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 / 202110077290000

字號 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729號(20委11007729)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廖先翔、林沛祥、葉元之、廖偉翔等18人,鑒於為照顧國內早產兒及罕病兒之醫療需求,支持其家庭避免因長期醫療照顧問題而離開職場,並建構符合早產兒及罕病家庭需求的支持體系,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受僱者子女未滿六歲有早療或罕病照顧需求,得請醫療照顧假,全年以十八日為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羅廷瑋、廖先翔、林沛祥、葉元之、廖偉翔
連署人 邱鎮軍、呂玉玲、萬美玲、楊瓊瓔、牛煦庭、洪孟楷、鄭正鈐、李彥秀、陳玉珍、謝龍介、林倩綺、丁學忠、陳永康
檔案連結 關係文書PDF
關係文書DOC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條文索引