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 / 202110171170000

字號 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7117號(20委11017117)
案由 本院委員許宇甄、林沛祥、林思銘、翁曉玲等24人,鑑於公民投票為憲法賦予人民直接行使主權與參與公共事務的重要權利,強化民主政治之實質內涵,應確保公民得以便利、安全且有效率地行使此項權力。惟現行制度下,若公投案單獨舉辦,不僅需投入龐大選務與人力,且易造成行政資源重覆與投票率偏低,難以充分反映民意。爰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公投案宜與全國性選舉合併舉辦,以節省經費、提高投票率,使公投制度更臻完善,兼顧民主參與與行政效能之平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許宇甄、林沛祥、林思銘、翁曉玲
連署人 陳玉珍、牛煦庭、洪孟楷、張嘉郡、馬文君、林德福、顏寬恒、張智倫、陳永康、游顥、王育敏、黃建賓、蘇清泉、鄭正鈐、涂權吉、陳菁徽、廖先翔、林倩綺、謝龍介、魯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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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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