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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瑞雄 @ 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莊委員瑞雄:(12時8分)謝謝召委,有請內政部林右昌部長,還有警政署黃署長。
1 主席:林部長、黃署長請。
2 莊委員瑞雄:部長、署長,有幾個問題要來就教跟建議。目前我們各縣市地方警察局的設置標準,是按照各地方警察局的轄區人口數核算設置的員額,再分別以面積、機動車輛數還有犯罪率去核算員額的增置,那以目前來看,直轄市350人設置一個員額,省轄市跟轄區人口50萬以上或區內有國際機場、港口的縣市,500人就多一個就對了,其他各縣市警察局人口就以700人來設置一個員額,其他的部分我就不再贅述了。如果按照轄區人口數跟面積來做基礎,並且以轄區內的犯罪率等一併考量來增加員額,確實是一個好方法,可是本席認為這中間有一個盲點,署長,你聽聽看,就是目前警政署統計轄區人口數都是以內政部的戶口統計月報為基礎,可是像林部長,可能因為你本來是基隆市市長,戶口可能在那裡,擔任部長後在臺北上班,但全臺走來走去,甚至還有很多北漂族、南漂族,戶籍跟真正的居住地其實是不一樣的。本席是認為以新北市來看,新北市人口數403萬594人,但是根據電信信令人口的統計資料,平日夜間新北市就高達440萬4,882人,這是一個有一段差距的數字。目前設置規則裡面的盲點就是如果按照轄區人口數,到了夜間的高人口數尖峰時段,可能一個員警平均照顧的人數就會上升,當然就會增加員警執勤上的負擔,這就是本席今天想要請教署長的,目前員警設置規則存在這樣一個盲點,我具體建議,既然內政部現在都已經有統計資料,那警政署是不是把它納入參考去做微幅調整,來達到更好的平衡,請教署長。
3 黃署長明昭: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我想我們剛剛所設置的標準,除了人口面積、車輛數、犯罪率以外,當然還要包含治安要點要維持的,還有特勤的頻率,這會動員滿多人力的。所以你看為什麼臺北市相對的警力數會比新北市還高一點,但是它人口數還是少,這就是因為有考量到其他因素所做的編制。剛剛您所提醒的確實是一個盲點,請容我們會後來研議,夜間人數增加那麼多,但警力還是維持平時的警力數,是不是要做一個微調,我們再來研議。
4 莊委員瑞雄:因為我們畢竟有這個標準,人口在尖峰時段也確實有那麼多,這又不是無中生有,警力的配置、對員警執勤上的負擔,你去做一個調整,我覺得才是與時俱進。
5 黃署長明昭:好。
6 莊委員瑞雄:署長請回。
7 我要請教部長的就是政府如何去訂定合理的房屋貸款成數,你們應該看到了,昨天你也被問到,在野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提出了一個政見,喊出購屋貸款提升到1,500萬,貸款比率100%,前5年只須償還利息,政府再補貼0.5%。這個周末我看侯友宜在造勢的時候除了宣傳他的政見以外,他還痛批說你跟年輕人距離太遠,說執政黨完全不瞭解年輕人的痛苦。這個我聽了是很不以為然,為什麼很不以為然呢?你說貸款1,500萬頭期款全部都由政府來負擔,我如果是年輕人,我聽到會覺得很爽,你知不知道?我聽起來我會很「茫」,會想哪有這麼好的,都不用準備錢就可以買房子了?可是冷靜下來以後想一想,這是一顆毒蘋果,為什麼是一顆毒蘋果呢?假設都在不升息的情況之下,而且貸款的金額是1,500萬,以臺銀現在的房貸2.06%來計算,前5年政府補貼0.5%,就是2.06%減掉0.5%,剩下1.56%,那每一期本利和差不多1萬9,500元,當然前5年本是0;5年過後政府補貼0.125%,就是2.06%減掉0.125%,就等於1.935%,每一期還款本利和會高達6萬3,000元,夭壽!5年後除非薪水有辦法一直增加,你知道嗎?這個政策落實了以後,我反而會擔心,提出這個政策的人,年輕人會喜歡,可是你讓他去沉澱以後,他會覺得真的可以嗎?譬如美國金融危機就是一個次貸危機,前5年1萬9,500元,我看大多數人都付得起,年輕人也會開心,但是第6年以後負擔將近3.2倍,轉售又綁10年,這對一個年輕人來說,我會覺得說除非我的薪水增加很多,不然會有更大的負擔。
8 所以我請教部長,對侯友宜這樣的主張,我很擔心會有當沖變成隔代沖的風險,前5年我負擔得起,第6年開始付3.2倍,買房以後,除非薪水有增加,或是去簽到「特仔尾」,或是有其他的投資收入,否則確實是會還款還到老以後,變成現在是在幫助年輕人,其實也會造成很大的負擔。尤其我更擔心的是什麼呢?我更擔心的就是,現在這1,500萬你把它當成一個門檻,我以後中古屋出售,變相都會抬高,如果我是建商,把它拉到1,500萬以後,成屋蓋出來就都要1,500萬啦!所以部長你的看法是怎麼樣?
