 297 |
棄權: |
| 298 |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李貴敏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游毓蘭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溫玉霞 翁重鈞 |
| 299 |
主席:現在表決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 300 |
(進行表決) |
| 301 |
主席:表決結果:出席71人,贊成17人,反對51人,棄權3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 302 |
表決結果名單: |
| 303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 304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上午10時50分10秒 |
| 305 |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七案協商結論保留條文(二) |
| 306 |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
| 307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17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3 |
| 308 |
贊成: |
| 309 |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李貴敏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游毓蘭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溫玉霞 翁重鈞 |
| 310 |
反對: |
| 311 |
羅美玲 莊瑞雄 柯建銘 劉世芳 湯蕙禎 李昆澤 江永昌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鍾佳濱 莊競程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邱泰源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羅致政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吳琪銘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
| 312 |
棄權: |
| 313 |
邱臣遠 陳琬惠 賴香伶 |
| 314 |
主席:報告院會,協商結論保留條文(二),不予採納。 |
| 315 |
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