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 / 202110142330000

字號 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4233號(20委11014233)
案由 本院委員張嘉郡、陳菁徽、游顥、謝龍介、羅廷瑋、廖偉翔等24人,有鑑於目前百人以上事業單位設置托兒服務機構或提供托兒措施者已達七成八,顯示多數雇主已逐步配合政策方向,營造育兒友善之職場環境。惟現行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雖訂有補助上限,對於新建設施最高補助新臺幣五百萬元,改善或更新者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十萬元,然實務上補助額度有限,且須由中央與地方勞工行政機關共同核撥,致使部分雇主仍需自行填補資金缺口,恐成推動設施設置之阻力,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張嘉郡、陳菁徽、游顥、謝龍介、羅廷瑋、廖偉翔
連署人 陳超明、洪孟楷、葉元之、盧縣一、丁學忠、鄭天財Sra Kacaw、林思銘、林倩綺、邱鎮軍、牛煦庭、陳雪生、翁曉玲、顏寬恒、陳永康、王育敏、羅智強、馬文君、邱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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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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