9 林部長右昌:我想任何的購買行為都應該是理性的,第二個你必須要考慮的是可負擔。
10 莊委員瑞雄:對。
11 林部長右昌:衝動的購買行為,這個通常都是比較不好的,特別是購屋的金額很大。剛剛在講所謂的免頭期款並不是不用還,他還是要還,因為總……
12 莊委員瑞雄:那當然。
13 林部長右昌:因為總價並沒有改變……
14 莊委員瑞雄:頭5年讓你比較爽,都不用動這樣子。
15 林部長右昌:是,但是5年之後就會有還款的問題,因為會把原本你應該要還的全部加上來,也就是比起支付頭期款,你必須還更多錢,總價不變的狀況之下,在第5年之後。所以剛剛提到,如果是用1,500萬免頭期款來算的話,等於那個總價的金額大概是1,875萬,原本你要付375萬的頭期款,如果在這樣的狀況下不用付,但是5年之後你還是要回頭還那375萬的本金。
16 莊委員瑞雄:是啊!
17 林部長右昌:所以他的負擔其實是更加重。
18 莊委員瑞雄:所以你擔憂的是什麼?
19 林部長右昌:我擔心的是,我們政府的政策必須要穩健;第二個,我們現在的方式都是鼓勵儲蓄,然後政府最後幫你一把,也就是有相關優惠利率的提供。你支付了所謂的頭期款之後,第一個是掂量自己購屋的能力,買適合的房子;第二個是你有真正能夠還款這樣子的能力之配套。這個時間是很長,因為還款的貸款期限大概是20到30年的時間,所以必須要考慮到整個合理的購買能力。
20 莊委員瑞雄: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要看看你要解決的到底是什麼啦!這一題要講的,其實也叫做居住正義,居住正義這個東西就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任何一個政府,它們全部都有責任。這就是怎麼樣,你知道嗎?地方政府應該做的事情,譬如社會住宅,新北市到最後等於後面幾乎都要停頓了,做不夠之後,它現在開始要競速、要飆車,我都很擔心這一題它會翻車啦!為什麼呢?你看它喔!政府一直在強調居住正義,本來我們要減輕年輕人跟租屋族的負擔,以社會住宅來看的話,第一階段,本來政府在幫忙地方政府、資金挹注,還幫忙找土地,譬如第一階段在臺北市我們補助48億;第二階段,在110年中央政府投入了直接興建社會住宅。
21 我們從修法面來看,這個我感受特別深刻,我在第8屆的時候都沒有人在談這個,是蔡政府上來,到第9屆我們才開始去談,2017年的時候我們去修住宅法,增訂中央主管機關為興辦的一個主體,以前是地方政府蓋,中央給你錢、幫你一起找土地,現在覺得不夠之後,我們把它修法,中央政府直接下場,我們也可以蓋。然後蔡政府上來以後,我相信很多的措施,包括你看連整個社宅法,我們不斷地去做修改,連社宅弱勢比例我們從10%升到30%,現在又要變成40%,上個月也已經放寬了嘛!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符合社會住宅弱勢的資格,本來是3個,現在都把它放寬降低到2個。
22 所以我是認為,就這一條,部長剛才也在這裡正面回應,我都很擔心啦!一顆毒蘋果,但是一個很爽的政策,其實我一直在問部長要怎麼支持年輕人,我們也一直在說看能不能創一個基金,年輕的人來存錢,政府相對上我們幫忙補助他多少,利息的部分我就給你補貼,那是一個比較穩健的方式。
23 林部長右昌:是。
24 莊委員瑞雄:但是沒有想到,侯友宜這麼能幹,一下子全部都免錢,這個講得喔!你看中央銀行在做信用管制的時候,我看它一波、一波、一波地這樣發,首購的話,你看現在買一間房子,貸款也只可以貸到七成五而已。而你現在不是,全部都不用!全都政府來!這個實在是要好好地、內政部真的要好好去把這個利弊講一下。
25 最後一個問題,主席不好意思喔!主席對我最好了,讓我把年輕朋友在擔心的這一個問題問完。很多租屋族,我上次也就教過花次長還有部長,就是我幾乎是立法院第一個針對租屋族的電費問題提出質詢的,我一直在追蹤這個問題。後續我也提過好幾次,終於讓台電去年初在帳單上增列了前年度平均電費,讓房東、房客有一個依據,你看我2021年開始在講這個,一直在追你們。但是根據租客聯盟的租屋狀況調查顯示,有高達四成租屋族的電費計算方式,仍然是按照房東規定的每度電費繳納,這個普遍都是超收,房客也只能咬牙接受。而今年度,我相信有更多委員一起來努力,就這個問題向台電提出質詢,本席也看到內政部上個月邀集各單位跟相關團體召開第二次座談,在談精進租電費的資訊及計收標準。我要請教部長,內政部連續兩次座談會裡面,有沒有更進一步的具體方向?
26 林部長右昌:我想這個會議是花次長主持的,相關的討論細節還沒有跟我報告,是不是容我會後請花次長再跟委員做說明?
27 莊委員瑞雄:好,我是這樣認為,如果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的應記載跟不得記載事項裡面,「電費的上限為台電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改為「當期每度平均電費」,並且在租賃定型化契約裡面新增房東電費透明之義務,這樣來講的話,有辦法額外計算出來。除了內政部以外,台電現在也不斷在鼓勵房東裝置智慧電表,以及以單獨裝表的方式計算各間分租雅房使用的電度。未單獨裝表計費公共設施用電的房東,能夠要求他們提出合理電費單價的計算原則,向房客公開費用收取依據。我期待,部長說次長沒有向你報告,這個我們把它解決掉了……
28 林部長右昌:是。
29 莊委員瑞雄:我覺得對年輕朋友、那些租屋族來講才公平。
30 林部長右昌:是,委員提的這兩點意見,基本上我覺得是合理,我們應該是可以在這個定型化契約裡面把它律定,我想這對於整個的規範應該是有幫助。
31 莊委員瑞雄:是,我覺得應該去貫徹的地方就是,不然我作為房東,對於台電我就用那麼多而已,我弄一弄之後租給這些房客,我光是連電都賺他一筆……
32 林部長右昌:那就是變相加價。
33 莊委員瑞雄:是。好,部長,這點一定要努力把它完成,好不好?
34 林部長右昌:是,好。
35 莊委員瑞雄:好,謝謝。
36 主席:謝謝部長、謝謝莊委員。
37 接下來請江啟臣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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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15-13
speakers ["游毓蘭","賴品妤","陳玉珍","張宏陸","王美惠","陳以信","黃世杰","鄭天財Sra Kacaw","羅美玲","莊瑞雄","江啟臣","李德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椒華","林文瑞","陳琬惠","邱臣遠","廖國棟Sufin‧Siluko","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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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2-11"]
gazette_id 1130201
agenda_lcidc_ids ["11302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警政署署長、消防署署長、海巡署署長、原住 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防部、法務部就「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務工作辦 理情形、執勤軍警消海巡人員投票權益、文化健康站等工作人員於選舉期間之行政中立」進行專 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司法院列席備詢;二、原住民身分法:(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原 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五 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劉櫂豪等18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 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繼續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繼 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案、( 七) 審查委員蔡適應等25 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審查委員陳明文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原住民族工 作權保障法:(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 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 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修正草案」案、(四)審查 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瑩等 17 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六) 審查委員廖國棟等25 人擬具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工 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姓名條例:(一)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 擬具「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0人 擬具「姓名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姓名 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廖國棟等16人擬具「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
agenda_id 11302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